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农业工程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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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概述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等学校农业工程类专业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与学位授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和质量保障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监管高等学校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专业准人、专业建设和专业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1.2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1.2.1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该类专业本科生在毕业后5年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能力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毕业要求是对本类专业本科生毕业时所应掌握的技能、知识和具备的能力的具体描述。
评估是识别、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与数据的过程,是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的一个或多个进程。
评估应运用直接、间接、定性和定量等手段,以确定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的程度。
适当的抽样分析可作为评估过程的一部分。
1.2.4 评价
评价是解释评估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和证据的一个或多个进程。
评价决定学生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程度。
评价结果用于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1.2.5 学时和学分
学时是指学习时间以课时为单位的计算单位,不少于45分钟计1学时。理论课程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程32学时计1学分;工程实践1周计1学分。
1.2.6 学制和学位
学制是国家对学校的组织系统和课程、学习年限的规定。
学位是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农业工程类(0823)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农业工程(082301)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082302)
农业电气化(082303)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082304)
农业水利工程(082305)
3培养目标
3.1总体目标
农业工程类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较系统地掌握农业工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工程技能和技术知识,富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能够在农业工程及其相关领域从事教育、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专业人才。
3.2?基本要求
农业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如下技能、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自然科学、信息技术、外语以及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历史、发展前沿和发展趋势。
(4)具备实施工程实践的能力,并能够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和初步处理。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科学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系统地考虑经济、环境、法律、社会、安全、健康、伦理等因素。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规范使用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
(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规划、设计、生产、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备正确认识工程对客观世界和社会影响的能力。
(8)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与交往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0)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以及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各高校应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地域特点和学科特色,制定细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可根据科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4学制与学位授予
4.1??学制
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学制4年,实施学分制管理,可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应不少于3年、不超过6年。
4.2学分
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总学分不宜低于160学分,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与人才培养特点等做出适当调整。
4.3?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本专业类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5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办学特色自主设置。课程体系设计应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工程类课程、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和工程实践等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5.1 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
数学类课程应从覆盖以下知识领域核心内容的大学水平课程中选择,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微分方概率和数理统计、计算方法等内容。
基础科学类课程包括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含课程实验)。
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学分合计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0%或不少于32学分。
5.2 工程类课程
工程类课程包括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和专业类课程,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0%或不少于48学分,
工程基础类课程以数学与基础科学为基础,培养学生应用数学或数值等方法,发现并解决工程实际向题的能力。
工程基础类课程根据专业要求应从覆盖以下知识领域核心内容的课程中选择: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结构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传质学、燃烧学、水力学、土力学、电工学、电子学、工程材料、计算机技术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工程图学等。
5.2.2 专业基础类课程
农业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农业工程原理、系统工程、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程测试技术、动力机械、液压与气动传动、控制工程、物料工程特性、农学概论等内容。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程测试、动力机械、液压与气动传动、控制工程、农学概论等。
农业电气化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单片机原理、电工仪表及测量、检测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电机与电力拖动、电气控制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通信工程等。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建筑学、农业建筑结构、新能源工程、农业生物环境原理、农业节能工程、农业概论等。
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工程测量、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工程水文、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农学概论等。
5.2.3 专业类课程
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优势和地域特点设置专业课程,办出特色。
5.3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