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就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直至竣工移交得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就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与特殊材料得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得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与设备得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得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就是一个非常重要得问题,特别就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与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得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与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与社会公德得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与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得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得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就是承包商获利得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得承包商就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得经济效益得。它主要就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得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得知识与娴熟得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得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与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得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与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得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得综合评价,为制定与采取减轻与转移风险得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与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得合法性进行审查与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得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得起草与准备、审核与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她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与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得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得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得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得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提出招标投标得得法律咨询,对建设工程具体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得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重要评标、决标与开标;对投标申请

人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得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得要求;拟定、审核招投标文件与合同,招投标文件得修改与澄清,报工程所在地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投标担保、联合投标、投标人禁止行为等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得法律效力。

二、EPC履行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在勘察、设计阶段

需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许可证内容、发包人发包资格、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分包工程得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外商投资建筑企业从业资质与资格等进行审查,代为起草或者审查总承包合同(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得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她类型得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得合同文本)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参与或者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开展合同管理事务,提示建设单位必须向勘察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得原始资料,且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帮助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在委托勘察合同中具体约定勘察单位得责任,尤其就是违约责任,提示建设单位必须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且工程成果文件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她有关部门审查,为客户得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在施工、设备安装阶段

对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采购许可证内容、发包人发包资格、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分包工程得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外商投资建筑企业从业资质与资格等进行审查,起草或者审查施工、设备安装、设备采购总承包合同(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得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她类型得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得合同文本)、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代建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与相关补充文件,参与或者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开展合同管理事务,协助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得原始资料,包括勘察成果文件、经过审查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且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协助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提示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与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协助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生已完工程得质量不合格,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修复,施工单位拒绝修复得,建设单位可以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单位得赔偿责任,协助客户监督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得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得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与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与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与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得,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得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得质量检查与记录。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得建设工程应及时采取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