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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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一、现状概况
哈尔滨市自1994年1月,被国务院命名为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确定了名城保护规划。现已公布市区40处文物保护单位,134处保护建筑,3处保护街坊,3条保护街道,1个保护地区。
二、存在问题
1、名城文化内涵挖掘不够
一方面作为哈尔滨市的历史文化信息展现的不够全面,另一方面,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对历史文脉的延续缺乏深入的研究,城市建设如广场、建筑、雕塑等缺乏历史文化的延续,没有形成哈尔滨的地域特色。
2、改造与保护矛盾尖锐
随着大规模的危旧房改造,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是一个重大挑战。为寻求经济效益,成片地拆除一些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建设了大量与原有建筑及街区不协调的多层甚至高层建筑,对城市风貌造成了严重损害。
3、保护意识淡薄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淡薄,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致使个别保护建筑被拆除。
4、保护资金不足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虽然政府在名城方面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吸引全社会参与名城保护的机制尚未建立,制约了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
三、名城特色
哈尔滨作为近代中西文化交融的都市型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其主要的色为:
1、中西交融的城市文化
哈尔滨城市文化是在北方寒地文化、本土地域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及西方外来文化的共同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文化混合体。多元文化的共同作用造就了哈尔滨独具魅力的城市风貌特征。由于外来文化的影响,使哈尔滨产生了一大批不同形式、不同风格、建筑质量及艺术价值较高的优秀历史建筑,形成了具有鲜明外来文化特征的历史空间和历史环境,造就了哈尔滨“东方小巴黎”“东方莫斯科”的美誉;固有的中国传统文化对哈尔滨多元文化的建构也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文庙和极乐寺的建立和其它具有民族特点的建筑的存在作为一种平衡的力量使哈尔滨留下了清晰的民族文化印记,民族文化的影响还使哈尔滨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商业文化,并有了“独冠关东”的美称。多元文化的相互作用还形成了独具特色建筑、空间形式及生活方式,如将中国传统的“四合院”空间
模式和欧洲不同时期的建筑风格相嫁接的集仿式“中华巴洛克式”风格街区,构成了中西文化相融合的空间例证,体现了多元文化相融合的城市特质。
2、独具特色的空间格局
哈尔滨的城市格局不同于欧洲及我国的其它城市,它是以相对封闭的三个核心发展起来的,各区风貌独特,道路格局自成体系,各具特色的方格网加放射式、巴洛克式、体现寒地特色的东西长、南北短的路网格局皆有体现,市区地势起伏跌落,沿自然陡坎及江河形成了丰富多变的自然城市景观,加之独具特色的建筑风貌、街道小品、石板铺路等形成的整体环境,构成了极富特色的城市风貌。
3、丰富的革命遗址
哈尔滨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近代哈尔滨一直是反帝、反侵略的阵地,也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活动地,是我国传播马列主义思想较早的地区之一。早在1910年至1912年同盟会会员熊成基、梁延斌、陶玉春、王泽巨、李范五等革命志士先后在哈尔滨从事反帝反封建活动,1917年成立了哈尔滨工兵苏维埃,1919年周恩来就来哈从事革命宣传活动,以后李大钊、翟秋白、罗章龙等相继来哈从事革命活动。1923年哈尔滨建立东北第一个党小组,刘少奇、陈谭秋先后到哈尔滨领导工人活动,1929年以后哈尔滨一直是中共满洲省委所在地。在抗日战争时期,这里又是东北人民抗日的中心,保留了一批如赵一曼、李兆麟、杨靖宇等民族英雄活动纪念遗迹。
四、保护重点
重点保护城市传统欧陆风貌与传统工业、民俗文化、科学技术等地域传统特色文化,强化12个历史文化街区、2个历史风貌区、40处文物保护单位、247处优秀历史建筑的整体环境保护,建立完善历史文化的展示利用体系。
五、老城整体格局的保护
老城整体格局的保护,应体现在对老城空间轮廊、传统轴线、街市、路网、建筑高度、街道空间尺度、建筑色彩方面的保护。
1、老城建筑形态与色彩的保护
道里、道外、南岗老城区的改造要保持和发展早期哈尔滨建筑的风貌特色。建筑色彩要保持淡雅明快、以乳黄、白、浅粉等淡暖色调为主;建筑造型要采取概括提炼的方法,体现城市建筑原有的文化脉络;建筑体量必须与周围环境谐调。
2、建筑高度控制
在建成区范围内采取分层控制建筑高度的保护体系。建立三个层次的保护圈,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城市风貌的整体环境。
第一个层次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紫线控制区。是老城保护的重点区域,必须遵循文物、保护建筑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高度控制。
第二层次为扩大片中心区。北至松花江、南至马家沟河、东至马家沟西侧坎上、道外十四道街,西至教化街、经纬街。该范围内不宜再建高层建筑,要依据近代优秀建筑对环境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及体量。
第三层次为道里、南岗、道外的老城区。即河图街——共乐街——铁路线以东,文昌街、宣化街、马家沟河、二十道街以西,松花江以南地区。高层建筑要依据整体风貌要求有控制地进行建设,可在原铁路车辆厂北侧及道外二十道街地区建适量高层建筑。
3、城市传统轴线的保护
哈尔滨的城市传统轴线是由大直街(东西向)、红军街、中山路(南北向)组成,大直街从极乐寺到电表厂为7.8km,红军街1.4km,中山路3.28km。为强化轴线,以轴线道路红线为基准,距两侧红线各200米为控制边界,形成近500米宽范围的保护和控制区域,严格控制新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和色彩,使其与所在街道的整体风貌相谐调。
4、城市传统街市路网的保护
(1)老城道路交通调整
尽可能采取政策引导、规划疏导、管理控制等各种手段减少旧城区的交通量,控制旧城区建筑规模及开发强度,从根本上压缩机动车交通生成吸引量。严格保护老城内道路的空间尺度和格局,在传统商业街区形成富有特色的旅游步行系统。道路断面的确定应在满足风貌保护的同时,协调处理好交通出行、市政设施、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等各项功能的需要。
(2)城市传统的街市路网保持
经纬街、松花江与滨州铁路所包容的三角地区的道路网是建城初期形成的具有寒冷地区特点的商业街市路网。由贯穿城市东西方向的铁路与马家沟河所围成的狭长地段内,西由京哈铁路线限定、东由文化公园限定的范围内是哈尔滨市最早经过科学规划的新城,它由十字轴线、圆型广场、放射道路、曲线与直线构成的方格网所组成的道路网络形态,深刻地表现了城市的传统格局。保持这两个地区的路网形式是保护城市格局的重要部分,必须保持街道原有的线形、空间尺度。
六、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哈尔滨市已于1997年批准并公布了第一批3个保护街坊、3条保护街道、1个保护地区。本次规划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调整为12处历史街区和2处历史风貌区,总占地面积为548.4hm2。
1、历史文化街区
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①紫线范围界定
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是全市重要的商业中心之一,北起松花江堤,南止经纬街,东以尚志大街为界,西以通江街为界,用地100.4公顷。
②风貌特色
中央大街是早期国际经济都市——哈尔滨的缩影,它集中反映了1898—1931年的历史,是西方文化植根哈尔滨的具体体现,也是西方设计师与中国工匠精湛技艺的有力见证,具体体现为以西方折衷主义、新艺术运动风格为主导的建筑风貌,加之一条欧式方石路及繁华的商业活动,突出地体现了该地区浓郁的欧式商业街道的风貌特色,具有较高的景观价值和旅游价值。
③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