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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债务的转让与保证责任
▪ 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在保证期间, 债券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 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 承担保证责任。
(2)主债的转让、变更与保证责任
►③主债的变更与保证责任
▪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 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 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 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 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 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但并 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①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 6个月 ;2年
►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 6个月
►③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 6个月
(4)有关保证责任的其他规定
►①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 ►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
法律特征:
▪ (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 (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标
的物的占有,就其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 (3)抵押权的标的一一抵押物,必须是特定
的、可处分的财产,包括不动产或者动产 ▪ (4)抵押权的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 (5)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价款优先受

2、抵押物及其抵押规则
► (1)法律许可抵押的财产 ► (2)对法律许可抵押的财产的抵押规则 ► (3)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 ► (4)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
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台同继续有效。 ► (5)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
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 (6)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
第八章 担保法律制度
► 教学目的与要求: ►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担保法律制度的基本
内容。
► 重点掌握的内容: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几种担保种类的具体法律规定。
► 一般了解的内容:担保的概念和意义、担保的性质 和基本原则。
► 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结合案例理解担保的具体 应用。
一、担保及担保法概述
►(2)最高额保证
(3)保证方式
►①一股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台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该权利是指一般 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一)担保的概念、适用范围和性质 ►1、担保的概念
▪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担保人约定的确保合同履行、 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2、担保的适用范围
▪ 担保只适用于合同法律关系领域
►3、担保的种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 定金
4、担保的性质
►担保是一种合同关系 ►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担
者趣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 ►③新贷偿还旧贷的 ►④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
保证的 ►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

(二)抵押的效力及实现
►1、抵押的概念和特征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 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 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保证范围即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在保证关系中 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 保证范围包括当事人约定的保证范围和法定的保 证范围。
(2)主债的转让、变更与保证责任
► ①债权的转让与保证责任
▪ 一般,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与债权受 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转让即可成立。保证人与债 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 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3、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保证人为同 一债务作保证的行为。
►按份共同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1)保证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主债中的债权人签订的合 同。
▪ 内容:①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②债 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保证的方式。④保证 担保的范围。⑤保证的期限。⑥双方认为需要 约定的其他事项。
► ②连带责任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另外,当事 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的抗辩权
►保证人的抗辩权包括专属于保证人自己的抗 辩权和保证人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
5、保证责任
►(1)保证范围
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 (7)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
受影响。
3、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抵押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主债中的债权人(抵押权人)签订的 合同。
▪ 书面形式
► (2)最高额抵押
▪ 抵押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抵押合同,为一定期限内 连续发生的借贷合同或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担保,只 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抵押合同约定的债权额度内进行交 易,抵押人即承担担保责任。
3、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 (3)绝押合同的禁止
▪ 约定于债务清偿期届满而未能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 转移,为抵押权人所有的,为绝押合同。
► (4)抵押物登记
▪ ①法定必须登记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及登 记效力
▪ ②自愿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及登 记效力
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
(二)担保的基本原则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
二、担保的形式
►(一)保证及责任 ►1、保证的概念和特点
▪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
▪ 法律特征:
►(1)保证属于人保。 ►(2)保证人为主台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3)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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