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取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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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取证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电子取证是执法办案中的一项新型工作,是基础性工作。机构整合后,总局高度重视电子取

证工作,2019年在厦门举办了“市场监管执法电子取证技能大比武”,全国13个省区市和副

省级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的18支队伍参加。这项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都进行了有益

探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总局要求和外省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概括地讲,一是资金,二是人才,三是制度保障。

(一)资金方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装备资金投入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达不到总局的要求。据测算,建立一个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需要200万左右,但从目前看,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受财政资金限制,很难解决或解决有困难,这也是很多执法新装备新

要求迟迟没有落实到位的症结所在。在这个方面,有的地方就做得非常好,先从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取证大师等一件一件地购置,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利用罚没款返还项目经费购置执法

电子装备。

(二)人才队伍方面。机构整合后,执法领域大大拓宽,市县两级执法囊括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以往各个部门的执法电子信息化水平不同,执法人

员电子取证水平不一,有的同志还是执法战线上的新兵。电子数据容易被修改,也容易因为

人为删改、病毒感染、物理破坏等原因导致证据内容灭失,目前大部分执法人员不具备独立

进行电子取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另外,缺乏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方面的专门人才,缺乏电子

取证的人员培训、培养计划。

(三)制度保障方面。装备、人才有了,怎么干是个大问题,规范电子取证流程制度,也是

规避执法风险的重要方面。缺乏有效地流程监管,缺乏全省统一的制度规范,是制约电子取

证的重要瓶颈。主要表现在:没有将电子取证纳入稽查执法责任制,没有规定电子取证的责

任人、责任边界、履职免责;没有建立电子取证工作制度,未对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保存、恢复及破解等实体程序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没有具备可操作性的电子取证流程方法等。

二、积极推进电子取证在执法办案中实施

电子取证在执法办案中,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当前,全年时间已过半,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务求电子取证工作有新进展,取得实实在在地成效。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取证工作在执法办案中的重

要作用,提高对电子取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担负起推进电子取证工作实施的责任。要

主动对标对表,向福建、深圳等省外先进地区学习,争先进位,促进电子数据取证专业人员

的能力建设。电子取证工作是规范执法流程,规避执法风险的有效方法,执法人员既是参与者、受益者,也是这项工作的主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全体执法人员参与电子取证工作

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资金保障要到位。落实电子取证工作,资金是关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资

金支持力度,尽可能地优先保障执法电子装备的配备。在座各位同志,回去后要向主要负责

同志汇报好会议精神,在执法电子装备配备和电子取证工作推进上,积极争取主要领导最大

限度地支持。

(三)教育培训要到位。“打铁还需自身硬”。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电

子取证的意识,通过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电子数据取证流程规范、计算机现场勘验流

程及规则、手机现场勘验流程、规则及手机基本取证方法的学习,掌握基本电子取证执法技能。要注重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熟悉信息化技术,能够熟练运用电子取证技术的业务骨干,

通过骨干带动,提升整个执法队伍的运用电子取证的能力水平,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省局将创新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子取证技

术的培训力度。各市局也要参照省局的做法,适时举办电子取证执法培训。总局每年都将举

办“市场监管执法电子取证技能大比武”,各地要选派业务骨干积极参与,以赛代练,切实提

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形成“学业务、练绝活、当能手”的良好氛围,提升电子

取证执法骨干的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新时期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四)规范使用要到位。执法设备不是摆设,最终目的是要应用到执法办案实践中。侵权假

冒与执法监管始终处在博弈当中,我们要顺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利用信息技术、电子取证

技术提高执法能力,积极构筑线上线下结合的执法稽查新机制。机构整合以来,全省各级市

场监管部门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出台了一系列电子取证方面制度,省局将在吸收各地经验的

基础上,总结、完善,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取证规范规定,制定电子取证工作制度,明确案

件调查电子取证职责范围,规范电子取证行为。同时,尽快制定出台全省执法办案电子取证

工作指引,研究制定电子取证操作指南,包括案例汇总、调查程序、工作底稿模板、电子取

证程序模板等。在这方面,滨州市局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率先出台了《电子数据收集提取

与审核认定暂行规定》,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内容,受到总局高度

评价:“这是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范围内不多的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管理规则,对于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借鉴滨州市局的做法,进行执法办案流程再造,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电子取证执法办案标准化流程,切实提升电子取证工

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实现执法稽查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五)督导指导要到位。省局要担负好全省电子取证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责,建立执法信息数

据分析制度,定期通报各市执法办案情况以及电子取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市局也要担负起

当地电子取证工作牵头推进的职责,切实搞好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督

促和帮助各地落实措施、加快进度,切实推进电子取证工作开展。

同志们,电子取证是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一个崭新课题,做好这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这次会议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电子取证在

执法办案工作中的应用,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

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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