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金融产品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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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金融产品创新研究

【摘要】家庭农场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统一管理,有助于于提高农民工作积极性。在对西方发达国家及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农地规模化经验及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分析表明,家庭农场经营是我国农地规模化的正确选择。家庭农场在土地流转、规模扩张、新技术利用和资源高效利用、品牌打造以及营销方面都需要资金支持。家庭农场有效抵押资产不足,抵御风险的能力弱,也难以达到金融部门信贷支持的条件。本研究在对我国家庭农场面临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情况下,就如何增加对家庭农场信贷产品、服务方式以及金融产品营销体系的创新提出对策,从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家庭农场;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支持

一、引言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议提出要“抓住两个关键”,即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明年我国将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补贴支持力度。家庭农场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统一管理,有助于于提高农民工作积极性[1]。在对西方发达国家及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农地规模化经验及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分析表明,家庭农场经营是我国农地规模化的正确选择。家庭农场在土地流转、规模扩张、新技术利用和资源高效

利用、品牌打造以及营销方面都继续资金支持。目前的家庭农场金融支持政策有贷款率政策、作物保险补贴政策等。但是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由于外部环境欠佳、市场定位不够明确、智力和技术储备落后以及对投入产出分析不够导致家庭农场金融产品比较缺乏。家庭农场有效抵押资产不足,抵御风险的能力弱,也难以达到金融部门信贷支持的条件。

在我国家庭农场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但是,家庭农场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也会面临这扩大经营和降低成本等问题。家庭农场金融支持问题是“三农”问题的代表性问题之一。尽管农村金融屡经改革,但仍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短板。因此,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应当处于核心地位。目前,一方面缺少初始资本和贷款资金是困扰家庭农场迅速发展的制约因素,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适宜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还是很稀少。早在2006年银监会就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低门槛、严监管”为特点,开放农村金融市场,使家庭农场解决融资难题看到了新的希望。但是适合家庭农场金融支持的金融产品还亟待创新,在201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也依靠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二、我国家庭农场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而“三农”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农村金融作保障,农村金融要发展,就必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家庭农场在农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集约化、专业化的家庭农场在发展中,在金融支持方面也会面临诸如以下几种问题:

1.金融创新主体单一,产品创新不足。目前,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但是由于处于农村金融支持的垄断地位,缺乏其他金融机构的外在竞争压力,从而失去了创新动力。同时,有的地方的农村信用社盲目推进新的金融产品,效果不佳,也影响了金融产品的创新。

2.大多数金融机构支农力度弱化。近年来商业银行因其“三性”原则,为加强风险控制和盈利水平,普遍限制对农村的贷款,在吸收走大量农村闲散资金的同时,降低了对农村地区的资金供应,使得大量家庭农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贷款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供求失衡的问题在有些地方表现得十分明显。

3.家庭农场农业风险分担和保险制度不完善。尽管近年来省份地区开展了农业保险的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农业具有固定风险,大多数的商业性的保险机构仍不愿涉足农村金融市场,使得农业保险服务供给不足。

4.家庭农场信用环境仍有待改善。经过多年农村信用的推广,农村信用环境有所改善,但是整体上,农民金融知识较匮乏,农村

信用意识单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需待进一步优化。

5.相应的配套政策还不到位。农业贷款的特点是周期长且见效慢、风险大而且数量小、分布还比较广。目前地方财政相应的风险补偿投入很少,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风险几乎全部由金融机构自己承担,银行资本的趋利性与农业投入低回报之间的矛盾很难有效解决。甚至在部分不发达农村地区,作为金融创新的金融产品基本还是无信用卡、无理财、无自助银行和科技平台低、营销力度低、低端客户状态[2]。

农村金融创新进展缓慢、后劲乏力等问题,导致三农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加快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已迫在眉睫。

三、家庭农场金融产品创新的对策

农村金融创新一般可分为借贷、存款、汇兑和技术创新四类[3]。家庭农场的特征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状况都会对农村金

融产品的创新产生影响,创新的绩效评价取决于创新措施是否有利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农民参与风险的减少以及农民的投资能力提高。

1.增加金融创新的主体,创新金融产品。要突破常规金融创新产品的思维,要充分考虑其缺乏有效抵抵押、质押物,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因素,积极创新对家庭农场“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在贷款对象、用途、额度和时间期限上更加贴近农民家庭农场生产实际,多方搭建信贷资金供需对接桥梁。

目前农村金融支持的主体由原来的单一的信用社有所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都发展迅速,但是,涉农金融支持还不足。针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可以增加创新金融产品,“银保联合”的金融支持产品对于家庭农场的资金支持的一种方式。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联合,推出此类产品,能增加家庭农场的贷款资金以及降低银行的风险,是一种比较好的金融产品。在创新农村金融支付工具方面,家庭农场贷记卡的“一卡通”可以很好的服务金融支付,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付工具和贷记卡于一体,农户可在授信额度内随借随还,产生富有农村特色的“信用卡”。

2.加强部分金融机构支农力度。拿美国来说,美国社区银行活跃于银行体系之中,虽然其在整个银行业总资产中的市场份额相对较小,但在面向家庭农场的小额农场贷款服务方面,社区银行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4]。

3.家庭农场农业风险分担和农业保险制度亟待完善。2007年以来,我国开始推进中央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五年来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业务规模居世界第二。农业保险在承保品种上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试点遍及所有省市区,承保粮油棉作物7.8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此外,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等试点也在稳步推进。近年来,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加大农险产品创新力度。比如在上海,通过蔬菜价格保险,探索解决多年来“菜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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