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安全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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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安全的法律保障

一、矿产资源安全的概念

关于矿产资源安全的概念,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观点,每个研究者都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定义。王贵成认为,矿产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可以持续、稳定、及时、足量和经济地获得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矿产资源,使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受矿产资源供给影响的一种状态或能力。①鲍荣华认为矿产资源安全是指矿产资源对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即是能够对威胁、破坏矿产资源安全、经济有效供给的各种内外因素和情况进行有效防御。②结合各位研究者的定义,笔者认为矿产资源安全

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的基础上,及时经济的获得、合理有效的利用、持续稳定的供给矿产资源的状态。

二、我国矿产资源安全的法律保障现状及评析

目前,我国对矿产资源安全的法律保障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宪法。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确立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原则,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第二,矿产资源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具体管理制度、开发利用制度及治理保护制度都作了规定,是我国对矿产资源进行依法管理的主要依据。第三,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权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第四,矿产资源管理规章。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

首先,绝大部分法律法规没有体现可持续发展、资源安全的理念。即使极少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资源安全的理念,但由于立法时没有把资源安全作为立法初衷,往往只是注意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而忽略或根本没能注意到如何持续、稳定、及时和足量地满足资源需求,维护资源安全的主体地位未突出,不能较好地保护矿产资源资源安全。

其次,现行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中,对资源安全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配套措施,不便操作。同时,有关资源安全的规定多数侧重于从国家角度进行公法调整而疏于从民间角度予以司法规制,使得国家以外的其他主体缺乏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导致滥采滥挖、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现象层出不穷,不仅造成了资源破坏,也造成了资源浪费,对矿产资源安全严重构成威胁。

三.环境保护的措施

当代环境问题的全球性、严重性、紧迫性在于:人口快速膨胀、耕地急剧减少、水陆全面污染、资源成倍损耗、全球气候异常、生态群体失调、臭气屏障趋薄、海水逐年升高、自然灾害频发、多种冷疾病困扰。

3.1保护措施

一是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环保试点示范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四是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健全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防止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淘汰、限期治理、环境标识和认证制度。

五是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六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进一步提高环保装备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七是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参与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谈判,履行相应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

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再生

我国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就是我们的通常讲的再生资源,这个工作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1954年4月28日,经邓小平同志批准,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成立了废旧物资回收局,从此我国的废旧物资这个行业正式宣告诞生。目前我国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我们统计一下大约有八万家左右。回收加工的工厂有六千余家。回收的网点约有20万个。从业人员达到近千万人。这其中绝大部分是从事个体和是民营的回收,承担了整个再生资源市场的80%的回收量。首先我把整个这个行业的概况做一个简短的介绍。

十一五期间主要回收的废旧物资的总量为为四亿吨。年平均回收量在八千万吨左右。年均的增长率在12%以上。主要的废旧物资回收总值超过了6500亿员,年均增长率超过了20%。在这其中,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有较大的进口量。上述主要的废料约为1.3亿吨,年均的进口量为2450万吨。年均的增幅超过了20%以上。其中进口的废钢铁4530万吨,年均增长超过了5%,后三年超过了15%。肥有色金属年均增长率18%,废塑料年增长率超过了20%。特别是今年以后增长速度非常快。

4.1资源的回收与利用

回收方面,中国的国内回收系统表现为是多部门的一个纵向的管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前,当时主要以国营的物资系统,商业集体所有制收购系统组成的两大系统。还有一部分是自发的一些工业企业自己组织了回收性的辅助性单位。但是不不占主流。可以说回收的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当时回收行业作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的。需要有特殊行业的许可证,需要具有一定资质的要求。

八十年代后期,原有的回收系统,由于所依托的上级主管部职能的转换,部分回收企业逐步结体。加上市场的开放,大批的私营企业的涌入,运作成本相对勃起,比较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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