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办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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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办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编委办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第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的“接”、“放”“管”工作。

一是我县认真贯彻自治区和崇左市审改办的要求,按照“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标准,统一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该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调整的坚决调整,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做好行政审批“接、放、管”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的动态管理,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督促有行政审批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与上下级业务部门对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放”、“管”工作,编制一次性告知卡,规范审批标准和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程度,有效杜绝了行政审批随意性。今年来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有关文件要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3项,调整7项,合并2项,梳理形成最新的《大新县行政审批目录表》,截至XX年11月30日,全县34个县直单位(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7项。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自治区、崇左市的统一部署,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政审批工作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转变。为明确各单位(部门)相关取消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管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切实管好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力争做到取消的每一个项目,都制订出对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是不断下放管理权限,推动扩权强镇。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审改办督促各有关部门将能直接或者由委托下放乡镇进行审批的事项,尽量下放给乡镇。要求县直各单位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管理和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工作,让乡镇基层部门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接好管好,提高乡镇政府的为民服务能力。

第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

XX年,我办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的要求继续抓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被清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受理条件。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推动各部门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

实,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截至XX年11月30日,大新县34个县直单位(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7项。

(二)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

今年来,我县继续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县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清权、减权为重点,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全力推进权责清单工作。全县49个单位(部门)共梳理出权力事项6843项。对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我们按照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部门权力事项进行大幅精简,使行政职权家底更清楚。大新县按照“权责法定”原则,对于不规范不合理的、没有法定依据或法定依据不足且不符合改革方向的权力事项,坚决进行清理,不予保留实施;对于权力设定依据相同的权力事项,积极进行整合。全县共清理了2975项权力(其中,取消735项、整合减少2195项、转移5项、暂不执行40项),清权率达到43.48% 。通过清理后,大新县县级保留下来的共有37个部门(单位,含挂牌单位)权力事项3868项,其中,行政许可233项、行政处罚2799 项、行政检查267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28项、行政强制140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奖励43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

权力265项。并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审改办的要求将全县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

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工作方面,我们正按照崇左市统一部署要求逐步推进,目前我们正在认真编制乡镇权责清单模版,大新县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工作方案已报县政府办审定,待县政府领导签批后我们将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并下发有关方案组织实施,将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的统一要求争取今年12月底前公布各乡镇权责清单。

(三)继续优化机构设置,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重新调整县人大机构设置。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加强县乡人大机构建设的通知》(桂编办发〔XX〕16号)精神,印发了《大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大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批复》,将原来设立的“一室三委”调整为“一室五委”,增设县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并增加大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行政编制4名,进一步加强了县人大组织建设。

2.加强重点领域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是成立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提升内外贸易开放水平。为了加强对我县内外贸易的管理,提升我县内外贸易和沿边对外开放水平。在原有大新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基础上整合成立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将原大新县人民政

府口岸办公室编制和职责整合划转到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同时将大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股的职能划转给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使新整合的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更加适应当前我县有关内外贸易工作的发展需要。二是在大新县民族事务局基础上组建大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将大新县民族事务局职能、编制、人员整体划入大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并将大新县宗教事务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大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三是设立大新县糖业发展办公室。为加快我县糖业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糖业管理职能,理顺糖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糖业管理职能体系,设立大新县糖业发展办公室,为设在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并成立为糖料生产提供技术性、服务性事业机构,加强对蔗糖产业发展的协调管理。

3.加强涉及民生领域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是加强扶贫干部队伍的建设。根据当前扶贫攻坚工作特殊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将大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在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取消在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挂牌,增加一名行政编制。同时在扶贫办设扶贫信息中心,促进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确保自治区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撤销大新县卫生学校,独立设置大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三成立“大新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配足人员编制。四是加强法学会队伍的建设。为解决大新县法学会人员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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