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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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通信工程设计委托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标的及业务安排

1.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常规的铁塔类建设项目的设计服务商,在订单中约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承担具体通信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二条订单的签订依据及设计依据

2.1签订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1.3通信主管部门颁行的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

2.1.4甲方的认证文件及乙方的应答文件。

2.2设计依据

2.2.1甲方下达的设计委托书或设计订单,乙方铁塔设计样式新颖并适度超前。

2.2.2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关于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通信行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工日定额等国家、行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

2.2.3乙方现场勘察的有关资料。

第三条费用标准及支付

3.1 工程设计费取费标准元/站。

3.2 付款方式

两次性付款: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和等额的发票甲方于5日内支付设计总费用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工程设计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设计费的余款。

3.3上述设计费已包含甲方就乙方为完成具体项目设计工作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3.4工程设计费甲方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3甲方认为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可通知乙方修改。乙方需按照要求进行修改,直到甲方认为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4.4乙方负责验收铁塔相关部件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负责竣工验收(是否按设计施工),签字盖章为准。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3乙方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规定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订单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甲方应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6.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设计费,并赔偿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7.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受影响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7.3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扩大。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8.3诉讼进行过程中,各方将继续履行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9.2本协议一式[ 肆]份,甲方执[ 贰]份,乙方执[ 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对于协议条款与条件的修改、补充及变更,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各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生效。这些修改、补充及变更构成协议的一部分,并与协议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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