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入库标准(南京市级)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南京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业近二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经设立研究开发费专帐或辅助核算账。

八、申请入库前一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