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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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
1.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图
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住建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
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行政审批科通知行政许可申请人 行政审批科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
法人员进行)
不申请听证
审 查
市住建局作出决定(2日内完成)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
准予许可
不予许可
交易处预售科结案(立卷归档)
1.资料审查(1日内完成);
2.现场查勘(1日内完成)。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现场勘验
交易处预售科审查(1日内完成)
申 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二、行政处罚类
1.一般案件流程图
重大行政处罚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
巡查、举报、移交、上级交办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市住建局立案审批
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登记立案
不予立案
移送有关部门
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调查取证
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不予处罚
告知听证权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陈述申辩意见
无陈述申辩意见 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法制审核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结案(立卷归档)
2.简易案件流程图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
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
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适用本图。
三、其他职权类 1.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接收申请材料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业务科室即时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登记范畴或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单位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当场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发 证 即时发证
审 核
业务科室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申 请
申请人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
记载于登记簿
将不动产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进行缮证
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归 档
将不动产登记原始档案进行存档并管理
2.商品房合同备案流程图
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接收备案申请材料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当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对商品房合同进行审查(1日内完成)
申 请
申请人(开发企业)提出备案申请
备案
进行备案工作(3日内完成)
准予备案 (出具备案通知)
将备案的商品房合同送还申请人
不予备案 (说明原因)
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3.房产租赁备案流程图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当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提出初审意见。
不属于房产租赁范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审核
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对租赁手续进行审核。(3日内完成)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真实、合法、有效的,与现场勘查相符合,依法审批,准予办理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审批不通过的 将租赁手续退还申请人
现场勘查
当事人提交资料是否与现场相符合;符合则进行下一流程;不符合当事人重新提交材料
申 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立卷归档
备注:流程图所指
的“日”均为工作日。
发证
制作《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由当事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