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营业厅合作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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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号签订本协议。
第1条合作目的
1.01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利用各自的资源共同推进业务发展。
第2条合作内容
2.01 合作原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
同拓展电信公司业务。
2.02 合作内容
(1)、乙方成为甲方的合作营业厅,并依据甲方目标市场、资费标准、营销
政策,推广产品,为用户提供缴费服务,并依此获得收益。
(2)、乙方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为平米,具有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3)、乙方保证月均销售甲方移动终端不低于户。
(4)、乙方营业场所内、外部形象和业务受理模式由甲方制定统一标准。
(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同时依此协议获得约定的利益。乙方代理甲
方业务,各类产品酬金标准及结算周期,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6)、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元,用于在合作期间办理甲方各项业务履约保证、终端铺货保证及代理甲方业务产生的营业款的质押金,
甲方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罚没保证金。
2.03 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3条乙方保证
3.01 乙方保证其拥有办理甲方综合业务的合法资质:
(1)、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经营范围需包括通信
产品、终端设备销售、代收话费等项目;
(2)、无违法或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3)、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管理规范,业内口碑良好;
(4)、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第4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01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服务水平、业务水平、产品销售等方面的表现,
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或续签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2)、甲方有权按照上级分公司要求对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酬金标准、
考核办法及奖励标准进行修改,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确定各类产品的的零售价格、资费标准、受理流程;
(4)、甲方有权定期为乙方下发产品销售计划指标、收入计划指标,按渠道考核管理办法严格对乙方进行考核,并进行相应的奖惩;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计划,甲方将向乙方索要租凭营业厂所的费用,取消并收回提供给乙方的代理商卡优惠政策,在取消代理商卡优惠政策期间,乙方可以继续使用代理商卡号码,并可以选择当地区域经营的其他可选套餐。乙方在以后的月份中如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计划,则可恢复代理商卡优惠套餐。
(5)、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VI形象,并监督使用。同时甲方为乙方免费制作牌匾、形象墙、门窗刻字、柜台胶贴;
4.02 甲方义务
(1)、为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业务规程、资费标准、服务标准;
(2)、对乙方营业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服务与支撑;
(3)、为乙方及时配送号、卡资源;
(4)、为乙方提供业务受理工单、及相关业务发票;
(5)、为乙方提供各类业务宣传品,并不定期进补充或更新;
(6)、向乙方定期支付酬金及其它应付费用;
(7)、向乙方提供免费营业厂所。
第5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01 乙方权利
(1)、有权按照本协议 4.02条的规定要求甲方提供业务支撑;
(2)、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协助,提供必要的经营信息;
(3)、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5.02 乙方义务
(1)、乙方办理甲方综合业务,在合作期限内不得经营甲方以外的其它电信
业务运营商的业务(包括电信公司属地外的业务),否则视为违约,每发现一次扣留乙方保证金的三分之一,违约三次以上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流程办理业务,并做好用户的发展与维系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出售、转移、抵押任何甲方提供的相关
资源、设备,及业务经营权等。
(3)、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促销政策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
向用户做出任何优惠承诺,否则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优惠的政策, 乙方担保用户在网的期限,如果用户在未完成消费的情况下, 乙方将补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要与甲方共同开展用户欠费追缴工作,各自承担欠费责任。乙方发展用户的欠费额度占其发展用户话费收入的2%以内的欠费部分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其所发展用户欠费率超出2%的部分,乙方承担的欠费额=(实际欠费率-2%)×乙方发展用户话费收入。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欠费而无法收回的,由
乙方全部承担。
(5) 乙方为甲方建立直销队伍,由甲方协助助管理, 乙方负责对直销队伍的培训及管理工作。
(6)、乙方必须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如发生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
甲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或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6条业务酬金及结算标准
6.01 酬金按月提取,次月提取上月酬金。乙方收费提成按所收预存款额度
的2%提取酬金,其它产品代理酬金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遇酬金及结算标
准改变,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
第7条发票管理项
7.01 发票要按顺序号连续使用、存根联连续装订,每500份装成一册。要求装订整齐,在装订封皮上注明次此册发票起始号码、装订单位等内容,在发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发票开错或打印机卡纸等,应将作废的发票(二联)加盖作废章后,按顺序与存根联一起装订保存,不准丢失。
7.02 专用发票属有价票证,各营业网点领回发票后要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损毁。一旦出现丢失,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7.03 丢失发票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对直接负责人
处以500—20000元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处以200—200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8条知识产权
8.01 乙方承诺并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允许、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
方的企业标识、业务标识和其他知识产权( 包括其中英文字、字样或其名称的一部分)及与此相类似的企业标识、业务标识和其他知识产权,除非事先得到甲方
同意。
8.02 乙方保证其将经过甲方同意后取得的印有甲方的品牌名称、服务商标或标识的商业名片、广告、推广文字或其它物品及证件只用于本协议约定的业务。
8.03 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将其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与甲方及其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商业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作与本协议无
关的其它用途。乙方必须严格遵照《中国电信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及规定,在信息登记、信息录入、信息存储、信息调用等关键环节严守信息
保密制度,防止用户信息泄漏。对泄露用户资料的行为,将采取扣罚保证金押金或终止代理合同等相关措施,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
9.01 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的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