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武汉市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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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武汉市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7102758-2744号要求,受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吴家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一包)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一包)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95万元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一包)

(3)类别:服务

(4)用途:绿化管养

(5)数量:1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采购预算:295万元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合同按年度逐年签订,根据上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园林绿化养护等经营范围;

2、拟派项目班子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人员需另外配备1名园林绿化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2017年4月-2017年9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2017年4月-2017年9月)社保部门出具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提供社保账号及密码备查;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7、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8、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点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14: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开标室

(二)时间:2018年2月7日14: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共5个工作日。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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