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放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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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及野36-40 Gy 分次剂量均为1.8-2.0Gy/次 累及野定义:病灶所在部位的淋
巴引流区域+肿瘤床
套细胞淋巴瘤(MCL)
I-IV期均以化疗为主。 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立残留病灶或化疗前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生活质量;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可试行放疗。
累及野40 Gy,分次剂量1.8-2.0Gy/次 累及野定义:病灶所在部位的淋巴引流区域+ 肿瘤床
结外NK/T细胞淋巴瘤(鼻型)
➢ I期仅累及一个解剖结构(局限期) 单纯局部放疗50Gy/25次 如有B症状,治疗方法同I期超腔
➢ I期累及两个及以上的解剖结构 (超腔期)/II期 化疗×2 疗效评价
CR/ PR 化疗×2 局部放疗 50Gy/25次 化疗×2
SD/PD 局部放疗 50Gy/25次 再评价
➢ 病变累及浆膜层
全胃+胃的第一、二站淋巴 引流区放疗30.6Gy(分次剂 量1.8Gy/次)
➢ 病变超出浆膜层
全腹腔放疗25.2-25.6Gy(分 次剂量1.5-1.8Gy/次)
累及野加量至36Gy(缩野分 割剂量1.8Gy/次)
II期 ➢ 全腹腔放疗25.2-25.6Gy(分
次剂量1.5-1.8Gy/次) ➢ 累及野加量至36Gy(缩野分
➢ 分次剂量均为1.8-2.0Gy/次 ➢ 不利预后因素:ECOG≥2,年
龄≥60岁,LDH>2倍正常值,II 期病变
III/VI期 以化疗为主
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wk.baidu.com残留病灶或化疗前
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生活质量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可试行放
疗 累及野40 Gy,分次剂量1.8-
2.0Gy/次 累及野定义:肿瘤床+病灶所在部
累及野设计的原则
4.照射野的边界应以骨性标志为准 5.纵隔及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区域按化疗 后病变的大小来设计照射野,双侧肺门
包括在纵隔照射野内 6.设计照射野时应有化疗前、后受侵淋
巴结部位及大小的资料
早期霍奇金淋巴瘤预后良好因素
EORTC 无大纵隔 ESR<50(A) ESR<30(B) 年龄<=50 1-3个区域淋巴结
淋巴瘤诊疗常规(放疗部分)
霍奇金淋巴瘤淋巴结分区
霍奇金淋巴瘤全淋巴照射范围
霍奇金淋巴瘤斗蓬野照射范围
霍奇金淋巴瘤倒Y照射范围
累及野设计的原则
1.照射一个淋巴区,不是个别的淋巴结 2.累及野包括化疗前受累所有淋巴区及部位 3.锁骨上淋巴结是颈淋巴结的一部分,单独受侵
或伴有颈淋巴结受累,照射单侧全颈; 如锁骨上淋巴结受累是纵隔病变扩展,颈部 其他区域无受侵时同侧上颈部可不照射
CR 化疗×4-6(二线方案) PR 累及野加量10Gy/5次+化 疗 (二线方案)
➢ 有B症状者不另外分组
➢ III/IV期 鼻NK/T细胞淋巴瘤以化 疗为主,局部病灶症状明显者予 姑息性放疗40Gy
➢ 以上放疗分次剂量均为2Gy/次
胃MALT淋巴瘤
I期
➢ 病变累及粘膜或粘膜下但未 至浆膜层
全胃放疗30.6Gy(分次剂量 1.8Gy/次)
位的淋巴引流区域
滤泡性淋巴瘤(FL)
I/II期 ➢ 病理1-2级: ➢ 密切观察,随访 ➢ 累及野放疗30-36Gy加
或不加用化疗 ➢ 单纯化疗 ➢ 病理3级:参照弥漫大B
细胞淋巴瘤治疗
III/IV期 化疗为主 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立残留病灶或化疗 前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生活质 量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可试行 放疗
GHSG 无大纵隔 ESR<50(A) ESR<30(B) 无结外病变 1-2个区域淋巴结
