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的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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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单位关于申请发放职工
住房补贴的报告(格式)
省直房改办、省财政厅: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基本情况
1、2008年底,本级及内设、下设行政、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机构个数、名称、级别、核定人员编制数。
2、2008年底,本级及内设、下设行政、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机构个数、名称、在编在岗人数、留职停薪人数、离退休人数、已故职工人数(98年6月30日之后死亡,下同)、聘用制职工人数、其它用工形式员工人数。
(二)住房补贴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
2、动员、部署情况;
3、申请、审批情况。
二、审核后享受住房补贴人数和金额
(一)2008年底前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人数、金额
1、享受住房补贴总人数,占单位职工总人数(包括在编在岗、留职停薪、离退休和已故职工)的比重(%)、应补发总金额、扣除已发放金额(含城区房改价差,下同)、实际补发总金额、人平补发金额。
2、享受住房补贴总人数中无房职工人数、补发总月数、应补发总金额、扣除已发放金额、实际补发金额、人平补发月数、人平补发金额。
3、享受住房补贴总人数中面积未达标职工人数、补发总面积、应补发总金额、扣除已发放金额、实际补发金额、人平补助面积、人平补发金额。
(二)2008年底前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安排意见
1、全额由财政保障的单位个数、享受补贴人数、补贴总金额。其中:
(1)机关单位个数、机构名称、享受补贴人数、补贴金额;
(2)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个数、机构名称、享受补贴人数、补贴金额;
(3)全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个数、机构名称、享受补贴人数、补贴金额;
2、部分由财政保障的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个数、享受补贴人数、补贴总金额。其中,由财政保障的金额(含缴
入省财政专户的出售公有住房款扣除维修资金后的金额××元),占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补贴金额的比重(%);单位自行承担金额,占补贴金额比重(%)。其中:
各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其中,由财政保障金额、比重;由单位自行承担金额、比重。
单位自行承担部分的资金来源要作出说明。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机构名称、享受补贴人数、补贴金额。
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要作出说明。
(三)2009年,申报单位1月份需要发放住房补贴的人数、月补贴金额,其中,需要财政保障的人数、月补贴金额。
各单位补贴的人数、月补贴金额,其中,需要财政保障的金额。
三、审批审核情况
(一)职工申报情况;
(二)单位审核、公示情况;
(三)主管部门复核情况;
(四)通过审核审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五)对群众反映和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意见和建议
(一)需要请示、反映和解决的有关问题;
(二)工作建议。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报单位关于确定已故职工住房补贴领取人的书面意见(作为文件附件);
(二)申报单位关于原已发放住房补贴及处理情况的书面说明(作为文件附件);
(三)申报单位按赣财综[2008]93号、赣财综[2009]11号文件规定要求需要报送的审批明细表(表2)、报批表(表3、表4)及其它相关材料应随文件一并上报;
(四)申报单位关于房改时出售公有住房款是否缴入省财政专户;有无缴入南昌市或县情况,缴款金额和追收情况应作出说明;
(五)这次申报住房补贴符合政策规定的职工是否全部申报;没有申报的人数、原因及单位处理意见;
(六)申报单位的经办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