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给老师打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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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关注“打伞事件”?

凌宗伟

近日,一组来自上海的“学校出游,学生为霸气老师全程打伞”的照片在网上疯转。当地教育部门紧急回应,并责成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引起舆论激烈争议。当事女教师到底有没有错?如何看待当下的师生关系和教育伦理?为何有相当数量的教师为女教师“鸣冤叫屈”?

事情是这样的——

5月5日,上海市教委表示,照片曝光后,第一时间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积极排摸、确认事实,并要求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宣传,积极营造师生相互关爱的和谐氛围。

5日下午,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宝山教育”紧急回应,当事者为该区顾村中心校的老师,经调查学生为教师打伞一事属实,并责成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5日晚,顾村中心校校长赵斌表示,校方对老师提出了严肃批评,全校老师开了紧急会议,要求大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赵斌表示,学校第一时间与当事孩子的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表示道歉,家长也表示了理解,说知道孩子和老师平时关系蛮好。

当事老师表示,平时和学生关系很好,既是师生也是朋友,对方主动撑伞,自己没有拒绝。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工作中会注意。但是,希望不要再评论、攻击小孩子,他们还小,很单纯。

舆论在争论什么?

争论一:当事女教师究竟有没有错?

蒲公英评论作者孙永林认为,据媒体事后的报道,学生表示完全自愿,而且教师和这学生关系融洽。人与人关系亲密到一定程度,往往会忽视生活交往中的小礼节。这位教师也许正是在学生之间和蔼可亲,平等进人,才有了图片中不拘小节的“亲密融洽的师生关系”。再说,就算该教师真的错了,“霸道”了,没有尊重学生,那也不得不追问一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蒲公英评论作者李雨客认为,孩子们纯真而又丰富的内心世界几人能懂?为何人们就不能从“童趣”的角度去观察孩子主动给老师打伞这一举动?为何人们就不能从“享受友谊”的角度去理解那位老师对孩子的举动不加干涉呢?孩子不是工作人员,老师也不是官员,孩子跟老师之间的关系也绝非工作人员跟官

员之间的关系可比。质疑对其学生充满爱心的老师接受孩子打伞遮阳,这种质疑显得浅薄而又不地道。

蒲公英评论作者胡欣红说,我们不妨还可以换个角度考虑一下,如果是一个孩子给妈妈打伞,又该怎样评价呢?人们常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如果当事教师平时与学生关系真的已经很融洽了,师生之间某种意义上就可以等同于母子,那我们又该怎样看待“打伞门”事件呢?从照片上看,打伞的男孩个头与教师相差不大,应该是小学高年级学生,作为一个小小男子汉,这算不算是一种会照顾人和有担当的表现呢?

尽管很多人对女教师的表现予以理解甚至是支持,但批评声音还是很强烈,并且上升到教师行为的反思。

蒲公英评论作者周冲认为,当事女教师有“利用孩子的好感”之嫌,享用他的付出。往大了说,是一种小规模的行贿受贿;往小了说,是一种对职业规范的无知——教师没有享用学生撑伞服务的职业基础,以及道德基础。师与生,强与弱,根据职业责任与伦理要求,教师应该照顾学生,强者保护弱者。但撑伞事件中,职责完全颠倒,角色完全倒错。

教育学者王晓春认为,有人说这是师生关系好,说不通。师生关系不过是人际关系中之一种,师生关系再特殊,也不能超出人际关系的一般规律,也就是说,师生关系不能违反人之常情。所以,这位老师的做法肯定不妥。我相信绝大多数小学老师都不会安然接受小朋友这种照顾的。怎么好意思!至于这位老师当时到底是什么心态,什么想法,那个孩子是怎么想的,咱们不得而知,也不好随便猜测。上纲到师德高度加以分析,似应慎重。我觉得此事与学生给老师倒一杯水、帮老师干点活有所不同,因为那是帮“忙”,老师忙不过来,学生给点力所能及的帮助,谁也不会奇怪。此事不同,此事属于帮“闲”,实际上教师比学生处于更舒服的状态,而教师体力明明强于孩子。这不公平,不合情理。对不对?

争论二:当地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是否妥当?