霍奇金淋巴瘤
I-II期预后不良因素: ➢ 大肿块:纵胸比>1/3或肿块>10cm ➢ A组血沉30 ➢ B组症状 ➢ > 3个淋巴区域
霍奇金淋巴瘤
I-II 期预后良好型(诊断,治疗前分期评估暂略)
ABVD×4
➢ 放疗用于姑息减症治 疗
➢ 累及野放疗30.636Gy
累及野定义:病灶所 在部位的淋巴引流区 域+肿瘤床
淋巴母细胞性淋巴瘤(LBL)
➢ 全颅预防性照射因可能引起中枢神经系 统后遗症已弃用
➢ 纵隔放疗的作用还不确定 ➢ 放疗仅限于姑息性减症治疗
割剂量1.8Gy/次) III/IV期 化疗为主 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立残留病灶或化疗 前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生活质 量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可试行 放疗 累及野30-36Gy 分次剂量均为1.8Gy/次
非胃MALT淋巴瘤
I/II期 累及野放疗30.6-36Gy
III/IV期 ➢ 化疗首选
CR 累及野 RT 30Gy
CR→累及野 RT 30Gy
PR ABVD×2
PR→累及野 RT 36Gy
SD/PD
更换化疗方案+/-放疗
I-II 期预后不良型 ABVD×4
CR
ABVD×2 累及野 RT 30Gy
PR ABVD×2
CR 累及野 RT 36Gy( 当照射野为纵隔或腹 部时 30Gy 后缩野至肿瘤残留部位) 至残留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 可试行放疗
➢ 累及野放疗40Gy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DLBCL)
I/II期
➢ 非大肿块 不利预后因素*(-) 化疗4-6疗 程 + 累及野 36-40Gy 不利预后因素*(+) 化疗6 疗程 + 累及野 36-40Gy
➢ 大肿块 化疗6-8 疗程 + 累及野 40 Gy (病变在纵隔则累及野30Gy + 10Gy 加量)
PR 累及野 RT 40Gy (当照射野为纵隔或腹部 时 30Gy 后缩野至肿瘤残留部位)
SD/PD
更换化疗方案+/-放疗
霍奇金淋巴瘤
III/IV期
➢ 化疗为主
➢ IIIA 期治疗可考虑同I/II 期预后不良组治疗方 法
IIIB+IV期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立残留病灶 或化疗前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 生活质量
巴引流区域+肿瘤床
套细胞淋巴瘤(MCL)
I-IV期均以化疗为主。 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立残留病灶或化疗前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生活质量;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可试行放疗。
累及野40 Gy,分次剂量1.8-2.0Gy/次 累及野定义:病灶所在部位的淋巴引流区域+ 肿瘤床
结外NK/T细胞淋巴瘤(鼻型)
➢ I期仅累及一个解剖结构(局限期) 单纯局部放疗50Gy/25次 如有B症状,治疗方法同I期超腔
➢ I期累及两个及以上的解剖结构 (超腔期)/II期 化疗×2 疗效评价
CR/ PR 化疗×2 局部放疗 50Gy/25次 化疗×2
SD/PD 局部放疗 50Gy/25次 再评价
➢ 病变累及浆膜层
全胃+胃的第一、二站淋巴 引流区放疗30.6Gy(分次剂 量1.8Gy/次)
➢ 病变超出浆膜层
全腹腔放疗25.2-25.6Gy(分 次剂量1.5-1.8Gy/次)
累及野加量至36Gy(缩野分 割剂量1.8Gy/次)
II期 ➢ 全腹腔放疗25.2-25.6Gy(分
次剂量1.5-1.8Gy/次) ➢ 累及野加量至36Gy(缩野分
➢ 分次剂量均为1.8-2.0Gy/次 ➢ 不利预后因素:ECOG≥2,年
龄≥60岁,LDH>2倍正常值,II 期病变
III/VI期 以化疗为主
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wk.baidu.com残留病灶或化疗前
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生活质量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可试行放
疗 累及野40 Gy,分次剂量1.8-
