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剩余劳动力国内研究文献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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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剩余劳动力国内研究文献的综述
摘要:本文主要内容是对国内关于剩余劳动力的研究进行总结和评析。最后归纳为两种方法,宏观计算法,即认为农村劳动力是同质的。第二种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个性特征,即异质性。说明第一种方法为何得出的结论不可信而第二种比较可信。关键词:剩余劳动力;宏观计算法;劳动者个体特征
剩余劳动力问题对中国而言有重大意义。由于处于一个转型时期,不仅要实现市场化还要解决从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任务。根本的是农民的转变。农民如何顺利的实现现代化,完成身份的转变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其中剩余劳动力的界定、数量判断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城镇化路径的选择,甚至对经济发展前景的判断。但对这个问题学界争论不一。
一、原有文献对剩余劳动力的界定及评析
关于剩余劳动力的界定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即将边际生产力等于零或接近零的劳动力称为剩余劳动力。以刘易斯为首的古典学派持这种观点。这种界定方法以技术不变为前提,在技术进步缓慢的年代或者短时段有其合理性。但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度的时代,以静态的均衡的观点来界定一个动态的,多因素影响的现象有其明显的局限性。以舒尔茨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认为农业中没有剩余劳动力,即使传统农业中资源也是优化配置的,转移劳动力必然会引起农业产量的减少。
第二种方法将农业劳动力的供给量减去农业的需要量称为剩余劳动力。问题是如何计算农业的需要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从经济理性出发自主择业的。首先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农产品需求量。这样就不可避免的成为一种含主观因素较多的估算。因为在计算过程中,一般会选择几种作物为依据。还有论者会估算一个人均耕地亩数进行计算(周天勇,2007),这样做就是一种大致的估计。从而减少了结论的效度。
赵显洲(2010)也认为,中国依然存在巨大的剩余劳动力,刘易斯转折点远没有到来。他计算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实际农业从业数量-农户的目标收入=非农产业平均工资时的农业从业数量。这里没有考虑劳动者的异质性。并且影响劳动力转移的不只是收入的差异,除此之外收入差异是一个动态的相对量。
第三种将边际收益低于非农劳动力的劳动者称为剩余劳动力。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市场经济条件,但农村劳动力转移并不只是由收益决定的。况且收益差异既是选择的原因也是从事不同产业的结果,这种定义往往将劳动力假定为同质的,无差异的,但在实际上劳动者是异质的。虽然作为一种趋势可以假定二者收益在均衡时会相等,但这只是一种远景式的展望,对当下中国而言这种大概的远景式的判断意义不大。
第四种是考虑劳动力的异质性,结合劳动力的特征进行分析,将农村劳动力
进行细分。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剩余劳动力就是能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从这个角度看的优点是计算出的数据在短期是有效的,但无法分析长期的趋势。但从这个角度看有助于了解剩余劳动力的现状,避免总体算法那种大的偏差,甚至是误导。都阳、王美艳(2010)得出的结论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外出的可能性下降。受教育水平越低外出的概率越低。由于考虑了劳动者的特征,都文的结论较可信。但只是一个计量分析,所以缺乏必要的深度,是一种就事论事。
二、原有文献对剩余劳动力的计算及评析
在实际计算中采取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农业剩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数量—农村实际就业量。农业实际就业量=农村农业就业量+ 农村非农就业量,这种计算方法计算的实际为农业失业人口。况且关于农村就业的劳动力数量本身就是有争议的问题,孙自铎(2008 )、李迅雷(2012)因为统计口径的差异,中国统计不区分兼职与全职的区别,所以计算的数据差异很大。它没有将城乡和产业的互动联系起来,单以农村讨论剩余劳动力并没有着眼劳动力的转移问题。
