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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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学院:政治经济学院
专业:零八级行政管理
振东姓名: 李
学号: 280163
《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一作者与作品
丹尼斯?缪勒,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维也纳大学经济学教授。在英国剑桥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美国马利兰大学帕克分校、康乃尔大学等高校做教学与研究工作,并且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邦商务委员会等机构任职,著有《公共选择》(1、2、3)、《增长的政治经济》、《稳定利润的决定》等近20部著作。公共选择理论一书由其汇总诸多公共选择学派观点,如阿罗,布坎南,奥尔森等。
公共选择理论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和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问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理论学派:它的分析方法来源于经济学,研究者也大都是经济学家,但是研究的对象不是经济市场而是政治市场;它分析的对象是政治市场,但是分析的方法却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学。正因为如此,公共选择理论又被称为“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的经济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特征是经济人假设和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它是我们正确理解和运用公共选择理论的钥匙。
二公共选择理论假设前提
(一)理论假设:经济人假设
它把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移植到政治领域,认为政治领域中的个人也是自利的、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的经济人;并将经济市场上的交易分析扩展到政治领域人们在政治领域的相互作用过程视作“政治上的交易”,认为政治过程和经济过程一样,其基础是交易动机、政治的本质是利益的交换。经济人假设是公共选择理论和传统的政治理论相区别的根本原因。政治学的传统是假设政府是代表公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和政治家的目标是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政治学的基本内容是关于如何建立一个美好社会的规范性论述。公共选择理论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来概括一切人的行为动机,保持了个人模型在经济背景和政治背景下的对称和逻辑上的一致性,得到了一系列“政府失灵”的分析结论。然而现实中确实有许多政府官员和政治家在政治领域是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行动指南的,正因为如此,公共选择理论在正统的政治学看来是离经叛道,受到一些学者的猛烈批评。
(二)方法论意义:个人主义
公共选择理论从决策的角度探究政治问题,探究由不同的个体形成的社会如何进行选择,做出社会决策。公共选择理论对社会选择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所谓社会选择不过是个人选择的集结,只有个人才具有理性分析和思考的能力,个人是基本的分析单位,个人的有目的行动和选择是一切社会选择的起因。公共选择理论这一由个人选择入手分析社会选择的研究径路称之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分析方法是相对于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而言的,它强调的是分析个体的动机与选择模型对整体行为的影响,是一种从个体到整体的分析思路。这种分析方法是西方自由主义哲学和社会契约观在方法论上的反映。公共选择理论基于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对集体决策的考察和传统政治学将集体视作由个体组成的有机体所作的整体性考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进路:前者认为,集体行动是由个人在集体而非个体去实现既定目标时的个人行动所组成;后者则认为,个人是集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国
家作为一个超个人的单位而存在,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被视为是独立于个人利益而存在的。
三、公共选择理论
(一) 选举中的公共决策
1社会选择的规则
社会选择理论对社会偏好集结规则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围绕阿罗的开创性工
)的偏好,作展开的。阿罗认为,社会选择就是将社会成员的偏好集结为群体(或社会一个规范性的社会偏好集结规则应该符合“理性”的要求,即,具有连通性和传递性;同时,他又认为,在一个民主社会里社会选择过程应该符合民主社会伦理规范,具体来说,应该满足完全性、一致性、无关备选方案的独立性、Pareto的基本共识
原则和非独裁性等五个条件。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阿罗得到的结论是:没有任何社会福利函数或社会选择规则能同时满足上述两条公理和五个条件。这就是著名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阿罗不可能性定理的尖锐性和深刻性是前所未有的,它似乎动摇了西方民主社会的基础。
2投票规则与投票行为
在一个民主社会中,投票是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集体决策方式。在这里暂不考
虑代议制问题,而是以直接民主作为讨论的模型。投票规则就是多数票规则,一项议案要获得通过必须要获得多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多数票规则作为一种集体决策规则,一旦一项议案获得通过,不仅仅是投赞成票的多数人接受该项议案,而是全体成员都必须接受该项议案。首先是投票规则与投票悖论。为使投票能更好地显示投票人的偏好,研究者提出了多种多数票规则的复杂形式,如点投票和否决投票等。研究发现,多数票规则可能会导致循环或者被操纵,即存在所谓的投票悖论。其次是中位数投票人定理。投票悖论的发现使人们认识到多数票规则有时可能并不一定能得到稳定
的集体决策,探讨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会出现投票悖论对于民主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当投票人偏好为单峰时,多数票规则会产生一个均衡结果,并且该均衡结果就是中位数投票人的偏好。复次是策略性投票、议程控制和幕后操纵。以多数票规则作为集体决策的规则,意味着一旦某一项方案被通过,则该方案就成为集体选择的方案,集体中的每个成员都必须一致地执行该方案,赞成该方案的多数者就成了事实上的胜利者,反对该方案的少数者就成了事实上的失败者。这就形成了集体中多数者对少数者的强制,多数者的利益必然得到提高,少数者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失。因此,理性的投票人可能会采取一些策略性的行为,尽量使投票结果发生有利于自己的变化。
(二)代议民主制中的公共选择
1政党竞争与选举
公共选择理论文献从两个侧面讨论了代议制政府的产生:一是政党在竞选期间的行为;二是选民在选举过程中的行为。(1)政党动机。该模型假定政党成员的政治行动的动机仅仅是为了从执政中获得收入、名望和权力,政治家绝不是为了实施某些特定的政策而谋求执政;他们唯一的目标只是获得执政本身的报酬。他们将政策纯粹看作是达到他们私人目的的手段,而这些目的他们只有通过当选才能实现。因此,政党行动的动机是选票最大化。(2)选民理性与投票逻辑。选民参加选举的主要目标是挑选出一个政府,这个政府在将来将执行一系列的公共政策,从而给他带来相应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选民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其效用是他所消费的一揽子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函数。因此,理性的选民在不同的政党为入主政府而竞争时,他必然会对自己的选票投给哪一个政党进行权衡。一般情况下,选民总是愿意把票投给和自己的政治空间距离最近的政党或候选人。(3)投票的空间理论。在竞选中,政党的首要目标是当选,各政党为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