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有轨电车的规划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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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有轨电车的规划设计原则

与城市用地的关系

现代有轨电车线网规划应与城市发展、空间结构、用地布局紧密结合,支撑城市总体规划,引导城市发展,实现交通与城市发展的互动。

现代有轨电车系统功能定位应与地区特征相协调。根据城市不同区域规划情况和发展特征,制定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现代有轨电车规划应与城市用地性质协调,高效、便捷地串联地区主要人流集散点、商业活动发达地区和主要居住区。线路沿线用地布局应兼顾客流发生和吸引元,保障线路运营效率。

为保障现代有轨电车的实施,应对规划线路沿线和场站设施周边用地进行严格控制。

为充分发掘现代有轨电车对城市发展的推动作用,实现交通与城市一体化发展,应制定现代有轨电车与土地协调发展策略,优化完善站点周边用地规划和几桶设施规划,提高交通设施利用率,促进沿线土地的集约利用。

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现代有轨电车系统应与城市对外交通、城市常规公交、大运量轨道交通、机动车、自行车和步行等系统合理衔接,形成多层次、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依托交通枢纽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应根据交通功能将枢纽划分等级,不同等级的枢纽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用地布局特征和配套交通服务。

①与大型对外交通枢纽或轨道换乘交通换乘的站点作为一级枢纽。

②与3条以上常规公交线路换乘的站点作为二级枢纽

③其他站点作为三级枢纽

现代有轨电车与大运量轨道交通换乘的,换乘距离宜小于150m。

站点周边应加强慢行交通设施布局规划,提高有轨电车服务范围。

与道路系统的关系

现代有轨电车作为主要布设于城市道路上的地面公共交通方式,应强化道路敷设方式和断面布置形式规划设计,实现有轨电车与道路交通间的协调。

现代有轨电车原则上不布设于快速路和交通性主干道上,适宜布设于一般主干道或次干道上,以实现道路交通功能和公共交通功能在通道上的分流,有利于交通组织,减少相互干扰。对于布设于支路或绿化带内的有轨电车线路,应结合线路两侧用地规划和交通特征,采取特殊交通组织方式。

在线路选线专项规划阶段,应对现代有轨电车沿线道路交通组织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已实现全线列车旅行速度目标。

与常规公交系统的关系

现代有轨电车网络依托于常规公交网络进行规划,是对常规公交系统的整合与提升。

与有轨电车线路复线较长的常规公交线路,应对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强化换乘衔接选线布局和运营组织原则

线路走向和车站布设应与城市用地布局和交通紧密衔接,支撑地区发展,引导城市拓展。

有轨电车规划应首先形成网络,各条线路间宜预留网络化运营条件,为适应有轨电车线路的灵活运营组织提供基础。

线路走向应与城市主要客流走向一致。

线路规划应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道路建设紧密结合。

网络设施资源共享

资源共享是集约利用土地、高校发挥设备效益、节省投资的主要措施。

资源共享要求每一条单独的线路连成整体的网络,让每条线路的设备成为网络中的公共资源。资源共享的线路之间设置联络通道是资源共享的的必备条件之一。

按照不同类型的车辆分类,一般同类型车辆资源共享。

运营管理趋向于集中、统一,体现出运营管理的先进性、整体性、网络化。一般情况,一个新城设置一处车辆段、一处控制中心。

现代有轨电车车辆基地,应充分考虑与其他设施的结合,以集约化利用土地。建设重点考虑与常规公交站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设施等结合,预留合建的条件。

环境景观

有轨电车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原则。

有轨电车车型选择应优先考虑成熟、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等车型。

有轨电车外形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区形象、周边环境等影响。

有轨电车运行时产生的振动、噪声等问题应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有轨电车在选线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既有、潜在的环境影响源,并在实施阶段采用适当措施,以满足环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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