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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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及指南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

1基本规定

1.0.1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的整编,促进和规范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据健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以下简称统—标准和文档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制定《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1。0。3 凡在本省境内承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均应执行本规定。原材料、建筑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按本规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1.0。4 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坚持同步收集、积累、整理、整编形成且必须归档保存的文字记载资料,不得后补。

1。0.5 技术资料均应采用A4幅面纸打印。无条件打印时必须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

1.0.6技术资料目前原则上采用纸质载体,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并逐步过渡到以光盘、缩微品载体为主。

l.0。7 技术资料的管理、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人员应由经培训持证的人员担任,所收集、积累、整理的资料应保存在施工现场,保证随时提供监理(建设)监督等部门的检查。

1.0.8 为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有个别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方面的资料。

2 技术资料的分类及验收

2.0。1 本规定将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为五类: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5.竣工图。

施工日志单独组卷装订附后。

2.0。2 技术资料应按统一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分级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分级核查验收,签名、公章必须齐全。

3技术资料的内容

3.0。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地质报告结论、地基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础监测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竣工验收参加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等。3.0。2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按统一标准(表B。0.l)“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中9个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量的规模、部位,分项工程可再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按相应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制表格、监理位核查验收合格后所形成的工程质量核心资料.

3。0.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按统一标准(G。0.l—2)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项目,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定位测放线;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隐蔽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查检测;管线系统检验、设备调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核查记录、事故处理;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一系列对控制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资料。

3.0.4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按统一标准(G。0。1-3)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检查项目,除合同特殊约定外,一般不得再增加项目.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试验检查方法的标准进行抽查试验,检查合格后,填制相关表格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3.0.5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不单独分列,划归在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和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内。

3。0.6 竣工图

1.未变更的图纸仅加印竣工图印章,变更不多时可用碳素墨水绘制在图纸空白处。凡建筑结构平面图、结构图变更较多的,设备、管线系统图及变更超过图面1/3的,应以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变更图纸为准。

2.不同幅面的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l0609.3-89)统一折叠成A 4幅面,图标栏应露在外面。装订以散装在卷合内为主,也可用卷夹装订,应按专业进行组卷。

3。竣工图印章的规格及内容按如下格式刻制。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加印在图标栏的上方。

4 职责

4.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采购职责

4。l.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采购业务过程中,必须索取生产厂家合法、正式的产品合格证,及品种、规格、性能、执行标准、质量指标、检验报告、使用操作说明等技术文件资料.

4。1.2 单机或成套设备进场,必须开箱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

4.2.3凡采购的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外加剂、焊接材料、设备安装工程使用的配件、管线材料等,规定应进行进场复试时,必须按批量随机抽样(或全数)进行复试。规定应见证取(送)样的必须执行。所有试验宜委托同一单位进行,以保证试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

4.1。4 凡经查验、复试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在工程上。凡降低等级使用的,必须有设计或有关单位的书面认可文件,并注明使用部位。不合格的产品调出时,应向对方提供复试报告,并应有调往去向及必要的记录以备查考。

4。1.5 采购人员必须对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采购日期、进场时间、质量证明原件存放何处等建立记录台帐,并对其产品质量负有采购责任。

4。2检验批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职责

4。2.l检验批完工后,班组长、施工员、工长应自行检查分别签字.专业质量检查员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2.2 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评定结果负责。

4.3 现场施工试验、施工记录职责

4。3.l素上灰土回填、砂石回填、砂、石含水率、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计量控制、混凝土坍落度、砂浆稠度、混凝土、砂浆试件取样及制作、钢材连接、焊缝探伤等,必须按相关标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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