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技术服务合同-xxx项目-xxx团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2019年9月28日–2021年12月28日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xxxxxxxx应用研究与BIM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装配式预制盖板研究、BIM建模、虚拟仿真、BIM培训和驻场服务等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乙方应按现行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内容,不满足要求又拒绝修改的,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xxxxxxxxxx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xxxxxxxxxx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项目实施;

2. 经费使用。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

甲方:xxxxxxxxxx

xxxxxx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乙方: xxxxxxxxxxx (盖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