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加工合同样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料加工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地址:电话:电报:电传:
乙方:地址:电话:电报:电传: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乙方提供以下原料辅料及包装物料数量及金额(不计价提供)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值
运达地点及时间
备注
加工定额及损耗:
交货条件:
a 乙方自合同生效日内将料、件运到口岸(电告批量、时间),在码头仓库交货。交货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
到仓库接货,从码头到工厂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b 甲方收到料件后天将加工成品分批运到口岸(船上或仓库)交货。运什费由甲方负责。
以方提供的花样、色样、商标,如涉及到专利权问题,概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保险:乙方原料运进,加工期间财产和成品出口到对方港口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一切险和加工期间财产险。保险金额按成品价值(包括原料、工缴费和运费)的110%投保。
付款方式:
赔偿条款: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发运原料物件或发来的料与本合同条款不符合时,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发生的误工损失(按加工费总额 %×误工天数)。甲方如逾期交货,则按同等条件,赔偿给乙方。
2.甲方如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废次品,超过本合同规定部分,甲方负责按原辅料价值赔偿给乙方。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共同商议,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九、本合同所定的加工费以货币计算,为保障双方利益,一致同意合同所订的加工费用,按本合同签订之日中国银行
公布的人民币对货币的汇率计算,今后实际结算当中,如中国银行公布的牌价货币升值或贬值超过 %时,工缴费应按升、贬值的实际比例相应增减。
十、为适应生产需要,乙方同意提供设备(附清单),设备货款在甲方每批工缴费中的 %偿还。交货条款按本合同第四条a项。
十一、本合同的货物进出口、结汇均由公司办理。
十二、仲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中国贸促会的有关部门仲裁。该会之裁决作为最后裁决,双方均有约束,仲裁费由败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经甲方审批机关批准后,甲方即电告乙方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