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中湖乡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中湖乡旅游镇

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指导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中湖乡的发展,实现中湖乡旅游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规范中湖乡旅游镇的建设行为,满足旅游镇和风景区健康持续发展和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镇规划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旅游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中湖乡的实际情况,在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的组织下,由城市规划专业设计单位汇总各系统、各单位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划是中湖乡旅游镇发展建设的蓝图,是政府建设和管理好中湖乡旅游镇的依据,也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在本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不得违章建设,不得违章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本规划的义务,都有权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有权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本规划所称的规划区,是指中湖乡人民政府驻地所在的旅游镇以及因武陵源风景区保护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中,中湖乡旅游镇范围内为规划

建设区,对野鸡铺村的河谷地带——通往武陵源风景区核心景区的必经之路——实行必要的规划控制。

第六条本规划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以及协调处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武陵源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维护本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要向居民和各单位宣传本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规定。要自觉守章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中湖乡旅游镇总体规划的,必须按《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报批,下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需继续保持本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以保证中湖乡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和期限

第九条城镇化和精品化的发展目标:贯彻“产业兴镇、移民建镇”的总体方针,提高中湖的建设标准,按照旅游城镇发展要求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道路设施和公用基础设施。改善常住居民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建设精品旅游镇。

第十条生态化和地方化的规划原则:中湖乡旅游镇的开发建设不得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要具有地方特色,尤其要与武陵源风景区保护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

第十一条本规划的期限确定为:近期:2005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

第三章村镇体系

第十二条坚持“移民建镇、安民护遗”的方针,通过发展中湖乡旅游镇带动整个中湖乡的社会经济发展。

1、通过修疗养、康体、休闲、度假类型旅馆酒店的建设,发掘中湖乡旅游镇靠近武陵源风景区的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提升土地价值,优化环境,提高品味。

2、通过旅游住宿设施建设吸引和留住游客,带动旅游镇相关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为当地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在建设区内集中规划建设移民安置区,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环境,为移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4、以发展经济、美化环境、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增强中湖乡旅游镇对周边乡村(包括天子山镇)的吸引力和带动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十三条中湖乡为未建制镇,为武陵源区的大型一般镇。中湖乡旅游镇(即本规划的规划建设区)是中湖乡人民政府驻地,为武陵源风景区内的二级旅游镇,是武陵源风景区的西入口。

第十四条作为聚居型村庄的中湖村和保月村,聚居的范围将限制在旅游镇所在的规划建设区内。

第十五条除中湖乡旅游镇和野鸡铺以外,中湖乡内的其他九个村庄为控制型村庄,规划为基层村。

第十六条野鸡铺村为萎缩型村庄。

第十七条中湖乡乡域范围内,除中湖乡旅游镇之外,其他所有村庄都只作为普通居民点,严格限制建设任何形式的旅游接待设施。全面保护风景区的护核心区;重

点保护缓冲区中的湿地、林地、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河流生态廊道等生态敏感区,并对自然河流水域进行保护和控制,在河流两侧预留一定宽度的绿地,形成河流生态廊道。

第十八条中湖乡旅游镇以第三产业为主,发展旅游服务业;村庄以第一产业为主,大力推行退耕还林,形成农业、林业、副业综合发展的产业格局。严禁发展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第二产业。

第十九条大力改善中湖乡的道路交通状况,重点改造教子垭——中湖——石家峪——天子山镇的道路,道路级别为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在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前提下,通过科学论证,逐步完善可能建设的村级道路。

第二十条改造中湖乡旅游镇——野鸡铺——龙凤庵的道路,提高道路等级,改善中湖乡旅游镇与风景区之间的交通状况。

第四章旅游镇性质、职能与规模

第二十一条中湖乡旅游镇的性质:中湖乡旅游镇是中湖乡人民政府驻地,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是武陵源风景区内的二级旅游镇,是武陵源风景区的西入口,是依托并服务于武陵源风景区的康体、休闲、度假中心。

第二十二条中湖乡旅游镇的主要职能:为人们在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内开展科学研究、审美、启智和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带动中湖乡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全面发展,同时对中湖乡进行行政管理。与索溪峪镇和天子山镇不同的是,中湖乡旅游镇主要为武陵源风景区的游客提供休疗养、康体休闲和度假服务。

第二十三条规划区和建设区范围

1、规划区

位于中湖河与美丽溪交汇的河谷地带,包括中湖坪、白鹤坪、野鸡铺以及保月村的部分用地,四周以山脚线为界,在河谷豁口形成围合的边界。

规划区用地面积为189公顷。

本规划将野鸡铺村划入规划区范围内,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中湖乡旅游镇与武陵源风景区核心区之间的过渡地带,更加严格控制野鸡铺村的建设,使之成为风景区和旅游镇之间的景观廊道和环境优美的交通廊道。

2、规划建设区

位于中湖河与美丽溪交汇的河谷地带,包括白鹤坪、中湖坪和保月村的部分用地(石家峪溪和三家峪溪在保月村汇合处以南)。

建设区用地面积为69公顷。

尽管中湖河上游保月村尚有适合作为旅游镇建设的土地,同时野鸡铺村内也有适合作为旅游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但从节约土地、节省建设投资和风景区保护的角度考虑,本规划将旅游镇建设区控制在白鹤坪以西,只包括保月村的部分用地,使规划建设区用地集中,且边界比较明晰,便于规划控制与管理。

在用地规模上,本规划将规划建设区按照终极规划控制目标划定,适当调整人均用地指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本着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审批,有计划地使用土地,近期远期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第二十四条人口规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