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入住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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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须知
1、入住条件:入住者要求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人,且提供前30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的体检证
明,若不能提供,公寓负责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承担。
2、手续准备:送养方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病历表。
3、信息沟通:送养方必须向公寓如实说明入住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心脑血管病等各种老年病,如
实告知并做记录,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4、医疗保障:入住时必须交纳医疗保健备用金1000元,以备应急之用。备用金用多少、补多少,公
寓永保持1000元基数。出院时凭收据,如数退回;如果备用金收据丢失,公寓不予退还。如备用金未交或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送养方负担。
5、统一配备:为了保持公寓的统一形象,入住者在入住时必须购买本公寓床上用品一套,如因入住者
原因出现撕裂、损坏、破旧等情况,需送养方重新配备。
6、自备物品;入住时须携带本季节的被褥、枕头、衣服、尿垫、便器等生活用品,每件物品应在入住
前绣上名字。其他物品:如家具、燃器具、电器、利器等由于室内空间有限,涉及安全问题,不准携带和私自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者承担。
7、费用说明:结合入住者情况,入住至少观察3天,评定服务级别,核定入住者每月交费标准。每月
交代养费不包括:空调费、过节费、医疗费。若饮食、服务、住宿等有特殊要求,另外计费。
8、特别提醒:入住者在入住公寓期间,不准携带或配戴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手机、项链等),
所备现金须交公寓办公室保存,随用随取,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9、探望时间:为保证入住者的休息,探望时间为:早7:00一晚20:00。家属可接入住者离开公寓,
但须向公寓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10、衣物存放:由于室内空间有限,公寓只存放当季衣物;入住期间的新增衣物须经护理员办理登记
手续,否则出现丢失,概不负责。
11、药物服用:入住者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诊所医务人员并登记、签字,便于管理观察,否
则造成的后果,公寓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病情处理:入住者在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如送养方不同意到医院抢救,只留在公寓治
疗或观察,送养方必须在合同附加条款及病历上签字,入住者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由送养方承担责任。
13、信息更新:送养方登记的电话、住址等信息如有变化,须第一时间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
此造成的后果,由送养方承担责任。
14、亲属支持:送养方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者的各项工作,对需要协助的入住者要提醒他主动要求服
务;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入住者的义务,公寓随时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15、亲属配合:公寓依照评估标准及入住者身体状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评估,需要变更护理级别
或调整居住楼层、房间时,送养方应同意,否则公寓有权单方解除入住协议。
16、接送手续:鉴于入住者系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公寓要求入住者外
出或被家属接走时应进行登记或写假条,以便管理及服务于老人。
17、爱护设施:公寓及房间内一切设施属公共用品,不允许独占;且入住者及送养方不得随意改变和
毁坏公寓内一切设备及设施,否则须照价赔偿。
18、费用退付:入住者请假离开公寓连续5天以上,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服务费,其它费用照收。
入住者退住时入住不足半月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按壹个月收费,办理退住手续需携带协议、备用金收据、当月入住手续等。
19、缴费时间:每月入住日期向后推1-5天为缴费时间,逾期不缴,每天按入住费的2%加收滞纳金。
20、特殊费用:如入住者病危,在公寓维持至病故,当月收取临终关怀费500元。如公寓负责为老人
洗面、擦身、穿衣,需再交费用200元。
21、特别告知:代养方视送养方为入住者的委托代言人,入住期间的所有事宜,代养方只与送养方进行协商。
以上事项为甲方着重告知事项,乙方及入住者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事故、损失等,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送养方签字:年月日老年公寓入住人员登记表
代养服务协议书
甲方(代养方):
乙方(送养方):,系入住者的家属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就自费休养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在充分了解了入住须知以及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服务条件、服务内容的情况下,自愿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者送至甲方处代为养老。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约定标准,为入住者提供服务。
二、甲方特别声明:入住者凡患有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本公寓不予接纳。乙方不能提供体检证明的,由甲方携同入住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隐瞒入住者病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预交入住者保证金壹仟元,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出具收据)。该保证金用于入住者急用。当保证金不够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补足,逾期不补而延误入住者治疗的,乙方承担责任。
四、服务级别的划分标准:
甲方依照入住者健康评估表、及入住时身体状况对入住者进行服务级别划分。若乙方在入住时隐瞒入住者病情或身体情况,甲方于一周之内通知乙方,更换服务级别手续,在此期间,甲方仍按原协议标准提供服务,若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如超过三日不来办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五、收费标准
根据前条双方协商的服务级别以及甲方的收费标准,乙方每月按下列标准交纳费用分列如下:
(单位:元/月)
备注:空调费、过节费、医疗费另收。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时,按照以上约定的费用即时交付第一个月的费用,补齐整月,以后按整月交纳,每月1-5日为缴费时间:逾期不交,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交纳2%滞纳金,乙方逾期5天不交足费用,甲方随时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退住时不足半月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按整月收费。
六、如入住者患病,甲方积极协助治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甲方或医院处理相关事宜,如无法和乙方取得联系,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一切事务,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以票据为准)。
七、甲方在履行合同中,应尽到以下义务:
l、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场所、文化场所和医疗保健;
2、安排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人员、护理人员;
3、完善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服务人员、护理人员尊重、关心入住者,为入住者提供安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