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的文化传承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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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家具的文化传承与创新

近三个世纪以来,红木家具在中国家具史上独领风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它几乎都是中国家具不可替代的高端品类代表,也是在不断开发和创新中最具时代性的家具。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方式持续发生重大变化,崇尚红木家具的风气越来越浓,中国红木家具需要在不断加强文化传承中开创一个新的时代。

材美质坚是红木家具的文化载体

我国古代家具,发展至明代中叶,继几千年以来的漆木家具之后,又产生了以优质硬木为主要材料的小木作家具。家具的用材相当广泛,有榉木、柞木、花梨木、木、铁力木、乌木、酸枝木和紫檀木等。中国古代从漆木家具发展到硬木家具的历史过程,是我们民族对家具用材的认识、开发和创造的过程,它充分表明,在中国古代家具史上,家具的用材业已成为一种特殊的家具文化现象。通过家具用材表达家具文化的意义,已成为一种优良的文化传统。故有许多人对苏州地区用榉木、老花梨木制作的明清家具,常被认为较多的是“明式”家具;而包括其他地区采用紫檀木、酸枝木制作的家具,则认为多数是“清式”家具。显然,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家具的用材与家具的风格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这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家具用材文化现象的一个大体认知。

当时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经济发达,人文荟萃,文人对家具提出了种种新的观念,尤其是在江南榉木家具的基础上,随着硬木资源的扩大和增多,对家具的用材更加讲究质地细密、纹理天然。明人文震亨在《长物志》一书中提到当时制作家具选用的材料已有花梨、铁梨、紫檀、香楠、花楠、豆瓣楠、赤水木、椤木、乌木等十多种。并把“花梨、铁梨、香楠等”冠之谓“文木”,将石面山峦叠起、风云飞卷的云南大理石称为“文石”,从文人的美学观出发,加以大力提倡。

家具用材的这一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几千年来漆饰家具在人们生活中的传统习俗和思想意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新的情结和精神享受。“材美而坚,工朴而妍,假尔为凭,逸我百年”,这是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万历年间花梨木书案(铁力木面板)的铭文。主人当年所表达的情怀与感慨,鲜明地体现了时人崇尚新材料家具的文化意蕴,深刻地反映了人们对家具用材的一种文化追求和情趣。

随后而起的红木家具,则是我国家具用材文化传统的承继和延续,由于种种优质材料的屡出不穷,使红木家具渐渐地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更为广泛的家具文化现象。直至清代中叶以后,红木家具已是相当流行的高档家具,成为许多家庭体现财富和地位的一种象征。

然而,红木从一开始就不是单指某一树种,在江南一带除最常见的榉木之外,对来自海外的优质硬木都统称为“红木”,如

有老红木、酸枝木、香红木、老花梨木、花梨木、铁力木等。2000年,政府有关部门制订了《红木》国家标准,将红木木材确定为“33个树种”,“归为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和鸡翅木8类,隶属于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现在又组织红木界代表、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专家共同商讨《红木》国标的修订,并有消息称,本次修订将扩大红木树种范围。令人欣慰的是,这些新的红木树种为当今如火如荼的红木家具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为红木家具新时代的辉煌提供了物质保证。

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红木树种的变化给我国红木家具用材的历史属性和文化属性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产生许多不同的认识。如近些年来,业内市场不是充分地去体现每种材料独特的材质美,而是一味地强调木材树种的所谓产地,强调新料与旧料的比价,对于不同材质、色泽、纹理等等在红木家具所展现的文化性和艺术性却不以为然,甚至有人认为“鬼脸”越多越贵,或将一些家具搞到了花里胡哨的地步,有人竟还以为这就是中国古典家具用材的传统文化。这些把明清家具文化仅仅停留在材质表面层次的认识,已经十分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传统家具在新时代的发展。这种近乎“唯材为美”的现象完全扭曲了家具用材文化的特殊内涵。因此,我们必须从新时代的高度,认真地去揣摩古人重视家具用材的本质意义和文化价值,更好地去重视传统家具“材美而坚”的人文精神,不断地树立现代红木家具的品牌地位。

手工技艺是红木家具的文化精粹

怒传统红木家具最令人赞叹的是手工技艺,一件家具不论其品种、类别、款式,或用料的多少、部件的大小,都需要经过手工制作与加工过程。锯、刨、刮、雕、凿、锉、兜料、嵌接、开槽、理线、装配、打磨、揩漆等一系列的手工工序,才能具体实现出家具的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因此,是生产过程中运用的高超制作工艺,使不同材料和不同部件产生了不同的造型效果和装饰作用;是卓越的手工技能,使完美的家具形体、式样,表现出了作为物质产品的文化性和艺术性。今天,人们之所以对中国家具仍保持着如此高涨的热情,其中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家具中这一份珍贵的手工艺创造的文化特色。例如,瓜楞腿柱“外圆弧”转接“内圆弧”的加工制作,桌子抽屉的“左推右出”严密合缝的装配工艺,都是传统木工手艺中的绝活。还有抽屉和橱柜门扇的所谓“关口风”等,均是手工艺制作的“技巧美”。传统的五足梅花凳,五足端在转圈换位中能做到相印合一,丝毫不差,匠师们把这种工艺还称作“调五门”,也是木工工艺之一绝。

明式家具制作技艺,2005年被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充分地说明这一传统手工技艺必须在当今红木家具的生产中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扬。而所谓“技艺”或“传统技艺”,所指的也正是这些能表达或实现产品艺术性的各种手工文化。这些制作技艺大多具有丰富的经验性,在艺人和匠师们的手中,往往是感性的、直接的一种技术和能力,是他们

几十年亲自实践的收获,有的还是几代甚至几十代人实践的积淀和智慧的结晶。例如红木家具的揩漆工艺,其工艺的讲究,在江南地区从未停止过,而在现代生产中有的已面临失传。古家具上或古董行业中所说的“包浆”,其实与打磨、上漆、揩光工艺是密切关联的。故揩漆的红木家具往往明净光亮,滋润平滑,有一种耐人寻味的质感,手感也格外舒适柔顺。其实,传统的所谓“清水货”,决非是现在市场上那种“打磨上蜡”的产品,而是指选料精良,色泽一致,无需再做着色而直接做揩漆的红木家具。在传统手工艺中,不少是富有知识性和思想性的东西,是由经验上升得来的理论。在传统红木家具上,我们不难看到,体现产品文化、艺术的技艺,除了特定的“操作技术”外,还包含着许多特殊的文化内容,体现了人们实现传统家具造物的种种思考和睿智。若依造物生产的具体“操作技术”而言,可以是古老的手工工艺,也可以是今天发展了的现代科学技术。但两者所表现的特征却不相同,赋予产品的艺术特色和文化内涵也不一样。所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明式家具的制作技艺,需要传承的正是以许多手工艺为表现特征的文化遗产,故在当今红木家具的生产发展中应该得到更好更充分的体现。许多机械加工仍然不能替代的手工文化的特征,例如,各类变化的“线脚”,榫卯的“接合攒斗”,构件所作的“满工”和“铲洼”等,至今在红木家具上常常都缺乏表现力,就连“鼓腿膨牙”的造法,很多也已失去了优秀传统的韵味。所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明式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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