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饲养宠物的温馨提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饲养宠物”的倡议书

XXXX-2018XXXX

尊敬的各位业主:

大家好!近期小区部分业主反应小区宠物日益增多,存在安全隐患,已影响到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牵引,携大型犬出户时,还应当为大型犬配戴嘴套。”“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为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我物业服务中心结合小区实际倡议如下:

●业主不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自觉办理《养犬许可证》,每年注射疫苗;

●携狗出户外走消防楼梯,遛狗要用牵引绳,及时避让老年

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人群;

●随身携带纸巾粪便袋,及时清理狗粪便,不污染环境;

●积极主动维护邻里和睦,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X物业服务中心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