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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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对策思考
罗吉 王代敬
一、创新型国家的内涵与类型
1.创新型国家的内涵。

创新型国家是主要相对于资源型国家及依附型国家而言的,资源型国家指主要依靠自身丰富的自然资源增加国民财富的国家,如中东产油国家;依附型国家主要依附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和技术而获得发展的国家,如拉美一些国家。

创新型国家指将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并形成日益强大竞争优势的国家。

一般而言,创新型国家形成的标志有:国家R&D投入占GDP 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国家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通常在30%以下。

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占全世界总数的99%。

我国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具体要达到的指标有:国家R&D投入占GDP的比重在2.5%以上;研发人员达200万从年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到30%以下;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进入世界前五位;本国人专利年度授权量达6万件,进入世界前三位。

2.创新型国家的三种典型类型。

创新型国家依形成路径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

以美国为代表,通过在建立强大而坚实的基础研究基础上构建完善且和谐的国家创新系统,以支撑持续的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创新型国家。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加大了向基础研究的R&D投资,1957年R&D投资就已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2%,其支出相当于其它所有OECD国家R&D支出总和的43%(1998年数据)。

1988年联邦政府的R&D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支出首次超过应用研究的支出。

从1996年到2002年,整个联邦政府投入到大学的基础研究开发资金从128亿美元增至214亿美元。

政府战略性的高投入促进了美国超群的基础研发能力的形成。

同时,通过社会完备的中介机构,如信息服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管理咨询公司等,不断向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所孕育出的大量的对市场反应迅速、对新思想、新技术反应灵敏、适应性强的优秀企业传递技术信息,使它们能迅速利用基础研究的成果从事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创新,最终完成从研制阶段到生产阶段的任务。

以欧盟国家为代表的通过成员国之间的科技合作、联合创新,从而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国家。

欧盟国家的科技合作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原子能联营,后来有钢铁、航空航天方面的技术合作,“空中客车”飞机和阿丽亚娜火箭都是合作研究开发的结晶。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发展高科技的过程中,欧洲各国遇到一个严峻的问题:尽管不少国家人均总产值、科研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及科研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等均高于美国和日本,然而这些指标的绝对值却大大低于美国和日本,国内科技、经济都不足以支持高技术的全面发展。

为此,欧盟各国认识到在科技上走联合创新道路的重要性,特别强调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以增强与美、日抗衡的实力。

从1984年开始欧盟先后实施了
5个科研总体规划。

同时,在1985年提出了“尤里卡”计划,建立了一个跨国技术合作发展的协调机构,把分散在各国的高技术力量、资金和技术组织起来,集中攻关,推动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诸如微电子与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生物技术、激光和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技术研究与开发。

通过这些几乎包括了所有高技术领域的合作,逐步建立起欧洲独立的联合创新的科技体系,并以此作为欧洲经济复兴的基石。

以日本为代表的强调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奉行“技术引进——技术改进——技术普及”路径的创新型国家。

二战后的日本,成功地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跻身于发达国家的行列。

此间,日本的科技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上世纪50年代前的经济恢复阶段。

这一时期,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而国内的科技资源大多被用于消化引进技术,并向民间大企业倾斜。

二是20世纪60年代的经济高增长期。

这一时期,各大企业兴起了设立“中央研究所”的热潮,强调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的再创新。

政府同时制定了各种科技政策,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三是20世纪70年代的低增长转型期。

这一时期,整个科技政策取向多样化、体系化,并在科技体制方面发展了“研究组合”等产学官合作的组织形式。

四是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人口老龄化、产业空洞化、赶超战略效力的衰退及改善国家形象的需要等原因,日本通产省和科学技术厅提出了“科学技术立国”的口号,此时,日本的高新技术进入世界的前列,日本开始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二、我国同创新型国家的差距
1.技术创新投入严重不足。

技术创新投入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资金投入,二是人员投入。

2003年,部分国家技术创新投入能力的指标见下表。

表中的数据显示:(1)我国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2003年R&D经费投入不到美国的1/15,R&D/GDP仅为1.13%。

从技术创新发展阶段看,资金投入强度还处于改进技术阶段,并未达到创造技术阶段的投入强度。

(2)我国技术创新人员的总量仅次于美国,我国科技队伍在绝对规模上具有优势,但从相对规模看,我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每万名劳动力R&D科学家工程师数和R&D科技人员数,两个指标不到韩国同类指标的1/5。

