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对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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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对提交自然人身份

证明的要求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三、受理条件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

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

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四、申请材料: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一)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2. 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

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二)租赁当事人订立居

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

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

面资料(原件)。(三)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

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3.居民

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复印件)。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

(复印件)。五、办理程序: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2. 受理人员

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

知书。六、受理部门

江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许昌路1150号七、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八、咨询查询:咨询电话:65858533

九、收费标准:无十、特另U说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

请书可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站()或者市民政局站

()下载,也可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领取。委

托书格式今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我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一切后果。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委托日期:

XX年XX月XX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一. 租赁合同原件(收原件)

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

3.于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双方应写明房屋座

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或转租)、出租人(即产权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及需补充说明

的情况。(注:提供的租赁合同需收原件)

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二. 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

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出租人为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

三. 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

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在一张纸同一面上。

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

四. 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要求:

1.主要产权证编号一张,房屋地址、产权人、房屋面积一张,平面图一张。不明白的话,就整本复印下来。

2.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需一致,地址同址不同名,派出所出具证明。

3.全部产权人死亡的或其中一个产权人死亡的,房产更名后,再行办理。

4.非居住类房产证、军产不予办理。

五.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收原件)

要求:

1.出租人到场,签字即可。出租人到不了场的,委托书委托办理人全权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承租人到不了场,同样出具委托书。需注意只有一方到场,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原件。

备注:

1.所有材料右上角需提交人在上面签字。材料不齐全,不予办

2.中介机构代办,需房东、房客委托书并公证。

3.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

方,不予办理。群租不予办理。

4.若是转租,提供二房东和房客一套材料及书面同意转租同意书。

5.变更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租赁期限,租金)

6.延续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间最好在合同结束之前一星期)

7.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双方身份证,到街道办理注销,否则后继房客无法办理登记。

8.有委托书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证复印件。

9.成年人户口簿不属于身份证明,将不再受理。

篇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材料

大家在租赁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在进行登记备案时,究竟都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纪永成就来向大家介绍一

下。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

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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