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大全--电镀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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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徳英电镀有限公司2016年4月1日
目录
1.公司概况
1.1 公司简介
1.2 组织架构
1.3企业理念
2.入职指引
2.1 招聘程序
2.2 应聘要求
2.3 试用期
2.4 试用与转正
2.5个人档案
3.基本制度
3.1 形象制度
3.2 考勤制度
4.培训与发展
4.1 培训与发展
4.2 培训管理
5.奖励与处罚
5.1 奖励
5.2 处罚
6.内部调动与晋升、降职机制6.1 内部调动
6.2 晋升机制
6.3降职机制
7.离职管理
7.1 员工辞职
7.2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
7.3 离职手续
8.员工关系
8.1 沟通政策
8.2 沟通渠道
8.3 申诉渠道
9.职业道德
9.1 经营活动
9.2 保密义务
9.3 权利保障
9.4 保护公司资产
10.附则
10.1 手册批准、修改与解释10.2 其他
1.公司概况
1.1公司简介
湖南省德英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湖南常德表面处理产业园,是目前湖南省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以塑胶电镀产业链为主的生产技术型企业;公司投资总规模1.2亿元人民币,30000平方米现代化的生产厂房,计划2年内投产20条进口的全自动塑胶电镀生产线及大型注塑生产设备200台,年产值30亿,计划3~5年上市。
可为各厂家提供由产品设计到摸具制造、注塑、电镀、喷涂的生产技术全套服务。
拥有经验丰富的生产,研发,管理及普工2000多人,完善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品质管理;目前湖南省德英电镀有限公司主要承接业务范围:加工汽车配件、电器外壳、手机配件、数码产品外壳、工艺饰品、电子产品、美容器材等塑胶ABS水电镀。
1.2组织架构
1.3企业理念
1.3.1企业愿景
打造中国最大的注塑电镀企业1.3.2企业宗旨(核心价值观)
德至善、诚信、厚德载物
精技术、品质、精益求精
新改变、创新、永无止境
合协作、共赢、以人为本1.3.3品质方针
关注顾客、科技创新
产品优异、追求卓越
2.入职指引
2.1招聘程序
2.1.1公司各部门欲聘用新员工,必须详细填写《部门增员申请单》,经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综合部办理招聘事宜;
2.1.2综合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次面试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复试,合格者办理报到手续;
2.1.3综合部将准备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及审批表报其部门副总/总经理审批;
2.1.4综合部通知被录用人员报到时间,并在新员工报到时,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建立员工档案等),并详细告知其试用期限及相应的薪资待遇、其它福利等,并带领新员工参观公司各部门及介绍相关负责人;
2.1.5由其部门主管详细阐述其岗位职责、职务权限等。
2.2应聘要求
2.2.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公司《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中的所有栏目,不得隐瞒、虚报;
2.2.2应聘人员不得向公司隐瞒其可能会影响正常工作的病情或病史;
2.2.3应聘人员必须准备三张1寸照片、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供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留公司存档。
2.3试用期
2.3.1新聘员工入职,均需经过试用期;按其工作表现,公司有权缩短或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短不低于1个月;试用期以自然月为准,当月15号前(含15号)入职则当月记为试用期1个月,当月16号(含16号)入职则当月不记为试用期1个月;
2.3.2试用期内,如员工工作能力或其它有关方面不能达到工作岗位要求,公司有权立即辞退该员工而无需事先通知;
2.3.3试用期过后,公司将对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考评,并记录在案,作为该员工年度考评、晋职的参考资料;
2.4试用与转正
2.4.1转正说明
1)公司全体员工从入司起,试用期为1-3个月;
2)员工3个月之后转正未审批,须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3)特优员工可自行申请或主管推介提前转正,试用期1-2个月即可转正;
4)若提前转正未审批,下个月须按正常手续重新填写转正申请单;
5)转正流程:员工自评→部门主管评估→综合部审核→副总/总经理审批;
6)考核评估分数比例分配:员工自评占10%,部门主管评估占40% ,综合部评估占20%,副总/总经理评估占30%四大项目;
2.4.2试用合格者,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在内;合同期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为1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可由签约双方各自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5个人档案
2.5.1新聘员工应在正式报到之日,向综合部提供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健康证、上岗证及其复印件等,以供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2.5.2员工的在职档案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
2.5.3为确保员工人事记录正确,员工应及时向综合部书面报告下列个人资料的变更情况:
1)身份证(原件,复印后归还)
2)长期及暂时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3)学历及其它专业证明(原件,复印后归还);
4)婚姻、生育情况。
2.5.4为便于管理,员工不得向公司隐瞒和其它员工的亲属关系;当公司认为员工之间的亲属关系会影响工作和管理时,公司有权对其作适当的人事调动;
3.基本制度
3.1形象制度
3.1.1语言规范
3.1.1.1公司提倡说普通话;