2.技术创新产出能力的差距较大。

国际上常用的衡量国家技术创新产出的最直接指标主要有:科技论文和专利等的数量,这些指标大体能描述一个国家技术创新产出能力。

我国在技术创新产出能力上与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见表2。

2002年以来,我国在国际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始终保持第5的位置。

如果从人均相对数看,我国的差距更加显著。

从专利数量上看,2002年我国专利授权总量为21473件,排名第12位,仅相当于美国的1/8、日本的1/5。

同时,专利总量中本国人专利授权量仅占27.3%。

3.研究与开发的结构不合理。

自主的技术创新是以高技术为主的技术创新,其主体应是企业。

而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我国科研开发结构分布不合理,企业科技力量薄弱,在相当长时期内制约了我国高新技术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科研开发结构分布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的主体逐渐向企业转移,由政府部门主导的研发活动的比例逐年降低。

1995年我国由政府部门主导的研发机构人员比例是44%,企业的研发人员比例为43%,到2000年二者的比例.分别为31%、60%。

这一升一降,反映出我国科研力量结构分布的合理化趋势。

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三、我国应走具有自己特点的自主创新之路
我国技术创新能力与主要创新型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尚未成为创新型国家。

但我们必须看到:第一,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2005年,我国GDP总量已居全球第四,为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

第二,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已达3200万人,研发人员总数达105万人,分别居世界第一和第二位,这些都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基础。

第三,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已形成了大多数国家不具备的、比较完整的学科布局。

第四,我国涌现出了一批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如,海尔集团技术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5%,现在拥有3000多个专利,有一个庞大的研发机构,平均每天能产生两个专利和技术诀窍。

这一切都说明,我国已具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条件,完全有条件走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

但我国不能照抄照搬美国、欧盟及日本的自主创新模式,而应在实践中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为此,我国必须在制度、市场、科技、教育、人才等方面进行改革。

自主创新应以改革教育体制、培养创新型人才为基础,以原始创新为主体,附以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形成优化整合的自主创新模式。

创新型人才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中起决定作用,培养创新型人才在自主创新能力的构建中起最基础的作用,任何创新归根结底都是人的创新。

原始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主要源泉,不仅带来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且带来新兴产业的崛起和经济结构的变革,带来加速发展和超越的机会。

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集成创新,它把各个已有的技术单项有机地组合起来、融会贯通,使之形成系统、形成产品、实现价值。

集成创新的目的很明确,它最终是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

引进、吸收、消化后再创新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

我国长期存在重引进轻消化的问题,日本和韩国引进技术的投资和对引进技术消化创新的投资中比例是1:10,而根据最近公布的数据,我国是1:0.078。

因此,引进技术的关键在于吸收、消化后的再创新,只有在引进技术消化、再创新的基础上才能走向自主开发的阶段。

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

1997年OCED的《国家创新系统》的报告指出:“创新是不同主体和机构间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技术变革并不以一个完美的线性方式出现,而是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互相作用和反馈的结果。

这一系统的核心是企业,是企业组织生产和创新,获取外部知识的方式。

外部知识的主要来源则是别的企业、公共或私有的研究机构、大学和中介组织。

”由此,我国今天提出的自主创新,其内涵和要求远远超出过去对创新的理解。

今天开展的创新是将社会上各种微观的、单一的创新活动上升为“国家工程”,形成整体合力。

创新必须依赖于强大的科技支撑,但又不局限于科学技术领域,它是涉及方方面面的社会系统和社会机制。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政府部门都应成为创新的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国家创新体系。

2.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扶持我国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主要应从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支持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强大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式跨国公司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在高科技前沿领域占据制高点。

第三,加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国家经济中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组成部分。

第四,通过高起点的产学研联合,实现我国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跃升。

3.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在通信、生物、纳米、航天等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重要领域重点突破,走一条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出击,遍地开花,既不可能,也没必要。

还是应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引进、有重点吸收、有目标赶超,积极发展战略高技术,集中有限的资源保证重点领域的跨越发展;
4.促进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协调发展。

东、中、西部不仅在经济和地域上存在差异,而且在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发展也不平衡。

因此,我国必须强调区域间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差异,因地制宜,以区域间的和谐发展,提高国家整体自主创新能力。

第一,发挥东部地区在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中的先导作用。

东部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追赶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在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同时推进信息化,从占领先进技术制高点的战略高度,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技术进步。

第二,中、西部地区传统产业亟待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但其自主开发能力差,不能为其改造提供足够的先进技术,更无力支持其自主技术创新。

因此,中、西部必须走强调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道路,在引进的基础上,加强消化和吸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
/ 07/2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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