防止小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

防止小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
防止小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

防止小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小学学生辍学流失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学校本身来说,又存在着办学形式单一、教育内容脱离实际教育方法不当等弊端,使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和信心,从厌学发展到辍学;还有一些收费项目、办法不合理,收费标准过高,加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被迫停学等。

小学学生辍学流失,势必导致新文盲大量产生,影响我国劳动者素质和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制止我校学生流失的现象。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只有政府、社会各界、家庭和学校都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学生流失的问题。为此,我们要反复深入地进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把《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同克服“读书无用”、“重男轻女”等错误观念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树立起依法普及义务教育的观念。

二、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生流失情况的报告制度。学生无故不到学校上课,班主任老师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教育,使其按时到校上课。经过教育仍未到校上课的,校长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属于社会、家庭因素造成流失的,还应报告有关原因和建议。

三、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部等六单位《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发现城乡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招用学龄

儿童少年做工、从商的,应立即向劳动、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对招用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四、对不按规定送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我们应及时向村委员会反映,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并帮助解决某些实际困难,使其改正错误。

五、我们要端正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义务教育是国民基础教育,必须保证学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因此,学校的教育教学,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对品德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认真辅导,热情帮助。学生旷课,要及时同家长联系,共同进行教育。防止学生因经常旷课,丧失学习信心,流入社会。学校更不得歧视、排斥品学有缺陷的学生,或将他们挤出学校。

我们在办学形式、教育内容等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进行改革,探索文化知识教育同劳动技术教育结合的途径,以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要按照教学计划规定,上好劳动课或劳动技术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劳动基地,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编写和使用乡土教材,适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六、加强对我校收费工作的管理。任何个人、科任教师一律不得自立项目、自订标准、滥收费用。

七、建立责任制和检查制度。

解决小学生辍学问题,由校长负责,分级管理。要建立学校主要负责人员和分管负责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对学生辍学,不掌握情况,不分析原因,不采取措施解决,也不如实向上一级报告的,应视为失职行为。校长、教师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因未及时采取工作措施而造成学生辍学的,也均属于失职行为。对有上列失职行为的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相应的处分。同时,还要建立在校生巩固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度,通过督导检查,要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要表彰先进个人,批评那些不负责任的部门和人员,以保障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

物流企业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物流企业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报告范围主要包括违反禁限运物品规定,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物流运输行为。 (一)重大危险品及违禁品: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制品、各类武器、弹药、易爆炸物品、易燃烧物品、易腐蚀物品、放射性元素及容器、烈性毒药、麻醉药品、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秘密级文件物品、不法书刊及相关制品。 (二)一般危险品:假币、假票证、假印章、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禁限寄物品目录》所列的其他禁寄物品及在受理和运输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物品。 (三)货物受理开箱验视、物流活动实名制执行情况:物流寄递企业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开箱验视、没有严格执行实名寄递制度。 二、报告方式 (一)物流企业员工在收件时发现:可疑邮件、快件,可先行收下,填单收费,然后交回公司,由公司与监管部门联系。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物流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上述可疑邮件、快件信息的,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也可直接送到监管部门约定地点。需要延时运输的货物由监管部门向公司通报。 (三)物流企业员工以及广大客户发现:物流企业工作人员没有执行收寄验视、实名寄递制度的情况,及时报告行业监管部门。 三、奖惩措施

