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血整理之海洋职能部门及对应职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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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单 局级单位 部门/直属单位 海警司 财务装备司
国家海洋局 海域综合管理司 生态环境保护司
预报减灾司
海洋职能部门及对应职责
国家海洋局海警 司令部、中国海 警指挥中心
农业部渔政局渔 政处
国家海警局
国土资 源部
中国海警
海关总署缉私局
国土资 源部 海关总署缉私局
地质勘查司 --
海事局 -交通部
交通部
4.负责渔业渔政统计工作;负责渔业行业生产、水生动植物疫情、渔业灾情等信息监 测、汇总和分析,参与水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承担渔业渔政信 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5.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指导渔业标准 化生产,拟订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6.提出渔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 作;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7.组织实施水产养殖证制度;负责水产苗种管理,组织水产新品种审定;指导水产健 康养殖,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水产养殖 污染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参与水产品质检体系 8.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监督管理,组织渔船装备更新 改造;指导协调港澳流动渔船管理工作。 9.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工作,拟订远洋渔业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参与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提出水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建 11.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湿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 利用,拟订休渔禁渔制度,指导监督水生生物资源增殖;组织协调各类水生生物保护 区的划定、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捕捉和驯养繁殖许可及进出口管理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和监督重大渔业污染事故调查 处理,组织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指导渔业节能减排工作。 13.组织开展国际渔业合作交流;承担或参与政府间双边或多边渔业协定、协议、有关 国际条约的谈判和履约工作,协调有关国际渔业组织和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事务。 14.指挥协调全国渔业行政统一综合执法行动,指导全国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 渔业行政执法监督。 15.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工作,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 负责渔港、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 16.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 理渔港水域和内陆、边境水域的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处理重大 渔事纠纷和涉外渔业事件;负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渔业救灾计划及资金安排建 议;指导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7.协调指导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 担负着全国渔业重大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的任务,在解决渔业及 渔业经济建设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以及科技兴渔、培 养高层次科研人才、开展国内外渔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院研究重点为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生态环境、水产生物技术、水产遗传育种、 水产病害防治、水产养殖技术、水产加工与产物资源利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工 程与装备、渔业信息与发展战略等十大领域。 信息通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 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能。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 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承担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 务等基础管理及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职能,推进三网融合,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 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 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纲要》中指 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信息化发展,统筹规划海底光缆和跨境陆地光缆建设,提 高国际互联互通水平,打造网上丝绸之路。加快推动与周边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 通,打通经中亚到西亚、经南亚到印度洋、经俄罗斯到中东欧国家等陆上通道,积极 推进美洲、欧洲、非洲等方向海底光缆建设。 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定相关 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
中国海上搜 救中心
--
水运局 --
水环境管理 司
环境应急与
环保部
事故调查中 心
中国环境监 测总站
渔业局 -农业部
中国水产科 学研究院
--
工信部
信息通信管 理局
--
军民结合司 --
Baidu Nhomakorabea
外交部
边界与海洋 事务司
--
国防部 海军 --
能源局
新能源和可 再生能源司
--
油气司 --
海洋职能部门及对应职责
对应海洋职责 组织起草海洋维权执法的制度和措施,拟订执法规范和流程,承担统一指挥调度海警 队伍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海警业务建设规划、计划,组 织开展海警队伍业务训练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起草并组织实施海警队伍基建、 装备和后勤建设的规划、计划,拟订经费、物资、装备标准及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装 组织起草海域使用政策与技术规范,承担海域动态监控工作,组织开展海岸线和沿海 省际间海域界线勘定工作。 依法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组织起草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管理制度和技术规 范并监督实施,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组织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实 施重大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组织起草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价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设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推动建立海洋防灾减灾制度机制,组织编制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地方海洋 防灾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设置海洋观测处、海洋预报处、防灾减 中国海警局可直接指挥海警总队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加挂"海警政治 部"名称,承担海警队伍干部考核、任免等工作。 海警司是海警司令部和中国海警指挥中心,负责组织起草海洋维权执法的制度和措 施,拟订执法规范和流程,承担统一指挥调度海警队伍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具体工 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海警业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海警队伍业务训练等工作。 海警后勤装备部,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海警队伍基建、装备和后勤建设的规划、计 划,拟订经费、物资、装备标准及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装备物资采购。 国家海洋局将设北海、东海、南海三个分局,对外以中国海警北海分局、东海分局、 南海分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业务上接受公安部指导;3个海区分局在沿海省份设 置11个海警总队及其支队。 1.承担全国渔业行政统一综合执法行动的指挥协调任务,负责拟订全国重大渔业执法 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开展“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 市)及边境水域重大渔业执法行动,负责组织“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 、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内陆和边境水域联合执法检查。 3.组织协调水产品质量和水产养殖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工作。 4.组织指导全国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国渔政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人 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渔政船注册、发证和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行政执法证件和制服管理。 6.负责全国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组织重大渔业行政执法违规案件查处,发布渔业行政 执法督察通报。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隶属于公安部边防局。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 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 由海关和公安双重垂直领导,是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的海关缉私警察队伍。缉私局的 最主要的职责是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和指挥开展走私违法活动的工作。具体职责
