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立项建设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川文理〔2017〕10号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
立项建设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川文理〔2016〕119号)的规定,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及部门推荐,专家组初评,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决定立项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与属地产业合作对接研究——以物流管理专业为例》等55项为2016年度校级科研课题,其中科研基金项目33项、高等教育研究专项13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9项。
本次立项建设的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017年1月-2018
年12月。项目过程、结题及研究经费的管理按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校级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文理学院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结题成果必须达到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研究,争取按时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
附件:1. 2016年度科研基金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2. 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立项情况一览表
3. 2016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立项情况
一览表
四川文理学院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
四川文理学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 3 —
— 4 —
— 5 —
附件2
四川文理学院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立项情况一览表
— 6 —
附件3
四川文理学院2016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立项情况一览
— 7 —
四川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发
— 8 —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