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格式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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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及条款

立柱、千斤顶维修合同

定作人:合同编号:

承揽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煤炭行业《MT97—1992液压支架千斤顶技术条件》、《MT313—1992 液压支架立柱技术条件》和《MT312—200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执行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设备原厂出厂状态组织验收。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1、设备试运行后十二个月为质保期,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揽人负责。

2、质保期内若发现质量问题,承揽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以电报或传真日期为准)到现场,凡属质量问题由承揽人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承揽人负责。

3、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揽人应积极配合解决,所需费用由定作人自理。

4、在质保期内,承揽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设备调试等。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无。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要根据招标时定作人要求的规范进行投入,未按招标要求投入使用的材料视为违约,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采购发票,涉及到进口材料提供报关单以备检验。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不允许由第三人完成。

第七条项目交付时间、方式及地点:50个日历天内(自维修件出矿之日起)将维修完好的设备送至。

第八条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1、按本合同第二项、国家有关的验收标准及规范、设计部门的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2、设备到现场后未交付定作人前,由承揽人负责保管维护,费用由承揽人承担。

第九条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指导:承揽人负责设备在现场的安装及调试和培训指导工作,并负责解决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维修及性能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到定作人工作现场,费用由承揽人承担。

第十一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第十二条运输包装与验收

1、适用于长途海运/空运/内陆运输,必要时能经得起多种方式联运,应有效防止因碰撞、潮湿、寒冷、锈蚀等原因对货物造成的破坏。

2、根据设备的特性,满足运输要求,直到合同指定的施工地点(公路或铁路),并选择运输风险小、运费低、距离短的运输路线,满足装卸要求,以保证安全无损的运到收货地点。

3、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颁(专业)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丢失均由供方承担。

4、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设备到货后,定作人依据承揽人提供的清单进行验收,对缺件、质量损坏等作出记录,承揽人负责处理(赔偿),如属运输部门造成的设备性能下降、破损、缺件等事故由承揽人负责解决(赔偿)。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投入使用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

2、质保期十二个月,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

第十四条售后服务 1、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2、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高水平的技术维修人员以及高效率的工作作风。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承揽人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和赔偿责任,违约和赔偿费用按10000元/天计算支付给定作人。 2、标的物交付时间每延迟1日,按合同价款的5%向定作人支付误期违约金;逾期交付标的物时间超过15日的,定作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在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承揽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不到达定作人现场并进行无偿维修的,每次扣除质保金的50%;自到达现场8小时内维修不好的,扣除质保金的100%;因检修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事故的,发生1次扣除质保金的100%,承揽人负责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 4、保质期后,承揽人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定作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定作人执叁份,承揽人执壹份。

3、执行合同期间,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则执行补充协议所确定内容,与之相抵触的本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失效。但变更或补充本合同内容的补充协议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否则双方仍有义务继续执行本合同原相关内容。

4、乙方按合同规定尽其责任施工和保修本工程并符合甲方要求,且甲方按合同规定全部支付合同款后,合同即告终止。

5、工程的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让,分报和转包无效。

6、安全施工:承揽人承担安全施工的全部责任,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揽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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