2.0Gy/次 累及野定义:肿瘤床+病灶所在部
累及野设计的原则
4.照射野的边界应以骨性标志为准 5.纵隔及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区域按化疗 后病变的大小来设计照射野,双侧肺门
包括在纵隔照射野内 6.设计照射野时应有化疗前、后受侵淋
巴结部位及大小的资料
早期霍奇金淋巴瘤预后良好因素
EORTC 无大纵隔 ESR<50(A) ESR<30(B) 年龄<=50 1-3个区域淋巴结
淋巴瘤诊疗常规(放疗部分)
霍奇金淋巴瘤淋巴结分区
霍奇金淋巴瘤全淋巴照射范围
霍奇金淋巴瘤斗蓬野照射范围
霍奇金淋巴瘤倒Y照射范围
累及野设计的原则
1.照射一个淋巴区,不是个别的淋巴结 2.累及野包括化疗前受累所有淋巴区及部位 3.锁骨上淋巴结是颈淋巴结的一部分,单独受侵
或伴有颈淋巴结受累,照射单侧全颈; 如锁骨上淋巴结受累是纵隔病变扩展,颈部 其他区域无受侵时同侧上颈部可不照射
CR 化疗×4-6(二线方案) PR 累及野加量10Gy/5次+化 疗 (二线方案)
➢ 有B症状者不另外分组
➢ III/IV期 鼻NK/T细胞淋巴瘤以化 疗为主,局部病灶症状明显者予 姑息性放疗40Gy
➢ 以上放疗分次剂量均为2Gy/次
胃MALT淋巴瘤
I期
➢ 病变累及粘膜或粘膜下但未 至浆膜层
全胃放疗30.6Gy(分次剂量 1.8Gy/次)
位的淋巴引流区域
滤泡性淋巴瘤(FL)
I/II期 ➢ 病理1-2级: ➢ 密切观察,随访 ➢ 累及野放疗30-36Gy加
或不加用化疗 ➢ 单纯化疗 ➢ 病理3级:参照弥漫大B
细胞淋巴瘤治疗
III/IV期 化疗为主 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立残留病灶或化疗 前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生活质 量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可试行 放疗
GHSG 无大纵隔 ESR<50(A) ESR<30(B) 无结外病变 1-2个区域淋巴结
霍奇金淋巴瘤
I-II期预后不良因素: ➢ 大肿块:纵胸比>1/3或肿块>10cm ➢ A组血沉30 ➢ B组症状 ➢ > 3个淋巴区域
霍奇金淋巴瘤
I-II 期预后良好型(诊断,治疗前分期评估暂略)
ABVD×4
➢ 放疗用于姑息减症治 疗
➢ 累及野放疗30.636Gy
累及野定义:病灶所 在部位的淋巴引流区 域+肿瘤床
淋巴母细胞性淋巴瘤(LBL)
➢ 全颅预防性照射因可能引起中枢神经系 统后遗症已弃用
➢ 纵隔放疗的作用还不确定 ➢ 放疗仅限于姑息性减症治疗
割剂量1.8Gy/次) III/IV期 化疗为主 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立残留病灶或化疗 前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生活质 量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可试行 放疗 累及野30-36Gy 分次剂量均为1.8Gy/次
非胃MALT淋巴瘤
I/II期 累及野放疗30.6-36Gy
III/IV期 ➢ 化疗首选
CR 累及野 RT 30Gy
CR→累及野 RT 30Gy
PR ABVD×2
PR→累及野 RT 36Gy
SD/PD
更换化疗方案+/-放疗
I-II 期预后不良型 ABVD×4
CR
ABVD×2 累及野 RT 30Gy
PR ABVD×2
CR 累及野 RT 36Gy( 当照射野为纵隔或腹 部时 30Gy 后缩野至肿瘤残留部位) 至残留
➢ 对化疗不敏感的病灶 可试行放疗
➢ 累及野放疗40Gy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DLBCL)
I/II期
➢ 非大肿块 不利预后因素*(-) 化疗4-6疗 程 + 累及野 36-40Gy 不利预后因素*(+) 化疗6 疗程 + 累及野 36-40Gy
➢ 大肿块 化疗6-8 疗程 + 累及野 40 Gy (病变在纵隔则累及野30Gy + 10Gy 加量)
PR 累及野 RT 40Gy (当照射野为纵隔或腹部 时 30Gy 后缩野至肿瘤残留部位)
SD/PD
更换化疗方案+/-放疗
霍奇金淋巴瘤
III/IV期
➢ 化疗为主
➢ IIIA 期治疗可考虑同I/II 期预后不良组治疗方 法
IIIB+IV期放疗指征:
➢ 化疗后孤立残留病灶 或化疗前的大病灶
➢ 化疗后残留病灶影响 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