(一)物流企业员工发现并报告的可疑货物、货物信息,经核查属实,在侦查破案、治安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重大案事件处置、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按照情报信息等级评定标准,奖励200至5万元。如举报线索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根据线索发挥的实际作用,给予5000元至50万元的奖励。 (二)物流企业及员工发现可疑线索未按规定报告的。经司法机关立案追诉,将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企业员工以及广大客户报告物流企业工作人员没有执行开箱验视、实名寄递制度的。监管部门一经查实,给予报告人30-200元奖励,并责令企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当事人再犯的,责令企业予以辞退,并纳入黑名单在全行业禁入。 四、应急处理 (一)禁运物品区别对待。除上述禁寄物品外,其他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只因其物理或化学特性不适合寄递的,例如:香水、打火机、化学品等,业务员可当面拒收。 (二)寄递物流企业及其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禁运危险品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在交由专业或监管部门处置之前,要按规定操作,妥善处置,确保自身安全。 (三)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将严密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如果泄漏其个人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寄递物流企业及其员工以及广大客户应如实举报,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向教导处报告。并要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教导处汇报,登记备案。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年部承包中层领导。年部承包中层领导于当日同班主任及班级承包教师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导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导处登记。教导处通知年部承包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导处报告。 2、教导处:及时向年部承包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 3、年部承包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与村委会沟通、第三日会议组织计划落实、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教导处主任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宾馆情况报告制度

宾馆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酒店情况报告制度 酒店情况报告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 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 罪活动。 三、旅馆内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盗窃、抢劫、杀人 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爆物品、剧毒物品、 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违禁品的人员。 五、持伪造、涂改、过期证件或所持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 人员。 六、无有效身份证件投宿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 七、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或特征与其相似的人员。 八、其它认为需要报告公安机关的情况。 XX大酒店

二XX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三亚田独金思达假日酒店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客人本人就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对象或犯罪嫌疑人。 4、发现下列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军警器械。 5、业务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后,首先应认真审查其证件,并复印留底,同时稳住来人; 6、在稳住来人后,要立即向主管业务的部门领导汇报,

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X X学校辍学报告制度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校教导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教导处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局,《报告表》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务导处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并向分管主任报告。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导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教育局。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 学校(公章)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月日收表人签字:

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10)——典当有限公司报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当物的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典当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当物瑕疵报告制度 典当行每天组织专人对当天典当物品进行检验、汇总登记。在验收和查验过程中,验收或查验人员如发现当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上报典当行领导和保卫部门处理: 1、存有质量、数量问题; 2、为假冒伪劣物品; 3、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赃物; 4、变质脱节的; 5、其他异常情况的。 二、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予以抓捕,不得知情不报,更不得纵容、隐瞒: 1、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涂改的假证件办理典当业务的; 3、携带多种证件、印章和空白介绍信,且情节可疑的; 4、为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违法犯罪分子,或与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违法犯罪分子相貌酷似的重大嫌疑分子的; 5、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嘉峪关市泰瑞典当行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对可疑情况进行报告应本着以社会安定为己任,高度关注典当风险的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条例。 二、公司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可疑情况的收集、汇总、对外报告,并负责定期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进行报告:1、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2、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容器;4、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5、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他管理的财

控辍保学制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无缝对接制度、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长安区滦镇街道苑小学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2.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3.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4.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

责,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长安区滦镇街道苑小学

长安区滦镇街道 苑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制度 为了加强控缀保学工作,实现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小学毕业生应“一个不少”地升入初中学习。 1.要对毕业生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学生全部接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本地初中就读。 2.要认真审核小学毕业生学籍,登记造册,及时为初中提供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3.要在6月下旬组织专人深入施教区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照,摸准人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对可能辍学者,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保证本学区的新生全部入本校就读。 4.必须将全部毕业生送到初中报到就读方能算完成教育任务。 长安区滦镇街道苑小学

可疑人员报告制度

可疑人员报告制度 篇一: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建立《通缉通报登记簿》,详细记载通缉、通报的查控情况。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旅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4、住宿场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形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发现被公安机关通缉的,布控的对象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发现有违法犯罪分子或形迹可疑的人员住宿人员身份与证件不符,或者伪造、变造、涂改证件,来路不明者。 四、发现吸毒、贩毒、嫖宿、卖淫、赌博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住宿人员酗酒闹事宿,或有行凶迹象者。

六、住宿人员昼夜无故不归,或者任意留宿他人者。 七、住宿人员离店后,叫别人领取物品难以证明,或者寄存物品长期不取者。 5、如发现住宿人员中有企图自杀迹象,或患有精神病和有病危死亡可能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等部门报告。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三亚田独金思达假日酒店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客人本人就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对象或犯罪嫌疑人。 4、发现下列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辍学报告制度

