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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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托管运营方案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目录

1 公司运营业绩简介

2 托管运营基本思路

3 托管工作质量标准

4 托管工作考核办法

5 陆川县环卫情况简要

6 托管运营协议书(草案)

7 运营成本测算表

公司运营业绩简介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垃圾处理运营、环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证书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资质证书。

公司现有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150多人,其中中高级技术人员90多人,运营管理人员50多人。随着三大主业的不断拓展壮大,公司已发展成为环保行业的骨干企业,造就了一支由中高级工程师等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的高素质环保专业人才和垃圾处理运营管理人才。

在垃圾处理运营项目上,公司先后与西藏地区多个地方政府签署了垃圾处理托管运营协议书,成绩斐然。自2007年6月起,公司先后与山南、昌都、林芝、日喀则等地区以及贡嘎、聂拉木、加查、江孜等县政府签订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航空垃圾项目的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托管运营,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司多年的运营经验,专业的运营管理,高标准的服务质量,低运营成本得到了国家环保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各地政府、环保、市政、卫生等部门的高度赞扬和肯定。公司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成为中国一流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服务商。

托管运营基本思路

一、托管运营目的和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西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城乡”活动以及陆川县目前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和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改革现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把生活垃圾处理由社会公益事业性质的政府行为转变成为企业的社会化服务的经济行为,即实行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从全国范围的总体趋势来看,托管运营,则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最好选择。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实施托管运营后,政府职能部门将集中力量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同时也为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社会化服务的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企业则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依照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政府对城市环境卫生严格的高标准要求,专业化地、高效率地做好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并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执法检查与指导服务,政企互动,密切合作,严格履约,即能使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更加美好。

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托管运营,是大势所趋,其主要政策依据有: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四部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

号)和国务院批转的《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国发[2011]9号。

二、托管运营模式

(一)由陆川县人民政府(作为甲方,下同)委托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乙方,下同)对陆川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行托管运营,为陆川县城区内生活垃圾清扫、清收、中转运输、卫生填埋处理提供一体化服务。

(二)由陆川县人民政府授权陆川县住建局负责对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托管内容实施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确保托管项目进展顺利,服务质量到位,并负责对托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三)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陆川县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运营。

(四)甲乙双方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托管运营协议书》。

三、托管运营服务内容、主要措拖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托管服务质量标准,由乙方对陆川县城区生活垃圾提供清扫、清收、清运服务、卫生填埋处理。需新增服务区域或服务项目时,双方另行协商相关事宜。

乙方在陆川县城区生活垃圾清扫、清收、清运、卫生填埋操作方式如下:

(一)主街道实行袋装化收集,沿街店铺、门面垃圾自行袋装或用纸箱装,环卫工人定时上门收集。袋装化收集后的垃圾由中转车转

运至垃圾中转箱(或中转点),由垃圾清运车运到填埋场进行处理,垃圾清运车可用现有车辆,暂时无需新购。

(二)对机关、单位、学校、商住居民小区仍保留原有垃圾收集方式。

(三)凡不属于环卫工人保洁范围的其他经营场所,如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实行袋装化收集,自行清运到指定中转箱(或中转点)内。

(四)对于不便于垃圾收集机具进入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采取两项措施:

一是将主街道两旁的背街小巷在视线20-40米内的范围纳入责任路段人员的清扫、保洁范围;二是在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内合适位置设置垃圾桶(池),定期对这些垃圾桶(池)垃圾进行袋装化收集。

(五)根据陆川县街道分布情况,清扫区域可分为若干个片区,实行定员、定责;实行每天两次大清扫,全天保洁的工作制度;设置专职巡查员,加强各清扫片区日常的街道清扫、保洁监督巡查。

(六)按国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2011),对运至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规范的卫生填埋处理。

四、垃圾处置费组成、来源和支付方式

(一)垃圾处置费组成按年计算,垃圾处置费由五部分组成:

1、人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劳保等费用。

2、设备成本,包括生活垃圾运输车燃料费用、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用,环卫基础设施如垃圾箱、中转站等维修维护费用,生活垃圾清扫、清收、清运小型机具费用等。

3、工艺成本,包括按填埋技术标准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灭蝇、消毒、除臭、覆土处理,渗沥液处理的费用,导气系统材料费用,环境监测费用等。

4、行政成本,包括办公耗材、办公、巡查用车、通讯、会务、人员培训、差旅费等。

5、企业管理费,按以上四项费用之和的8%计算。

6、营业所得税,按营业额5%计算。(政府免税可不计入)

(二)垃圾处置费来源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文件精神,以及陆川县已制定和实施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规定及收费标准,垃圾处置费通过陆川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财政补贴加以解决。

(三)垃圾处置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托管运营协议书》,由甲方依照协议书约定,按月把垃圾处置费拨付给乙方。

随着陆川县经济建设的发展,生活垃圾量必然不断增多,环卫工作量会相应增加,同时,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燃油和其他材料价格也会逐年递增,为保证托管运营正常进行,垃圾处置费每年应按一定比例递增。

五、资产管理使用与移交

甲乙双方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托管运营协议书》后及乙方托管运营期届满时,由甲乙方各派员组成移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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