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玉环县海水养殖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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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玉环县海水养殖新出路——从滩涂走向浅海
发布时间:2011-11-11信息来源:
海水养殖业是我县的传统基础产业,也是弱势产业,更是我县渔养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但随着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各项建设用地大幅增加,本就紧张的城市土地显得更加捉襟见肘,只能通过围垦浅海和滩涂来扩展土地,因此我县海水养殖空间大为缩小。
同时,我县海水养殖业在育苗、养殖、加工和销售等方面长期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我县海水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如何更好地去破解这些难题,进一步理清养殖业的发展方向,探索我县海水养殖新出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海水养殖业的发展现状
玉环水产养殖历史悠久,水产养殖产量曾连续七年保持浙江省第一。
我县从上世纪60年代初开始紫菜养殖,70年代中期开始滩涂贝类养殖,80年代中期开始围塘对虾养殖,80年代末开始并积极发展浅海网箱养殖,90年代牡蛎养殖形成规模,期间围塘对虾养殖曾一度兴旺,后由于虾病爆发,围塘以综合利用为主。
进入21世纪,根据国内外市场对名优海产品的需求和玉环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立足于开发、引进、示范、推广,在传统品种养殖的基础上,不断开发养殖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扩大养殖面积,初步形成浅海贝藻(即:牡蛎、紫菜、海带)、网箱,滩涂贝类(即:泥蚶、青蛤、缢蛏、泥螺),围塘鱼虾贝混养综合开发的生产模式。
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量的滩涂被围垦造地,促使海水养殖业逐步转向浅海和设施渔业。
截止2010年,我县海水养殖总面积达6674公顷,其中浅海1207公顷,滩涂465公顷,围塘685公顷,养殖品种22个,传统网箱4000只,专业养殖从业人数超过5500人。
2010年全县海水养殖产量8.80万吨,产值8.94亿元,拥有紫菜等海水养殖加工企业3家,初步形成了生产、加工和流通的产业链。
二、当前我县养殖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问题仍较突出,影响养殖业健康发展
优良苗种缺乏、饵料供应不足、病灾害频发是制约海水养殖业发展的三大基础性难题。
养殖品种种质退化严重,水产养殖苗种培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的改变和良种匮乏已成为我县海水养殖产业发展的瓶颈;饵料问题主要存在于网箱养殖上,网箱养殖因每年需要大量的新鲜饵料,这在渔业伏休期根本无法有效解决,而配合饲料价格偏高,推广难度较大;病害和自然灾害也是影响海水养殖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当大面积病害爆发和台风、赤潮灾害侵袭的时候,往往给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
然而,解决这些问题手段乏力,效果不明显。
(二)养殖空间日益缩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海洋滩涂湿地资源开发不断加剧,成为农、工、盐、渔、港等产业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的必争之地,海洋滩涂湿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矛盾突出。
近年来,我县为解决城市发展和工业用地需求,相继开展的漩门二期、漩门三期、西沙门等海涂围垦工程和工业园区建设使得海珍品养殖基地大幅萎缩,漩门二期、三期围垦工程的实施使浅海滩涂面积分别减少5.6万亩和6.8万亩,五门工业城的建设又使我们失去7000亩左右的围塘养殖面积,大麦屿沿线原有滩涂养殖涂地都被港口建设和临港型工业建设征用,这些造成我县养殖空间日益缩小。
如何解决养殖生产资源制约,调整海水养殖生产结构,加大浅海养殖开发力度,因地制宜,切实解决渔养民生存出路,已成为今后政府工作的突出问题。
(三)加工销售严重滞后,影响养殖业综合效益
精深加工技术的滞后是我县海水养殖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目前,我县水产品加工企业多数只能进行粗加工,企业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加工能力弱、产品档次低及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远远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如紫菜加工机械生产流水线仅有台州海良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一家企业,生产坛紫菜产品,附加值不高,其余大部分都是家庭作坊式的粗加工,质量差,售价低。
同时,销售渠道不畅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海水养殖业的持续发展。
紫菜等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市场前景堪忧;网箱鱼类运销难,加工仍属粗放型,产品附加值很低,流通队伍的培育没有大的突破。
由于水产加工滞后,水产养殖关联度低,水产养殖产业化程度低,水产养殖产业链不够长,又没有品牌效应,影响了水产养殖业的综合效益。
(四)服务管理力度较弱,影响养殖业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县遵循国家渔业发展方针,加大渔业结构调整力度,着力发展养殖业,加强服务管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为我县海水养殖业上规模、上档次、创品牌、出效益提供了较为有力的保障。
但发展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海区功能规划滞后,无序养殖现象还较为突出;管理引导手段滞后,导致网箱养殖出口规模大起大落,产品销售价格竞争无序;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渔业配套设施仍不完善,如渔业专用码头、消浪减流设施、水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设相对滞后;发展规模化养殖的力度不够,浅海利用率仍较低;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开发、引进力度依然不足,难以满足生产需要;对于投入较高、风险较大的某些养殖行业资金投入不足,发展后劲受到制约;近几年来养殖业扶持政策有力推进了我县海水养殖业的发展,但在引导生产的实际过程中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探索我县海水养殖新出路的对策和建议
加快海水养殖业发展,是建设“海洋经济强县”的重要内容,对振兴玉环渔业,推动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当前,我们要针对全县海水养殖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主攻浅海、突出特色、拓展加工、产业经营”的海水养殖业发展思路,通过积极实施品牌带动、科技带动、主导产品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和规模化基地带动战略,把分散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结合起来,把养殖与加工流通结合起来,树立科学健康养殖的生产理念,发挥区域特色养殖优势,延伸养殖产业链,提高养殖产业化经营水平,构建渔工贸一体化、养加销一条龙的现代化海水养殖业发展格局。