XX学校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校教导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教导处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局,《报告表》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务导处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并向分管主任报告。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导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教育局。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三查: 查证件、查来源、查交流语言; 二、七对: 核对协查物品、出典人与当物是否相附、身份证件真伪、与年龄籍贯是否相附、物品与来源证明是否相附、物品的价格与出典人所要价格是否相附、配件是否齐全配套; 三、四罚: 明知应知赃物不报、未按规定查验身份证件、违规收售赃物销赃,移交公安机关。 四、五报告 (一)发现持假身份证或身份证与本人不符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二)要详细查问当物来源,索要来源证明,详细查问当物的品牌、型号、特征、功能、用途和价值,对发现当物来源不明,出当人不熟悉当物以及基本情况有可疑之处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对短期内连续多次典当物品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一次典当多件物品的,价值较大或一次典当多个同样物品的,情况可疑,来源不明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五)属协查内容物品或人员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通缉协查制度 为更好的开展协查工作,防范收售赃物规避典当经营风险,堵销赃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1、对公安机关向我行发布的协查通知及资料进行编篡造册,在办理业务时,以备查阅。 2、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下发的协查通知,撑握熟知协查内容。

3、收当时除按相关规定制度办理的同时,须与公安部门发布的协查通报的物品进行比对。发现可疑物品或可疑人员,在稳住当户的同时,立即上报当班经理和采取各种方式上报公安机关,做好协查工作。 4、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一、当物查验制度 (一)查验当物是否属于禁当品。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章第27条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依法查封,扣押或已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赃物来源不明物品或财产权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警用标志和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管理的财物;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末能取得处分权的财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二)查验当物权属的合法性。 1、查验当物来源的合法性,一是核查当物原始发票,查看购入日期,金额是否经过涂改。二是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当物的特点、操作、维修方面的问题,检验当户对当物的熟悉程度,判断其所有权的真实性,防止收当赃物。 2、当物必须是当户合法拥有所有权或处理权的物品,持他人物品典当,典当人应出具所有权人书面委托和有效身份证明。 3、共有财产典当,必须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并取得书面证明。 4、查验当物的真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成色等。防止以假冒真,以次充好,为当物的正确估价提供第一手资料。 5、国家明确规定的当物如:房地产、机动车辆等,必须到相关登记部门去查询、登记,严防收当已被查封、抵押的当物。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一0二团学校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记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二、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三、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学生所在单位汇报,协调单位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四、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团镇和师市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师市教育局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六、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为第一报告人,学生晨检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在晨检结束后按程序上报。 2、教务处、德育处:负责此项工作,对发生的情况登记清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不得拖延。 3、年级挂包领导:负责组织该班家访调查工作。 4、副校长:负责与单位沟通及学生家境调查。

学校控辍保学报告制度42653

学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用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学生科,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家访,了解清晰缺旷的原因,详细记录学生缺旷、家访的情况,并及时将学生缺旷和家访的结果向学生科报告。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学生科报告。学生科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联系该班的中层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联系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于当日同班主任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学生科。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学生科登记。学生科通知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学生科报告。 2.学生科:及时向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负责与村委会沟通。 3.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形成的计划方案的落实督导,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详尽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学生科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从头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制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如下:一、责任制度 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年同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对完成控辍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无辍学的班主任实行重奖,对完不成辍学目标的,除予以罚款外,限期完成控辍目标。 1、建立控辍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控辍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抓实。 2、实行天天过问、周周检查、月月总结制度,总结经验,找到不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教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留恋学校,把学校变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 4、实行奖励机制。严格控制学生流失,流失率不得超过1%。 5、实行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包校,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人,形成领导把关,人人抓控辍。 6、经常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以法控辍。

