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绿化行政执法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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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绿化行政执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通过加大投入,城乡一体化推进,初步形成了总量适宜、分布均衡、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目前,市域陆地绿化覆盖率达1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9.3%,绿化覆盖率达45.4%,人均公共绿地达13.28平方米。先后获得了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等多项荣誉称号,为我市的“三保一促”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环境。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其中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侵占绿地与破坏绿化情况还比较严重,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成果,破坏了整个城市的绿色文明,因此必须强化绿化行政执法,以维护我市绿化管理秩序,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绿化行政执法,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
立法是根本,执法是关键。一九九二年六月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颁布,现已形成了以《江苏省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苏州市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省、市、县配套法规的较为完善的城市绿化行政法律法规体系,还有与之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讼诉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公务员法》,为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全面推进绿化行业依法行政,必须充分认识绿化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是绿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作为绿化工作者,要敢于承担起绿化建设和绿化行政执法的双重重任,从根本上转变与依法管绿、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
二、绿化行政执法,必须进一步引起领导重视。
行政执法的好坏,从某种意义上讲,反映了一名领导对工作的认真态度,是不是着眼长远,是不是在维护改革发展的大局,是不是在执政为民。作为城市绿化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只有时刻把绿化行政执法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绿化工作者能看到绿化行政执法者确实是在保护城市绿化资源,在实现人与花草树木和谐相处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才能营造更加有利于绿化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环境和氛围,才能激发绿化行政政执法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为切实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好绿色生态环境,我局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对绿化行政执法机构和绿化政监察人员的责、权、利进行了划分,把法定的权利进行了分解、量化、细化,明确了执法范围、权限、程度和标准,制定了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三、绿化行政执法,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加速行政行为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是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不是看收了多少费、罚了多少款、办了多少案,而是看服务对象是不是满
意,社会是不是认可,只有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与事后查处,才能真正保障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落实,维护好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规范绿化管理秩序。为此,我局在绿化行政执法中,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来,我局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园林窗口,为前来办理涉绿项目审批、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基本上做到了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审批许可诚实可信、审批服务便民高效,使绿化行政执法逐步实现了从不规范到规范,真正做到了依法审批,依法行政。
四、绿化行政执法,必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需要,是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保障,是从无序走向规范的深刻变革。公正、廉明是执法的灵魂,不论是绿化行政执法单位,还是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任何绿化违法案件中,一定要出自公心,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为规范绿化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和引用法律条文得当,提高绿化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在制作使用执法文书时,要求做到执法依据应用准确,法律依据表述合理;在进行绿化行政执法时,要求做到携带行政执法证,使用文明用语;在绿化行政执法的程序上,要求做到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告知处罚依据及当事人的权利。从根本上杜绝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情代法现象的发生。
五、绿化行政执法,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随着城市人口的持续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的城市绿化资源,其承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在确保城市绿化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如何保障城市居民对城市园林绿化越来越高的需求,是当前政府特别是城市园林绿化部门面临的主要任务。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只有通过依法管绿,不断提高城市绿化资源利用率和保存率,优化城市绿化资源的配置,才能保障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和市民对城市绿化品味的追求,倾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为了不断增强全民的爱绿护绿的意识,我局制作了一批公益类宣传广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平台以及沿街宣传画廊和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开展绿化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将爱绿护绿的观念贯彻落实到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的统一行动中。
总之,强化绿化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保证城市绿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任重道远。我局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敢打硬仗”的绿化精神,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共同打造绿色生态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