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陈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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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温办发【2018】41号
关于印发《温陈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部门、各管区、各村居、各有关企业:
《温陈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2018年修订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温陈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0日
温陈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
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2017年温陈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聊政发〔2018〕66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山东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8〕7号)、《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
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聊办字〔2018〕37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18〕100号)、《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2018年修订版)》及相关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境内发生的以及街道办事处外波及影响到我街道办事处的大气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应急预防、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监督问责、附则8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发生预警和应急时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措施等。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大气污染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大气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防范和处理突发大气污染事件的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大气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
减轻大气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3)专兼结合,协调高效。积极做好应对大气污染事件的思想、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大气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应急预防
2.1冬季采暖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措施
街道办事处鼓励企业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冬季采暖期。并组织好环保所、建委、公路养护办公室、派出所、经委等站所按照各自职责,联合开展针对工业废气排放、堆场扬尘、建筑扬尘、交通运输扬尘等工作的检查,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2.2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
按照县级要求,列出限产、减产、停产企业清单,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工业企业要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错峰生产企业要编制错峰生产操作方案;列入减排清单的企业操作方案中要明确企业每个环节的责任人。
3、预报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备注:以24小时滑动平均值计算的AQI代替原来日均值计算的AQI,并将持续时间用持续小时数(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及96小时)代替原来的天数(1天、2天、3天及4天)。
3.2 监测预报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区域预警信息,作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的重要依据。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3.3.1 预警发布
办事处接到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向需要采取措施的各企业及有关部门发布预警指令。预警指令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
3.3.2 预警等级调整与预警解除
办事处接到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升级或降级信息后,及时发布预警等级调整信息。
办事处接到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后,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街道办事处要在接到预警通知一小时内通知相关企业按照各自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