3.1.1.2交往语言: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必须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走好”等礼貌用语;
3.1.1.3电话语言: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
通话时首先使用“您好,湖南徳英电镀有限公司,请问······”,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不得在电话中高声喧哗、争吵,以免影响工作秩序;
3.1.1.4接待语言:接待公司来访客人时应使用:“您好,请稍侯,请坐,我通报一下”等词语,切勿说“不”;
3.1.1.5职员间称谓:职员之间可称呼职务或其姓名;
3.1.2行为规范
3.1.2.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期间禁止回宿舍休息等;
3.1.2.2上班时间,严禁在公司办公和生产区域大声喧哗和使用不文明语言和动作;上、下楼梯应靠右行;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人要礼让,不能抢行;职员会面,应面带微笑行点头礼;3.1.2.3职员到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非工作事项,不得相互串岗、闲聊;
3.1.2.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领导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3.1.2.5员工要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节约水电,下班后办公室电器要全部关闭;
3.1.2.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垃圾,每天认真扫清自己所在的办公室及工作区域,物品摆放整齐;
3.1.2.7做错任何事情都应立即向直接上级主管人员汇报,对所犯错误有刻意隐瞒情节者加倍处罚;
3.1.2.8严格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3.1.2.9上班时间一律不准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室化妆;
3.1.2.10所有职员一律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工作需要禁止使用迅雷等影响网速的下载软件;
3.1.2.11不得电话聊天或公话私打;
3.1.2.12公司员工一律不准利用公司的设备干私活;
3.1.2.13严禁与同事发生冲突、打架斗殴,伤害他人;
3.1.2.14严禁在工厂内拍照;
3.1.2.15员工对公司有意见和建议,可找相关领导交谈或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公司反映,但不得背后议论;
3.1.3仪容、仪表规范
3.1.3.1员工工作时必须着装干净整洁;全体员工需统一着工装;着便装时不得穿奇装异服,如:颜色怪异,暴露部分较多等与办公室和生产区域环境不相称的服装;
3.1.3.2头发要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
3.1.3.3女士化妆淡雅洁净,切忌浓妆艳抹;
3.1.3.4员工在上班期间着装要职业化,要求男员工上身着衬衣或T恤,下身着长裤(不允许
着短裤、9分裤)皮鞋、运动鞋;女员工一律着长裤或裙装(不允许着短裤、9分裤)着装颜色
不可太花哨,女员工穿裙子要过膝盖,上班期间一律不允许穿拖鞋;
3.2考勤制度
3.2.1作息制度
公司实行月26天8H制及月26天12H制两种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性质和生产计划的限制,可灵活调休;
3.2.2工作时间
1)公司以自然月度周期实行考勤;
2)生产人员:
A、因生产工序不同,具体时间以车间实际安排为准;
B、午餐时间为半小时,采用轮换制
非生产人员:
冬季(10.1--4.29):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
夏季( 5.1--9.30):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因业务、气候、环境、配套设施等原因影响工作时间需调整时,按公司阶段性调整方案执行;4)特殊岗位(销售员等)工作时间按劳动局批准备案的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时工作制实施;
3.2.3 打卡制度
3.2.3.1所有正式聘用员工上、下班时都必须在打卡机上打卡登记(含节假日在公司加班),公司以此计算员工的出勤,并依此作为当月工资的计算依据,其中:
A、公司员工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共打卡4次,上班时间因公(私)外出必须持<<员工外出办事申请单>>交综合部后外出;
B、特殊岗位员工不能按正常时间上下班者,需由部门直属主管签到;
2)虽已出勤但未打卡者,需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经直属主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登记;若未打卡且未进行登记者,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其中:全天无记录者,计事假1天;全天记录只有一次者,计事假半天;
3)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综合部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3.2.3.2迟到
超过上班时间,超过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且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3.2.3.3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未经请假提前30分钟(含)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3.2.3.4旷工
1)未经请假、请假未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或超假30分钟以上未归者,提交综合部请假手续不齐全(含未交)均视为旷工。
2)0.5~4小时以内不上班者计旷工半天;4小时(含)以上不上班者计旷工1天;
3.2.3.5违纪处罚规定
3.2.4休假管理
3.2.
4.1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但需依公司生产计划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则会给予相应加班补贴(三八国际妇女节公司所有女员工下午休假半天);
3.2.
4.2其他休假类别: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男士陪产假、工伤假;
3.2.
4.3休假审批权限及待遇详见《假类审批权限及待遇一览表》;
3.2.
