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十大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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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十大名相,唐朝的就占了4位
华夏大地,自古地灵人杰,人才辈出。既有无数帅才猛将保家卫国、开疆拓土,又有历代贤臣良相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接下来,博学书院就与大家一起分享中国古代十位不可不知的贤相。
管仲
管仲(约前723或前716一前645)颍上(今安徽颍上)人,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谥号敬,史称管子。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即丞相),被称为“春秋第一相”,成功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霸主。
商鞅
商鞅(约前390一前338)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商鞅本是魏国之臣,可惜不受重用,后来他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便投奔于秦国,辅佐秦孝公变法。商鞅先后两次(公元前356和前350年)进行了改革,具体措施包括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特权,国家承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权,在法律上公开允许土地买卖等。经过这些改革,秦国的国力逐渐雄厚,并为最终吞并六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由于商鞅的变法触及了旧贵族的特权,再加上刑罚过严,秦孝公死后,商鞅被继位的秦惠王车裂而死。
李斯
李斯(前280一一前208),战国时期楚国人。公元前247年,李斯来到秦国,先在秦相吕不韦手下做门客,取得吕的信任后,当上了秦王的近侍。李斯利用经常接近秦王的机会,给秦王上了《论统一书》,劝说秦王抓紧“万世之一时”的良机,“灭诸侯成帝业”,实现“大下一统”,秦王嬴政欣然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命其制定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策略和部署。公元前237年,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宾客,李斯写了《谏逐客书》一文,列举大量历史事实,说明客卿辅秦之功,力陈逐客之失,劝秦王为成就统一大业,不能讲国别,分地域,要广集人才。秦王看了《谏逐客书》深受感动,立即取消了逐客令。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任命李斯为宰相。秦朝所采取的许多措施如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统一文字,焚书坑儒,进行思想控制等都是出自李斯的建议。
萧何
萧何(?—前193年),西汉初期政治家,汉初三杰之一,沛县人。秦末辅佐刘邦起义。刘邦为汉王,以萧何为丞相。在楚汉战争中,萧何留守关中,侍太子,为法令约束,使关中成为汉军的得力后方,不断输送士卒粮饷支援作战,对刘邦战胜关羽,建立汉朝起了重要作用。汉代建立后,萧何位列众卿之首,被称为“开国第一侯”。
魏征
魏征(580-643年)字玄成,唐初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河北巨鹿人。
魏征本来是李世民之兄李建成的慕僚,玄武门兵变后,李世民爱才如命,不计前嫌将魏征收为己用。魏征在历史上以善于进諫著称。他性格直爽,从不委曲求全,即使太宗在大怒之际,他也敢面折廷争,从不退让。所以,唐太宗有时对他也会产生敬畏之心。据记载,魏征在贞观年间先后上疏二百余条,强调“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对唐太宗开创千古称颂的“贞观之治”起了重大的作用。贞观十七年(643年),魏征病逝家中。太宗亲临吊唁,痛哭失声。并说:“夫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杜如晦
社如晦(585一630),字克明。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
唐武德元年(618年),杜如晦被李世民招为秦王府属官。杜如晦常从征伐,参与机要、军国之事,剖断如流。杜如晦做宰相时,正值唐朝新建不久,他与房玄岭共掌朝政,典章制度皆两人所定。杜如晦长于断,房玄龄善于谋,两人配合默契,同心辅佐太宗。后世论唐代良相,首推房、杜。
房玄龄
房玄龄(579一648),齐州临淄(今济南章丘相公庄人),是唐朝的开国宰相。隋末大乱,李渊率兵入关,房玄龄于渭北投李世民,屡从秦王出征,参谋划策,典管书记,任秦王府记室。贞观年前,他协助李世民经营四方,削平群雄,夺取皇位。李世民称赞他有“筹谋帷幄,社稷之功”。贞观年中,他辅佐太宗,总领百司,掌管政务达20年;参与制定典章制度,主持律令,格敕(即法规敕令)的修订,又曾与魏征同修唐礼,调整政府机构,省并中央官员;善于用人,不求备取人,也不问贵贱,随材授任;恪守职责,不自居功。房玄龄去世后,谥号“文昭”。配享太宗庙迁。
狄仁杰
狄仁杰(630一700),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太原南郊区)人,备受武则天器重的宰相。狄仁杰为官正直,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狄仁杰以善干
断案著称,他在武则天统冶时期曾担任国家最高司法职务,判决积案、疑案,纠正冤、错、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北宋临川(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开始担任各地方父母官。他深入群众。体察民情,深感社会的贫困和改革的必要。宋神宗继位后,王安石被任命为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史称“王安石变法”。
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他指定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由于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均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郁而终。
张居正
张居正(1525一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沙市郊区)人,明嘉靖中叶进士。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万历元年(1573年)神宗即位,为内阁首辅,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最负盛名的改革家。
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上,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