(一)大力创建养殖特色产业基地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修订养殖发展规划,开发和拓展新海区养殖。
根据我县浅海资源的特点,结合围垦造地实际,重新做好海区选择和规划布局工作,以养转养,将传统近岸养殖迁移到浅海深水养殖,并整合原有养殖海区,稳定海水养殖产业。
同时,要根据养殖环境容量,优化养殖模式,科学有序发展浅海养殖,提高浅海利用率和抗病害抗灾害能力,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水产病害监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二是发挥我县区域优势。
玉环海域面积五倍于陆域面积,尚未开发的可养浅海面积量大面广,应鼓励和吸纳陆上企业、工商资本参与浅海开发,结合现代渔业建设,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发展浅海生态抗风浪养殖、炭汇渔业、海洋牧场、休闲渔业,并把浅海开发与设施渔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我县海水养殖的科技含量和水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区域品牌,促进海洋农牧化产业发展。
(二)努力解决海水养殖苗种问题
对于养殖业来说,品种是基础,基础不稳,整个产业不可能健康发展。
要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原种场、良种场建设,原种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种苗质量。
良种场、苗种场要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实行亲本定期更换制度,保持亲本质量和苗种质量。
严格执行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生产,挂牌经营,实行种苗检测制度,为养殖户提供健康种苗。
加强与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加大对紫菜优质良种的引进、试养和推广力度,解决坛紫菜苗种改良问题,提高养殖产量和质量,增加养殖效益。
发挥好我县现有水产种苗繁育场所的优势,加快名优名种筛选繁育。
要充分依托科研院校的科技力量,进一步加强先进技术的研究、现有技术的规范、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养殖人员的培训,提高苗种的培育水平和质量,为现代海水养殖提供充足的苗种资源,向全县、乐清湾周边区域、全省乃至全国输出优质的苗种,为现代养殖业有序发展奠定基础。
水产科研推广机构和科技部门要认真做好海水养殖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建立养殖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并积极组织养殖专业人员、养民大胆走出去,学习各地经验,以便更好引进适宜我县养殖的优良品种。
(三)积极推进养殖业产业化经营
一要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发挥品牌效应,推进区域特色名优产品向品牌化进军;二要加大对养殖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经营组织的扶持,尤其是对产业化基础好、带动辐射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优、诚信度高的龙头企业和合作
社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引导龙头企业和养民结成生产、加工、销售的利益共同体。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水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延伸养殖产业链,增加养殖产品的附加值。
引导饲料加工企业提升产品档次,为海水养殖业提供优质配合饲料,解决“伏休期”饲料供应紧张的问题。
对参加国内外各种展销会、名牌产品宣传等推介活动予以经费支持,对优势养殖产品的生产、流通、储运、交易等环节实行税费减免政策,降低生产成本,努力提高我县优势养殖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三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增强行业自律能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商会、协会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大户示范作用,以大带小,避免企业间无序竞争,实现互助合作、行业保护、自律自理,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加快建设养殖技术支撑体系
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县海水养殖业的发展,各司其职,优化养殖业发展环境。
一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实施扶持政策,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特别是在渔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海区养殖容量研究、水质监测和海区功能区划等工作。
二是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建设特色海水养殖优势产业带,建立玉环产学研基地。
要进一步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以各种形式形成产学研利益共同体,提高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度,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解决我县存在的优势养殖苗种供应、养殖模式优化、配合饵料、病害防治等方面的关键技术问题。
三是加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积极引进人才,普及科技教育,大力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养殖、加工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为我县海洋农牧化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切实有效保障养民合法权益
实施养殖证和海域使用证制度是依法保护养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实施养殖产品源头管理和追溯制度的手段。
养殖海域、滩涂是渔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
针对当前养殖海域滩涂大规模围垦和渔民“失海失涂”较为严重的状况,要加强调研,围绕养殖权征用补偿、“失海失涂”渔民转产转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建立“失海失涂”渔民利益补偿机制。
要完善和规范养殖证制度和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杜绝“有证无证一个样”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养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海水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