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工艺---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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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头制作工艺

Q/LJZG G0003/05-2005 1.总则

1.1本工艺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及不锈钢制椭圆形封头的拉伸成型,其他形式的封头也可参照执行。

1.2本工艺是与产品工艺文件配合使用的通用规定,若与产品工艺文件有相抵触或产品工艺文件有特殊要求时,以工艺文件为准。

2.拉伸模与润滑

2.1根据产品名细表中指定的工装号选用胎模。

2.2使用的拉伸模应完好,上模排气孔不得堵死,经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2.3上下模及压紧环分别用螺柱和附具固定在冲头和压力机底座上,调整圆周方向间隙均匀,其差值≤1mm。

2.4每拉伸一个封头前,应检查胎模是否有松动和偏移,以及其他缺陷,确认完后,方可继续使用。

2.5每个封头拉伸和压制前,必须清除胎模工件面上的氧化皮,熔渣等杂物,并给拉环均匀的涂刷润滑剂.

冷拉伸封头时,上下模和压边圈工作面,毛坯周边的上下面,涂刷润滑剂。

2.6润滑剂的配制

热拉伸时:石墨粉+机油

冷拉伸不锈钢:滑石粉+肥皂+机油

3.毛坯予压

3.1为了避免薄封头拉伸时起皱和鼓包,可先将毛坯第一次予压成拱形。

椭圆形封头S/Di=0.6--2%时,压凸R≈O.8-0.9Di。

对于直径大而壁薄的封头,可分2-3次压凸,由浅至深的压至规定的R值。

3.2拼接的毛坯料的焊接接头余高须全部打磨至与母材平齐后方可进行压制。当板料拼接时,其最外一条焊缝距板中心距离应小于0.25Di 且最小板宽不得小于300mm。(Di——封头内直径)

3.3拼接的毛坯板料压凸后,需用放大镜严格检查是否有裂纹,当有怀疑时,可作表面探伤检查.

3.4拼接的毛坯板料压凸时,焊接接头处产生裂纹时,应把裂纹清除掉,按工艺要求进行焊补与探伤。

4.加热与拉伸

4.1封头毛坯的加热和终压温度见表4.1

特殊钢种按专用工艺执行,不锈复合钢板按复合层要求进行加热

表4.1

4.2毛坯在加热炉中摆放应加支座,多块毛坯刚时加热时毛坯之间要加50~100mm厚支垫,不得将毛坯重叠,防止过烧或烧不透。

压凸的封头毛坯凹面应朝上。

复合板毛坯的复合层向上。

4.3当工艺要求带热处理验证性试板的封头,试板应与封头毛坯同时装炉,同时出炉。

4.4当毛坯加热到800~850℃时应按0.8min/mm厚度进行保温,待毛坯各处温度均匀后再继续升温到加热温度,防止过热或过烧。

4.5封头毛坯出炉后,应立即吊运至胎模上,迅速找正,以保证封头冲压温度。

4.6拉伸时的速度应均匀适宜。

4.7热压碳钢封头终压温度应不低于700℃,一般不进行热处理,但如终压温度小于700℃时,必须进行消应力退火处理。有特殊要求的封头按专用工艺执行。

4.8不锈钢及不锈复合钢封头在450℃~850℃范围内应快速加热(或冷却)且终压温度不得低于850℃,否则应进行固熔处理。

4.9封头脱模后需冷至550℃以下,方可吊运,以防变形。

5、矫形

5.1封头允许冷矫形或局部热矫形。冷矫形时可用分瓣压模进行,捶击矫形时,应垫以平板或垫铁,不准直接击打工件。热矫形时始矫形温度为900-l050℃,终矫温度不低于700℃。

5.2封头直边上的皱折应≤1.5mm,其他缺陷和伤痕均匀打磨平滑,

打磨后的厚度不得小于最小规定厚度。

5.3封头拼板焊接接头处矫形后,严格检查是否有裂纹,若有裂纹应按工艺规定铲除和补焊。

5.4封头矫形和补焊必须热处理前进行,热处理后一般只允许冷矫形。

5.5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之冷伸封头,以及拦伸终压温度低于其材料所允许的终压温度时,其封头应进行正火处理。

6、尺寸及形状偏差

6.1内直径允差

6.2最大与最小内直径差

封头端部同一断面上最大的内直径与最小的内直径之差e<0.5%Di,但当δs/ Di<0.005,δs/ Di<12mm时,则e<0.8% Di,且不大于25mm。

6.3总深度和直边高度允差

封头总深度和直边高度允差按表6规定

表6 mm

6.4直边倾斜度允差

封头直边向外倾斜不得大于6%h,向内倾斜不得大于4%h。6.5封头最小厚度

成形后的封头最小厚度不得小于名义厚度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c1。

6.6封头内表面形状偏差

封头内表面形状与≥3/4Di弦长的样板之间的偏差,其值不得大于1.25%Di,且存在偏差部位不应是突出的。

附加说明:

本规定编制人: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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