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订单收购合同范本(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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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订单收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收购方):

乙方(出售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收购乙方2018 年新季生产玉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生产年份、品种、种植区域、面积、合同数量

1.生产年份及品种:2018 年生产的玉米。

2.种植区域及面积:,面积亩(1 亩=666.67 平方米)。

3.合同数量:□吨(干粮、14%水分) □吨(潮粮、28%基准水分)(可复选),最终交付数量上下浮动不超过5%。

第二条质量标准

国标(GB 1353-2009)三等以上(含三等)。甲、乙双方确定粮食水分、杂质、生霉超标扣量,折扣标准如下:

玉米:水分 25%以下(含 25%)的,折扣比例按 1:XX 扣量;水分 25%—30%(含30%)的,折扣比例按 1:XX 扣量;水分 30%以上折扣比例按 1:XX 扣量;杂质扣量比例 1:XX;生霉粒率 2%- 3%扣量比例 XX%、3%-4%扣量比例 XX%、生霉粒率超 4%拒收。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价格

乙方按□锁定价或□保底价(单选),向甲方交售粮食。

1.锁定价:元/吨(国标三等、14%水分干粮)/ 元/吨(国标三等、28%基准水分潮粮),甲方或甲方指定库点送到价。双方约定,乙方按以下方式,保证合同履约:□乙方须于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X 元/吨(折合干粮)。待乙方合同履约完成后,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将按照 X% 的年化利率,连本带息退还乙方。

□乙方以其所持资产为本合同提供担保。

2.保

:元第四条交粮地点、交付方式、交粮期限

1.交粮地点:甲方自有库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库点,以甲方书面盖章确认为准。

2.交付方式: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并携带有效证件,将脱粒后的粮食运到甲方指定交粮地点,经

甲方检验合格入库后,视为粮食交付。卸车后筛下物乙方自行运走。粮食包装方式为散粮。

3.交粮期限:2019 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货物交付,超此期限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五条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的提供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运输工具的提供及费用负担:乙方提供运输工具,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

3.乙方保证运输工具是清洁无污染的,符合国家粮食运输标准。如因乙方提供运输工具不

当致使粮食质量变劣,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粮食检斤与验质

1.粮食的重量计量以甲方或甲方指定交粮地点的地秤计量数据为准。

2.粮食的质量以甲方指定人员现场检验结果为准。甲方在来粮接收中发现有石子、土块等恶性杂质及霉变粮、陈次粮以及其他影响粮食品质情形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粮食交付后,视为乙方对检验数量、质量的认可,之后无权提出异议。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运输损耗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1.甲方经检验合格入库后,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甲方。

2.甲乙双方无法对数量、品种、质量达成一致,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货物所有权及风险仍由

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结算付款

乙方送粮至甲方指定交粮地点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所属业务执行单位向乙方开具结算票据。乙方选择□单位□自然人方式进行结算。

1.如乙方为单位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结算手续,依据销售结算票据,乙方给甲方开具合格的粮食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票后将结算价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如乙方为自然人,则须持本人有效证件等原件,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所属业务执行单位

办理销售结算手续。

第十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收粮期间,须在交粮地点按照本合同规定方式展开收购。

2.甲方不承担因气候、种植管理、病虫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的粮食减产所带来的风险与损失,因

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公布粮食收购价格及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

4.乙方送到甲方指定交粮地点的粮食应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如粮食质量未达到甲

方的粮食收购要求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保证实际种植区域及面积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一致。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订单玉米转卖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乙方应承担转卖玉米市场总价 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须保证在交粮期内,交付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合同数量的粮食,否则由此带来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甲方指定交粮地点检斤数量、质量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乙方有申请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的权利,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所属业务执行单位自双方结算后及时向乙方支付粮食货款,若未能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粮食货款的,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交粮地点、交粮期限,交付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合同数量的粮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的补充、变更

1.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2.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2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5 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2.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 15 日,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进行协商。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0 日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如果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发生于不可抗力之前,则违约方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保密条款

1.双方均应保证公司及其雇员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及其雇员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或直接、间接地向任何其他方泄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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