第二种: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需要量。这就涉及到农业如何界定?是小农业即只包含种植业还是大农业即农、林、牧、副、渔。现代农业作为一个产业,背后有许多支持部门,这些从业人数如何计算?蔡昉(2004)以农村劳动力的家庭所在地口径为依据。不管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产业的人口都包括在农村劳动力里面。包括务农,乡镇企业就业,非农产业经营和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都包括在内。可以看出,在总量上明显存在高估的问题。因为后三种已经转移出去从事的是非农产业。
在计算目前劳动率水平下农业需要多少劳动力,他仅以种植业跟饲养业为主。以作物种植面积乘以单位用工数量进行估算种植业。以畜牧出栏量(水产面积)乘以用工水量来计算饲养业的劳动力需要量,由此可以看出在劳动力需要量上存在着低估,因为现代农业将是大农业,农业本身将会出现职业分化,农业本身的分工水平将加深,因此不能只限于种植业跟畜牧业。
关于农业从业的合理人数,有的论者进行了国际比较,但这种办法是粗糙的。因为这种方法漠视了国别差异,合理的农业劳动力数量不只是劳动力与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还包括制度及技术水平因素。一般以韩国或日本的单位面积与亩均劳动力需要量来确定中国未来的农业合理的劳动力数量。这样,只能是一种粗略的估算。(周天勇,2007)
刘建进(1997)在运用农户决策模型进行计算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时,假设农民在信贷市场上只要愿意就可以得到资金,显然这是一个不现实的假定,并且这个假定影响到最后计算的结论。他主要关注的是收入与剩余与否的关系。在做收入与在农业投入的OLS回归后,他这样推理,“假如这5%的人均收入上升引起1个百分点的农村劳动力由农业转向非农业在全国范围内也同样适用,那么就有约1%×45000万= 450万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 “全部农户中约有
19%劳动力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如果按这一比例推算,全国约有45000万×19%=8500万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实际的数字可能比这还要高。”可以看出他仅考虑收入这一个因素,并且在模型过程中有许多不现实的假定,所以这种模型估计法,看似严谨但实际上得出的结论存在问题。第三种是考虑劳动者的异质性,结合劳动者的特征进行分析,将农村劳动力进行细分。都阳、王美艳(2010)在利用2005年1%的人口抽样数据,考虑了年龄、受教育水平、健康状况等因素。推算出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为4300多万人,少于上述方法的估计。这种算法因为考虑了不同劳动者的不同特点,故而得出的结论比较可信。但问题是运用有限样本进而推断总体可能存在偏误。
约翰·内特、邓曲恒、李实(2011)使用2002年与2007年的收入分配课题组的住户调查数据,对农民工的需求和供给进行了估计,运用Probit模型进行了估计,考虑了不同类型的劳动者。通过比较实际工作的天数与可以用来工作的天数来测量剩余劳动力的规模。但行文至此该文比较的是农业与非农业从业人员的劳动天数,从而得出后者就业更加充分。这就忽视了农业劳动天数的特点,农业与自然天气等联系很紧密,不可能像有非农从业人员那样工作天数。假设300天为可用来工作的天数,从而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占39%的结论。再以此推算从而得出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结论。
总之,从方法上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宏观计算法,其特点就是假定劳动者是同质的。运用总体数据得出结论。但由于统计口径不一;农村需要劳动力数量上又是估算,或以发达国家为标准或以单位面积与用工数为标准,所以存在很大误差,代表人物有蔡昉(2007)、王德文(2008)、李迅雷(2012)。另一种方法是考虑劳动者的不同特征,主要有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再运用概率模型做回归得出转移的概率,进行推算。这种方法由于考虑了农村剩余劳动者的个体特征,从而得出的结论比较可信,代表人物有约翰·内特、邓曲恒、李实(2011),都阳、王美艳(2010)。
参考文献:
[1]蔡昉.破解农村剩余劳动力之谜[J] .中国人口科学,2007,(02).
[2]孙自铎.中国进入“刘易斯拐点了吗”?——兼论经济增长人口红利说[J].经济学家,2008,(01).
[3]赵显洲.关于刘易斯拐点的几个理论问题[J] .经济学家,2010,(05).
[4]蔡昉、王美艳.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事实的重新考察——一个反设事实法的应用[J] .中国农村经济,2007,(10).
[5]康文杰、石德金、余建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界定及其修正[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5,(02).
[6]都阳、王美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新估计及其含义[J].广州大学学报,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