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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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销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中电投山西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A/0 Q/ND.GL.JY-05-18

电力营销管理制度

二○○五年十月八日发布二○○五年十月八日实施

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述语和定义 (3)

4 职责 (3)

5 工作程序 (3)

前言

为适应电力市场的迅猛发展,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提高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提出;

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归口管理。

批准:

审核:

2005年10月8日

电力营销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与营销工作有关的各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

——

——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引用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计划经营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编、修订工作,组织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规定。

各部门根据本公司的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工作程序

5.1电力营销工作由计划经营部牵头,计划经营部、财务产权部、发电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管理。

5.2主要工作及分工

负责落实年度发电任务,争取发电指标。

5.3工作细则

5.4年、月度发电任务的争取和落实

5.5编制和测算电价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报、催办。

5.6负责起草售电协议和签定购售电合同。

5.7负责起草和签定并网及调度协议。

5.8做好竞价上网的基础工作。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建立竞价上网的测算及报价系统。

5.9协调山西省、河北省地方政府及电网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

5.10营销报告

5.11监督、检查和考核

电费回收分年度回收率(全年回收电费时间以上年12月初到本年11月底为界)、月度回收率和月度累计回收率,分三项内容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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