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润海丰电厂CCUS碳捕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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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华润海丰电厂CCUS 碳捕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华润海丰电厂CCUS 碳捕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华润海丰电厂CCUS 碳捕集项目位于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澳仔村华润海丰电厂厂区内,总投资8531万元,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CO 2捕集,将利用电
厂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后的烟气提取CO 2,并将提取的液态CO 2储存于厂区内,外售至工业企业,预计每年可捕集20000吨液态CO 2。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烟气预处理系统,胺吸收法和膜分离法二氧化碳捕集系统和压缩提纯、储存系统以及配套的辅助系统或设施。

二、根据区环境与资源事务中心出具的《关于华润海丰电厂CCUS 碳捕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深汕环境资源〔2018〕27号),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司《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请严格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应当报原环保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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