蒲公英评论作者甘玉霖认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教育局能够在第一时间将事情调查清楚,并迅速做出处理意见,确实是“效率很高”。但更多的是觉得教育局管得过急,管得过火。网友认为该教师缺乏师德也罢,认为学生尊师重教也罢,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问题,只代表自己的观点,在许多情况下问题的答案需要时间的沉淀。当地教育部门在事情的争议刚刚开始就立即发表声明并做出处理意见,给大众的信号便是该教师一定缺乏师德,抑或只要媒体上报道有关教师师德争议的问题,首先应该处理教师呢?其实,即使该教师存在师德问题,教育局过一段时间做出处理意见,也不会有什么失职之嫌。

当地教育部门的行为无疑将涉事女教师推向了舆论的风尖浪口,而对这位教师的处理,引起了人们对打伞小学生的无端猜测。无论是对涉事教师,还是对小学生造成不必要的精神负担,都是教育行政部门不应有的作为。当地教育部门对待这件事情,采取了惯用的行政手段,这种手段是所有行政机关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最简单、最直接的行为,也是一种推脱责任的自保行为。

蒲公英评论作者殷国雄则认为,在此次“打伞门”事件的处理上,当地教育部门没有对认定当事教师的行为失当给出理由,责成当事教师所在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更像是一种“和稀泥”,把矛盾下移,回避了自己作为管理方的失职,更无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具体措施。

蒲公英评论作者黄鉴古说,近些年来,凡有家长和学校闹事,无不以家长胜诉、学校败诉而告终,不管是行政处理,还是法律诉讼,都是如此。关于教育舆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能不能从维护教育的公平正义出发,维护教育发展的长远大计出发,在处理教育事情时,秉持实事求是精神,客观公正处理,像维护英雄形象一样,维护教育的公平正义?维护教育发展的“和谐氛围”?

争论三:今天需要建立什么样的师生关系?

很多教师觉得,中国自古以来讲究“师徒如父子”,学生给老师打伞恰恰是师生关系“融洽”的表现,不仅不应该批评,甚至还要鼓励。

成都武侯实验中学校长李镇西在《学生给老师撑伞何错之有?》一文中写道:

我曾经让学生帮我搬家,而且不止一次;我多次和学生摔过跤,把学生紧紧地压在下面;和学生一起吃了饭,我让学生帮我洗碗;有一年出差,学生送我去火车站,他们帮我背包;至于让他们帮我抱抱作业本,或去办公室帮我拿拿粉笔,或者……当我回想起这些往事,涌上心头的是温馨是幸福。以前我说过,只要师生之间互相信任,嬉笑怒骂皆成教育。现在,我还想补充一句,只要师生之间彼此依恋,举手投足都是真情——

我让学生帮我搬家,是因为我把他们当作我的哥们了,他们也为能够给“老李”给“西哥”给“镇西将军”搬家而开心。孩子们帮我背包,他们幸福我开心,彼此都被感动着,哪有一丝所谓“霸气”所谓“拍马屁”的气息?

当师生关系到了一种境界,就很难说究竟是谁在为谁“付出”,或者说谁“伺候”谁。这是我们共同的情感共同的爱——朴素而又纯净。

此文得到很多教师网友的点赞和转载,也有几家教育媒体转发。但问题是,能否用师生间互帮互助行为以及种种“温情往事”为“打伞事件”中的教师表

现辩护?

北京大学老教授协会基础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秘书长马新民认为,如果你跟好朋友一起去公园,在你的朋友既没有双手负重又没有任何不适的情况下,你会一直在旁边为他撑遮阳伞吗?我想绝大多数人应该不会,除非是相互偎依着有说有笑。因为这样做不大对劲,你会觉得不舒服不自在。之所以“不对劲”,是因为这事儿跟帮忙搬家,生病送院,或者打打闹闹之类的“友情琐事”不是一回事儿,那些事至少是一种相互的或是有需要前提下的帮助,一个人给另一个悠闲漫步的人打伞,这当然不是“帮助”!这个细节里缺乏“平等”与“尊重”,从撑伞的一方看,似乎有一点小小的讨好的意味在里面。从坦然受之的一方看,显然他并不特别在意撑伞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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