7、对后进生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按照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面向全体学生,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措施,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严格控制各科考试量。制定辅差转化措施。使那些因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入学。 8、科任老师要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生未上学后,要和班主任到家动员学生上学(至少配合班主任家访一次)。如果科任教师未参加动员工作,该教师所得控流奖将有参加的教师获得。要求班主任在做动员工作时,要通知到科任教师,并做好动员工作记录,交政教处统计。如果做了大量的工作仍未返校,班主任要以书面形式将流失原因及动员情况及时上报教导处。 二、学籍管理制度 1、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使用计算机科学管理。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 3、确定专人管理学籍,严格转入转出制度,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三、辍学报告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深入班级检查学额,填写出席人数,将出席总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报告给教导处,以便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莱芜市人民医院 肿瘤科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组织构成及职责 (一)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监测管理小组组长为科主任,联络员科室副主任及医疗小组组长,组员为科室的其他医疗人员,负责全科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工作的有关事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组织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 3、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督促我科临床医师、护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指导合理用药。 4、确保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故报告。 5、协调全院其他科室同种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 1、医师、护士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师、并向药剂科汇报。 2、科室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的搜集、汇总、上报,监督协调医护人员不良反应的报告。 3、科室医生、护士应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应密切关注和发生随时收集本科室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须及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填写《医院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将填好表格上交科室联络员。 4、发现可疑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和在外单位使用的可疑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来我科就诊的病例,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诊治和处理,并做好药品的留样、保存和记录工作。 5、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按规定报告。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24小时报告给本科不良反应联络员,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立即报告药剂科、医务科。 7、科室联络员每月底将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汇总报告给药剂科。 8、科室医疗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时应严格参照药剂科提供的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评价、处理等情况。以免产生不良医疗事件。 三、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

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

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动员辍学生返校就读,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二、劝返复学工作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统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三、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县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掌握和了解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劝返复学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辍学生劝返复学。对经乡(镇)政府组织劝返两次仍不复学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 六、学校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生台账并上报当地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对辍学生进行家访动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劝返动员辍学生复学。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学校应在辍学生台帐中及时消帐,完善相关复学手续。 七、因劝返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颁布的控制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张祠堂小学

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学校。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班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上报校长。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 学校(公章)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月日收表人签字:

学校辍学报告制度

学校辍学报告制度、劝返制度 关于切实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的规定义务教育是国民基础教育。做好中小学生防流控辍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我校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关系到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一件大事。为了控制和防止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宣传 我校的每位教师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工作,要反复深入地进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树立起依法普及义务教育的观念。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九年义务教育法》,每年3月、9月定为全市“控辍保学活动月”,学校每学期安排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教育,每年召开一次家长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读满学业年限。 二、强化责任 校长是学校“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控辍”有关业务工作,班主任、科任教师是“控辍”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初中在校学生巩固率达到97.5%;小学达到99%以上。跨学年度时,由上一学年的班主任负责原班级学生的“控辍”工作,学生报到后移交新任班主任;学校要建立流失学生报告制度,做好原始登记和各种档案建设。

三、建立制度 (一)控辍保学制度 1、建立控辍领导机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依法控辍纳入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3、遵循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原则,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展学生课外兴趣活动,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二)学籍管理制度 1、学校按教育局统一规定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学生学籍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举。学籍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学籍档案中必须如实记载学生入学情况、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及学生流动情况。 3、学生学籍由班主任填写,每学期一次,填完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 4、实行学籍变动全程监控,学籍变动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做到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5、学校要严把入口、出口关,防止学生在流动中辍学。

疫情上报报告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张秋),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

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绩效考评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对未上课学生情况,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小学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山水小学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家访,了解清楚缺旷的原因,详细记录学生缺旷、家访的情况,并及时将学生缺旷和家访的结果向教务处报告。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联系该班的中层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联系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于当日同班主任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务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务处登记。教务处通知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 务处报告。 2.教务处:及时向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负责与村委会沟通。 3.中层领导负责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形成的计划方案的落实督导,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学生科统计当 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 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 返校情况。 南明区山水小学

