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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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销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中电投山西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A/0 Q/ND.GL.JY-05-18
电力营销管理制度
二○○五年十月八日发布二○○五年十月八日实施
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述语和定义 (3)
4 职责 (3)
5 工作程序 (3)
前言
为适应电力市场的迅猛发展,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提高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提出;
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归口管理。
批准:
审核:
2005年10月8日
电力营销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与营销工作有关的各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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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引用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计划经营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编、修订工作,组织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规定。
各部门根据本公司的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工作程序
5.1电力营销工作由计划经营部牵头,计划经营部、财务产权部、发电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管理。
5.2主要工作及分工
负责落实年度发电任务,争取发电指标。
5.3工作细则
5.4年、月度发电任务的争取和落实
5.5编制和测算电价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报、催办。
5.6负责起草售电协议和签定购售电合同。
5.7负责起草和签定并网及调度协议。
5.8做好竞价上网的基础工作。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建立竞价上网的测算及报价系统。
5.9协调山西省、河北省地方政府及电网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
5.10营销报告
5.11监督、检查和考核
电费回收分年度回收率(全年回收电费时间以上年12月初到本年11月底为界)、月度回收率和月度累计回收率,分三项内容纳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