4.4假类扣薪计算
1)扣款天数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每月计薪天数按当月公司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2)扣薪计算公式
扣发工资=月薪级工资/当月应上班数天*应扣款天数;
3)试用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按日扣发试用工资;
3.2.
4.5休假规定
年休假请假天数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算在内;其余假类请假天数按公历日连续计算,逢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请假应计算在内;
3.2.
4.6休假审批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条》(长假(3天含以上)需提前3天,短假(2天内)须提前1天),由直属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将相关手续凭证提交给综合部后方能休假;因生病或其它原因确实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申请,但在休假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3.2.
4.7出差
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办好出差申请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直属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并将出差申请单交于综合部;
3.2.
4.8加班
定义:指定规定工作时间外,因生产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员工自愿工作,称为加班;
生产类员工(不含技能人员)
1)加班分为两种:即正常加班和申请加班;
“◎”表示申请加班时间,正常出勤与正常加班以外的加班时间一律属于申请加班;
2)凡需要申请加班的员工必须以班次或部门为单位,由生产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生产副总经理同意签字后,送交综合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紧急情况可在加班后24小时内补办加班申请手续;
3)生产员工加班需打卡,并以此记录作为加班薪资核算的依据;
4)生产员工正常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0%计算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00%计算加班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补贴;可安排调休;
5)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处罚。
非生产类员
1)员工加班须由部门统筹安排,并于加班当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报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送交综合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紧急情况可在加班后24小时内补办加班申请手续;
2)员工加班需打卡,综合部在月度考勤统计后将《调休单》分发给各部门相应的加班员工,员工可凭《调休单》,在适当的时候申请调休;
3)部门业务繁忙时,部门负责人有权拒绝员工调休,可根据部门业务情况安排调休;
4)员工当年的加班只能在当年调休使用,不再累计到下一工作年度中,因工作需要未休部分无任何补偿;
4. 奖励与处罚
4.1奖励
4.1.1书面嘉奖(相关事项评议,考核档案记录备查)
员工在职表现优异,有符合以下有关奖励行为的,主管须提出书面奖励建议;并得依实际优异表现情况,给予“岗位补贴升级”或奖励50 ~ 200元(含)以下奖金奖励;
1)员工在职岗位表现,月考核成绩评定优秀以上者;
2)员工之敬业精神,勘足以作为员工表率者;
3)员工之忠诚态度、关心公司的精神,勘为员工表率者;
4)员工之绩效成绩,勘足以作为员工表率者;
5)员工品性端正、维护制度、工作努力、热心服务、做事效率、事实贡献等在时段观察内,工作进度、表现成熟稳定者;
6)挺身维护公司荣誉,其事迹值得表扬者;
7)为公司创造、争取重大利益,其精神表现能身先士卒,有具体事实者;
8)有及时反应或建议有损害公司企业文化之行为者;
9)有及时反应或建议有损害公司商业利益之行为者;
10)善尽员工本份,主动维护公司权益,对公司财产、人员、设备、业务之安全维护有采取适当防制措施、意见,使公司减少或避免产生相关损失情况者;
11)理解公司管理文化及要求目标,遇同事因私人情绪问题,能善尽员工应有的成熟观念,用正面态度加以引导、教育使之导向正确观念、理解公司团队的要求及规范;并依正确渠道及时向上反应,使公司了解员工真实情况者;
12)个人岗位专业自我管理有方,能产生业务事实效益者;
13)领导或管理有方,对公司发展等项目,能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纳且能负责监督,贯彻执行,有产生对公司制度、管理流程、作业效率、财务收益等有明显基本效益者;
14)个人拟定之企划、方案、研究、设计、发明、项目计划,对公司有重大实质发展及贡献者;15)半年内书面嘉奖累计达 5次,表现优异者;
4.1.2 职位升迁、加薪奖励(依符合下列要项之人员,公司择优选拔提升人才)
1)年度内未发生严重违规或重大处分行为者;年度绩效总成绩为优秀以上者;
2)个人维护公司利益的忠诚度、对建立文化、秩序、荣誉贡献方面,具相对成熟及稳定度,且对公司全体员工,达整体示范及表率作用者;
3)在职岗位敬业负责、精神优异,且相关绩效能符合晋升的条件及标准者;
4)个人专业素质优异,且深具个人发展、培养潜质、且在方案执行的业务管理、或人才培训的管理成效上,能达到公司要求目标者;
5)业务绩效能长期达到绩优水平,具有专业知识及管理概念,且专业能力能达到公司要求标准者;6)个人品格纯正、做事勇于负责、勇于自我检讨、反省,在学习上并能不断自我提升、累积经验、学习进度显着进步者;
4.1.3 特案奖励(依实际状况给予公告表扬、奖金鼓励)
1)每季度评选出“季度模范员工(三个月考核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者)”,并经公司审核同意者;2)关心或节约公司资源使用或管理资源,期内卓有成效者;
3)提出具体建设性方案,对公司制度、业务发展等方向有产生事实影响行为者;
4)提出管理流程改革方案、并能明确责任归属、经事实印证改善流程有成效者;
5)对项目之企划、执行、检讨等相关方案,能适时圆满达成公司要求,表现称职优异者;
6)处事勇于担待、主动负责,遇有特殊情况能挺身而出,并反应得当及时妥善解决公司问题者;7)指正同事作业缺失或上级领导工作中的问题,并能适时反应、预防问题产生后续之不良影响,或避免损失及杜绝重大违规行为者;
4.2处罚
4.2.1处罚类别
1)警告 2)小过 3)大过 4)开除/辞退
4.2.2处罚办法
4.2.3处罚事项
4.2.3.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1)无故不参加早会、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4)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6)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8)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9)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10)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11)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2)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13)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4)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15)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16)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17)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18)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19)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20)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21)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22)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者;