酒店安全责任验证登记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安全防范宣传制度特行证制度

酒店安全责任验证登记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安全防范宣传制度特行证制 度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安全责任制度 一、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为旅馆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二、旅馆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迸行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旅馆业治安管理各项制度及措施。 三、旅馆责任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领导,明确岗位职责,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旅馆应当支持、配备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福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 验证登记制度 (一)本酒店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酒店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三)酒店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酒店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酒店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酒店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六)酒店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 (七)酒店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 福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6日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本制度待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典当公司必须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建立建全切实可行的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协助公安等部门及时侦破、盗抢、走私、国家文物丢失等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对前来办理典当业务的人员,如行迹可疑、慌慌张张、语无论次、前后矛盾,有作案或负案在逃嫌疑,应提高警惕,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查清事实真相。 二、对车辆质押典当,如发现车辆与行驶证资料不符,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体颜色、车辆厂牌、型号不符,以及车主不符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如发现财产权利与当事人不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照) 件不符,有犯罪嫌疑者,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来源不明的物品或怀疑是赃物的物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重要文物,如发现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 六、对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物品等作为当物典当,均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 七、必须提高紧急情情况下的处置能力。对于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如涉及急救,抢险以及对某些重要痕迹的保护,均应沉着、机警、迅速果断采取措施。既要达到挽救之目的,又要起到保护现场的作用,还要不放过追捕嫌疑人的机会。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篇二:a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明显与其拥有的身份不符,而又无法提供来源证明的; 2、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与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赃物相似或本身就有赃物嫌疑的; 3、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数量特多,价值特大,且来源不明的; 4、客户本人就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对象或犯罪嫌疑人、或典当的物品经确认本身就是赃物的; 5、发现下列典当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6、业务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后,首先应认真审查其证件,并复印留底,同时稳住来人; 7、在稳住来人后,要立即向主管业务的部门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认定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8、对于情况紧急时,可由保安配合应对并控制发展事态,待时机成熟时报警,若情况特殊或遇特别紧急情况时,应直接拨打110报警; 9、其他未尽事项皆应按照公司的《处置突发事件方案》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场情形临机果断处置。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并保护好员工的安全,确保公司的运营及公司的人员财产不受任何侵害与损失。篇三: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三亚田独金思达假日酒店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根据崇明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生辍学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望班主任及相关责任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告内容与程序 1、实施点名制度,班主任每天清点班级学生数,如有缺席学生,必须填写 《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并及时交医务室。班主任如发现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不到校原因,并在《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2、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要及时向教务主任报告。教务主 任接报告后应作好登记,并向分管副校长报告。分管副校长于当日安排班主任与有关人员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并商定控辍 方案。同时,学校与失学学生所在村(居)委沟通,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居)委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并家访结果报校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务主任必须填写《崇明县中小学(职校) 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县青保办、县青保中心和乡镇青保委。 5、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崇明县中小学(职校)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15日和9月25日之前上报县教育局。二、责任与要求 1、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教务处。

2、一经出现学生辍学,学校立即启动上报程序,同时迅速做好劝导复学工作。 3、必须如实上报,不得缓报、瞒报、漏报,违者按教育局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县青保办、县青保中心和乡镇青保委的报表以书面与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附件:1、《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 2、《崇明县中小学(职校)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 3、《崇明县中小学生(职校)辍学情况统计表》 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 班级学生姓名性别是否请假请假人请假原因请假日期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崇明县中小学(职校)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 崇明县中小学(职校)学生辍学情况报告表 (本表由学校教导处填写) 学校名称: 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学籍号班级现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邮码户籍地址邮码学生类别(打"?") 1.普通学生; 2.特殊教育学生。 学生户口性质(打"?") 1.农业居民户; 2.非农业居民户学生户籍(打"?") 1.本县;2.本市其他地区;3.外省市区 姓名与学生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 辍学起始复学起时间始时间 辍学学生家庭状况(打"?") 父母失孤儿或准父母单亲离异再婚双留单留低保其他踪或一孤儿残疾方失踪 辍学原因在校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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