1、研究提出海关打击走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国海关反走私形势分析工作; 2、研究制定走私犯罪侦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查办重特大走私犯罪 案件;3、管理和指导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查处走私、违规等 行政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标准、措施和操作程序等具体适用法律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 施和监督检查;办理对缉私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诉案件(复议、诉讼、行政赔偿的 除外);承办总署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4、受理总署缉私局管辖的刑事赔偿案 件、刑事申诉案件;管理、指导和办理缉私部门治安处罚及其复议、应诉工作;5、研 究提出打击海上走私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研究提出缉私情报工作规章制度并组 织实施;7、研究提出反走私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各地、各 部门及海关系统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推动与 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工作;8、研究提 出海关缉私警察队伍管理、装备管理、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 是国土资源部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资源探矿权 、采矿权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 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 项;承担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评估考试和督促检查;管理地质勘 查行业,管理地质勘查资质;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资源战 略、政策和规划,承担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以及对外合作区块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1.拟订地质勘查和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资源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并 组织实施。 2.承担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评估考试、督促检查等职责。 3.组织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 专项,负责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计划管理与成果效益评估。 5.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地质勘查行业改 革与发展,联系有关行业协会。 6.拟订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 要价值矿区的管理。 8.负责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管 理探矿权、采矿权数据库,负责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确定,审核对外合作勘查、 9.负责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权属管理,调处重大权属 纠纷。管理油气督察员队伍,负责油气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对外合作区块的监督管 理,维护勘查开采秩序。 10.负责汇总分析全国地质勘查成果、地质勘查行业和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 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 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 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主要涉海职责如下: 1.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 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 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 指导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 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 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 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 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5.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 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承担水上搜寻救 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的有关工作。 1.与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应急总值班工作; 负责部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对外联系 2.负责国家海上搜救和国家重大海上溢油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3.负责起草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有关政策法规,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 门编制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提出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的 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国家海上溢油信息共享平台。 4.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和重要通航水域 清障工作;指导、监督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防抗海盗有关工作;负责全国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报警接收和保安信息联络 6.负责牵头组织编制、修订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 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7.负责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反应机制有关具体工作,指导有关应急处置 体系建设。 负责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航 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重点水路工程设计审批、 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及设施、通航建筑物、引航管 理工作;负责船舶代理、理货、港口设施保安、无船承运、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负 责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 责对台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负责起 草港口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全国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拟订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 、重点海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国)界水体断面水质 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和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环 境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组织协 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参与有 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工作,承担重、特大环境事件 的调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组织拟定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地方政 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管理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信息; 承担重、特大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管理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有关工作;参与环 境监察局组织的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行业或单位的建设项目提 出环评审查意见;提出有关区域限批、流域限批、行业限批的建议;参与重、特大突 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工作;承担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工作 是全国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 是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 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具体包括: 1、承担全国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评价工作。2、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技术支持工作 。3、承担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4、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5、承担全国环境 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技术支持工作。6、负责全国环境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7 、承担全国环境统计的技术工作。8、承担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 9、开展国际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与合作。 1.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 2.拟订渔业发展和渔政管理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3.编制渔业渔政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渔业渔政财政专 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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