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再保险公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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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再保险公司比较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国内外的再保险公司,在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再集团所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下,面对强劲的国外优秀的再保险公司对手时,所面临的和亟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对瑞士再保险公司内部的行政部署上,了解到要提升中再的品牌价值就需要在财务和非财务上有所改进,从而提出了要扩大市场容量,创新再保险产品和合理确定自留额这三个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再保险;再保险公司;中再集团;品牌价值;对策
再保险也叫分保,是指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进行再保险,可以分散保险人的风险,有利于其控制损失,稳定经营。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再保险关系中,直接接受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也叫再保险分出人;接受分出保险责任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接受人,也叫再保险人。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外的优秀的再保险公司也融入中国再保险市场,在五年的适应期中,有关法定分保方面的国民限制规定为:“自加
入时起,要求就非寿险、个人事故和健康险的基本风险的所有业务向一家指定的中国再保险公司进行20%的分保;加入后一年,分保比例应为15%;加入后二年,分保比例应为10%;加入后三年,分保比例应为5%;加入后四年,不要求任何强制分保。”因此,在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国再保险公司需要向外国再保险公司吸取精华。[1]
一、再保险公司的简介和比较
(一)中国再保险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历程
1988年以前,国内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由其专营。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赋予了经营直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办理权,国内各家保险公司都开始设立再保部,办理再保险业务。此后,平保和太保也相继开始经营商业分保业务。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成立了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这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再保险公司。1999年3月,中国再保险公司在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注册资金为30亿元人民币。目前中国的再保险市场还是中国再保险公司一家独大,作为国家控股的再保险集团公司,旗下拥有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其中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年2月,公司设在北京,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是全国首批成立并运营的四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公司受托管理的各类资产总额超过800多亿元人民币,是国内有一定实力和影响的保险机构投资者之一。2007年10月,改制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再集团),跨入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的全新时期。
(二)中国再保险公司与国外优秀的再保险公司的比较
再保险公司的两个指标,简单来讲就是财务的和非财务的。财务方面具体体现在市场、产品、风险管理上,因为这些关乎企业的融资,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足发展,而风险管理又取决于公司内专业人才的水平,所以,要在财务这个指标上要有作为是有难度的。非财务指标具体就是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和顾客满意度,这是对财务指标的保证,也是结果,只有这两个指
标相辅相成,才能使公司得到可持续发展。
1.中再集团产品、供给主体较少
中再集团包含了财产、人寿、健康再保险。除此之外,中再的供给主体仅仅是中国内地,并且是那些处于金字塔顶层的少数人,产品少,供给主体不多时中再的一个潜在问题。而国外的则不然,就对在我国设立了分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美国通用再保险公司而言,首先是作为世界三大再保险公司之一,它们的供给主体就远远超过了中国再保险公司。其次,就瑞士再保险公司来讲(简称SR于1863年成立于瑞士苏黎世,是世界领先的再保险公司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寿与健康再保险公司。SR在全球共雇用9000名员工,在世界上超过30个国家设有70多家办事处,业务遍布全球)。SR除了提供传统再保险产品如财产、人寿、健康等方面的再保险产品和相关服务外,还提供与保险有关的企业融资解决方案以及针对综合风险管理的各种补充性服务。
2.中再集团品牌相对较差
表1 各被评级再保险公司资料[3]单位:百万美元
从表1,可以看出中再公司目前还没有跻身世界前列,究其原因,在财务指标方面是保费规模不大,另一非财务指标就是品牌竞争力不够强,名声不够响,客户满意度还不够高。以瑞士再保险公司看,其在首席执行官下级设立了五个部门,分别为:客户市场部、产品部(再保险产品和金融服务产品)、风险管理部、融资部、管理部(it组、法务部、技术部)[2]。这几个部门各司其职,其中风险管理部设立了知识产权小组,为可测定的、人为的风险有所防范。
3.中再集团再保险的自留额和分出比例控制问题
分出比例即分出保费占公司毛保费收入的比例,是评估保险公司分保安排是否恰当的一个指标,也是和自留额等相联系的关联指标。从全球范围来看,财产保险公司的分出比例通常在20%一25%之间;而从国内来看,主流公司的分出比倒一般控制在18%一26%,个别以车险为主的公司分出比例偏低,甚至低于10%。分出比例的减少也就意味着自留额的增多,
不同的再保险公司需要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留取自留额,然而,国内大多的再保险公司自留额一般较多,存在着“惜分”的问题。
三、针对国内和国外再保险公司的比较,总结改善国内再保险公司的对策(一)创新再保险产品,扩大市场容量
中再集团的发展过去一直以法定再保险业务为主,完全市场化的商业再保险运作经验不足。同时市场的内在需求尚未真正显示,所以再保险市场上产品单一、技术水平较低,主要采用传统的再保险方法,如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但随
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外资再保险公司的运作手段和专业技术水准会给中资再保险公司带来压力,促进中资再保险公司引进和开发新型再保险产品。如国外再保险公司的职能已综合化,不仅承担保险风险,而且承担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投资风险等。于是各种可选择的风险转移产品和机制纷纷登场,如有限风险再保险、保险证券化、保险衍生品等,这些新型产品更注重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转移和巨灾风险处理,更高层次地满足了市场的再保险需求。因此,中国再保险经营主体要充分了解和研究国外新产品的功能和运作技术,有效的发明激励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创新发明中来,形成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并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再保险产品,丰富再保险产品,引导再保险消费。
中再集团已经通过上市来扩充市场容量,还可以通过开设专门性再保险公司,作为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公司可以集中力量吸收资源用于扩大再保险业务,结合在原保险集团公司下设立再保险公司,这样原保险公司有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