23)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24)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25)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节较轻需警告之事件者;
4.2.3.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小过:
1)未经核准,擅自翻阅公司技术、营业秘密资料者;
2)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者;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者;
4)缓报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后果之直属干部;
5)毁坏我公司公告、标志、重要文书或财物者(需照价赔偿);
6)故意损坏公物、丢失机具、工具、仪器者(需照价赔偿);
7)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经制止不服者;
8)对于盗窃、火灾或其它灾害发生防范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9)维护人员不及时进行安装、维修,造成生产受阻者;
10)各级主管因管理、督导不当,造成生产延误或安全事故者;
11)各级主管未能做好单位间联系或错误传递迅息,致使生产中断或使公司蒙受损失后果较轻者;12)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13)上班时间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觉者;
14)工作时间内睡觉、偷闲怠工、打牌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且影响他人者;
15)在厂内行为粗暴、卑劣、污言秽语、侮辱他人,隐瞒、捏造、谎报事实以图利自已或制造事端、伪证,恶言中伤同仁者;
16)因个人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较大品质或生产事故者;
17)违反宿舍管理规章,乱接电源开关及带外来人员住宿者;
18)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损失1000元以上或3000元以下者;
19)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重且须记小过之事件者;
4.2.3.3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大过:
1)有意欺骗、蒙蔽上司情节严重者;
2)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虚报加班加点者或伪造考勤记录;
3)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
4)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机器设备、仪器者,造成公司财物严重受损者;
5)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较大损失者;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较大安全事故者;
7)进出公司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不接受门卫正当检查而强行出入公司者;
8)干部发觉部属违反公司重大规定,未做处理及呈报者;
9)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之相关人员和直属干部;
10)不服从或拒绝听从主管职务内之正常指挥或无故拒绝上级指派之任务,经领导劝导仍不改正者。
11)公司内拉帮结派,对工作或管理造成障碍者;
12)在公司内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13)私自散发刊物,张贴标语,非法组织集会,擅自涂改撕毁公告者;
14)不遵守上级命令或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5)泄露公司生产或事务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6)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人员伤害损失3000元以上者;
17)未经许可,擅自携带违禁品入厂区及宿舍者;
18)擅自动用消防器材、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者;
19)当月内旷工1天(含)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含)者;
20)如有伪造事实,骗取奖励,查实后撤消其奖励,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
21)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大或损害较重需记大过之事件者;
4.2.3.4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予以开除/辞退,即刻解除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1)伪造个人主要经历或填写不真实资料而欺骗厂方被录用者;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治安管理规定、劳动合同和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者;
4)对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它员工及其家属,有恐吓、强暴胁迫或重大侮辱,并产生不良后果者;
5)受通缉在案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吸食毒品或代用品者;
6)故意破坏安全设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者或是重大责任事故者;
7)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物;故意泄漏技术与营业秘密或协助同类公司,使我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煽动或要胁他人闹事怠工、罢工或参与非法罢工、怠工者;或聚众要胁,妨害生产秩序进度者;
9)在厂区内散布谣言或张贴传发煽动性之文字及宣传单,破坏劳资关系者;
10)贪污或侵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达1000元及以上者及营私舞弊者;
11)盗用公司或私人物品者;
12)在厂内赌博、酗酒、诈骗、捣乱等情节严重者;
13)私自携带刀枪、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出入工厂者;
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其它有损我公司信誉行为者;
15)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他人签章并损害公司利益者;
16)未经核准,而在其它公司工作者;或在外从事与我公司利益冲突之工作,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
17)顽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