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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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机制
2011年3月15日17:26
慈善事业是弘扬互助友爱精神和建设积极向上的伦理道德的最好途径与方式,具有缩小收入差距、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共享发展成果的不可替代的客观功效。我国慈善事业在经济体制改革后作为相应的国家福利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补充而出现。自1993年后中国迎来了慈善事业发展的高潮,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由于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中国独特的背景,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慈善事业进一步的发展,主要是慈善机制不健全,因此,促使慈善组织运行机制发育成熟则是发展中国慈善事业的关键所在。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前景远大。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重大变化,客观地表明中国慈善事业大发展已经具备相应的有利的基础条件。首先是自2005年以来,不仅慈善事业被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并载入国家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而且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开始强势主导着慈善事业的发展,包括召开首届中华慈善大会、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以政府名义评选并颁授慈善人物奖。其次是国民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连续创造高速增长奇迹并仍然在继续创造着奇迹。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富裕阶层之后,经济因素已不再是中国慈善事业落后的理由,相反它已成为慈善事业获得大发展的有利因素。再次是贫富差距持续扩大,需要帮助的群体规模庞大,社会因素显然十分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最后是发展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在发生变化,公众对发展慈善事业的期待日益提升,不仅低收入阶层或弱势群体希望通过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来获得社会帮助,而且先富起来的人群及有能力帮助他人的人亦需要有回报社会的正常途径。
健全的慈善机制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加速器。任何一个事物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都有它自身的合理运营机制。慈善事业在中国作为一个欠发展的事物它的成长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在中国特定的国情下健康、稳步、协调发展,也必须依靠一个良性运行机制来推动。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与人民大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但人们由爱心转化为善行因受到多重制约难以实现。我国不乏有爱心的普通大众,很多富贵之人也愿意从事慈善事业,回馈社会,这在历次灾难中都有体现。但是,人们的爱心转化为善行常常是在政府的参与下得以实现,而且具有被动性和偶发性,不符合慈善本身的内涵。原因有一是传统观念限制了国内拥有80%社会财富的富豪们参与慈善事业。和西方国家不同,中国是一个重亲情和伦理的国家,中国人传承意识很强,愿意把财产留给后代。二是慈善事业内外部运行机制的不健全,限制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政府对慈善机构管的过多,丧失了独立性和自主性,导致发展缺乏积极和主动性。慈善立法的层次都比较低,还没有制定出用于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造成了包括对慈善组织的性质定位、慈善事业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和慈善事业税收优惠等方面都缺乏完善、系统的法律规范。部分慈善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运作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国内慈善机构公信力不足,使公众对慈善机构丧失信任。政府对慈善组织过程的监督和约束力度不够,对社会捐赠管理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不够规范,尚未建立管理机构的信用体系。
一、加强基层慈善机构建设,完善政府管理机制
自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中国慈善事业就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政府也就成了慈善事业的创办者、监督管理者和扶持者的角色,政府主导着整个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高速发展,慈善事业发展环境的改变,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管理还停留在管字,理字工作作的不够。纵观我国慈善事业,不难发现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慈善组织的发展与政府行动领域的大小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体现着“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历程的转变,政府为慈善事业让渡空间可以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政府侵占慈善事业的行动领域则可能造成慈善事业的萎缩甚至消亡。因此,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应适时调整,不断发现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成为一个管理员。
发展基层慈善事业,做好基层慈善管理。从国际经验看,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行动导向是深深扎根于社会基层、满足多样需求。香港的慈善组织发展至今,尽管形式与制度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一直未变的是其不断关注社会基层的方向,致力于满足社会多种需求的努力。香港作为一个多元社会,阶层高度分化,需求也多种多样。因此香港慈善组织也在探索各类型需求的基础上,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将服务拓展到各个社区角落,建设不同档次的福利设施,覆盖面很大,受益人群广,从而赢得了香港政府与广大香港市民的信任。另外,慈善捐赠真正的主体既不是企业,也不是富人,而是普通公众的小额捐赠。例如,美国每年两千多亿美元的募款中,70%以上来自于成千上万普通公众每月几美元、几十美元或几百美元的小额捐款。正是普通民众的小额捐赠和志愿参与推动了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而且在发达国家,实施劝募的主体通常不是当地政府,而是广大的慈善组织,如联合劝募组织、社区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相比教而言,我国慈善募捐主体多是政府行为,捐赠主体多通过工作单位实现捐助,基层慈善组织未能发挥太大的作用,导致慈善行为缺少主动性、及时性和广泛性。乡镇(街道)基层慈善组织是最能直接实施慈善行为的服务平台,具有接受捐赠面广应急救助及时快捷的作用,主要对于本区域范围内赈灾、济困、安老、扶孤、助学、助医等方面的应急性救助。因此,当前对于基层慈善组织要给予更多的关注,政府要把慈善工作的重心向下转移,真正让慈善事业惠利于广大群众。在农村,第三部门性质的组织发育还非常滞后,不像城市社区,各种类型的基金会、慈善组织以及非营利组织为慈善活动提供了载体与操作平台。村委会作为村民最重要的社会组织,不仅是国家面向农民进行社会动员的最基本的行政渠道,也应成为发展慈善事业最重要的组织条件。有学者对村庄社区慈善作调查发现村庄社区捐款多少不一定取决于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区组织化程度、领导者的倡导以及社区人文传统往往占据更重要的位置。村庄社区的参与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以及宣传机制在捐赠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城市社区中的慈善超市目前也面临着很多发展困境,需要政府帮助理顺关系,加强管理。有学者研究发现在实践运行当中,由于物品匹配困难、功能定位不清、资金不足等原因,慈善超市活力不足,不能发挥出较高的社会效益,有些地方连正常运转都举步维艰。这些基层慈善组织急需要从明晰功能定位、加大资金扶持、完善管理机制、提倡灵活治理等方面入手来构建慈善超市的长效机制。首先要为慈善超市找到合适的功能定位,即解决其存在的必要性问题。其次要为慈善超市设计出合理的运行模式,使人力、物力和资金能够正常运转,即解决其存在的可行性问题。再次还要完善慈善超市的管理机制,并建立一套制度化的政策扶持机制,即解决其存在的可持续性问题。最后办好慈善超市还要因地制宜,不搞统一标准,拓宽服务内容,适当扩大帮扶对象的范围,即解决其存在的灵活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