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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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渊博

内容摘要:警民关系问题目前不仅受到公安机关的重视,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研究警民关系现状、影响因素及寻求评估警民关系状况的科学方法,探究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社区警民关系、现状、对策、原因

引言: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频发,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化,而各类涉警案件也时有发生,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甚至出现严重的失调和冲突。作为公安机关要全力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如果没有良好的警民关系,没有群众的支持,紧紧依靠警察自身的力量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是很难实现的。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是推动警务工作的内在动力。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缺乏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公安工作就会脱离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从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以便将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完全发挥出来,将各种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共同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社区警民关系的概念

(一)警民关系是指人民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时,与社会公众自然而然的形成包含权利义务的人际关系。而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要充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从而形成良好的警民关系和构建社会治安环境的新局面。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部针对新时期任务,是公安机关今后较长时期的核心工作。

二、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通过不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公安民警大走访等一系列活动,公安机关逐步拉近了与广大群众的距离,警民关系正朝着良性的轨道发展,较之以前,警民关系得到进一步缓和和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通过开展正规化建设,队伍的整体形象明显得到改观,人民群众的认可度逐步攀升。一段时期以来,公安机关在自身建设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这些活动的开展,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对于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起到了促进作用,使曾经一度被业内人士认为“人心向背”的警民关系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融解,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逐步回升,人民群众对我们党领导下的这支半军事化机构是有信心的。

(二) 通过发挥严打防范职能,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明显得到提高。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各种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通过走访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占85%以上;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度占90%以上。道路通行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人民生民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有力保障。

(三) 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和出台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走访,多数群众认为公安民警能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特别是开展扶贫济困、助学、救助等为民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满意度。经调查,85%以上的群众对窗口单位民警服务作风满意,认为工作效率比较高。

(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回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度得到提升。近期以来,公安机关就执勤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大幅度地回访,认真聆听意见和建议。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这一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三、警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当前警民关系相对比较融洽,群众对公安工作比较理解、支持和肯定,但受新形势下多种因素的影响,仍有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满意,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支持和肯定,但受新形势下多种因素的影响,仍有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满意,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或多或少一些不和谐音符。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因素

1.警力经费不足,破案率不高,社会治安状况与群众期望值有差距。伴随着经济转型和社会治安环境的日益复杂,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凸现,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对敌斗争日益复杂,加之犯罪的新型化、智能化,使得公安机关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警力和经费的严重

不足,直接制约和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致使许多公安机关没有足够的警力参与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导致预防和打击犯罪能力不强,抢夺、盗窃等常态性案件破案率又不很高,治安状况不能令群众完全满意,影响群众安全感。

2.理念偏离轨道,损害警民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广大人民警察紧紧围绕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打击犯罪活动,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安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也存在个别警察执法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缺乏端正的的执法理念;不按章程办事,缺乏责任意识,遇事推诿,推卸责任,导致“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警涉黑案”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出现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现象。虽然这只是在个别警察身上发生,但其影响极其恶劣,它损害了人民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既而降低警察队伍的公信力,严重破坏警民关系的和谐构建。

3.缺乏有效舆论引导,影响警民关系。(1)是人民警察经常以“英雄战士”的形象呈现在广大群众面前,增加了公安工作的神秘感,导致人民群众因不了解人民警察工作,而对警察敬而远之。(2)是舆论引导能力不强,导向不正,误导了警民关系。一些媒体为吸引眼球,在报道涉警案件时以不切实际的扭曲公安工作和丑化公安民警,经过其网上的舆论误导,产生巨大负面效应。(3)是个别媒体对公安机关内部出现的一些负面消息进行无限的扩大和炒作,导致部分网民对警察情绪化否定,使警察失去权威,导致警察的形象受到极大地损坏,加剧警民关系不可调和性。

(二)群众因素

1.人民群众奢望过高,影响警民关系。人民群众存在对公安机关期望值过高,认为人民警察是万能的,既要打击犯罪,侦查破案,又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执法过程中,个别群众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少数群众只愿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力,不愿承担其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一些群众的夙愿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产生不满情绪,就在网络上大肆宣扬消极的看法,产生负面效应,甚至寻衅滋事,干扰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及运行。也有些群众看待公安机关的一些情况时,只看到公安工作存在瑕疵与失误,存在着“一叶遮目”和“以偏概全”的视角问题,又加之少数民警存在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导致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不信任,产生警民关系隔阂的不良现象。

2、部分群众觉悟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警察正当执法不配合、不支持、不理解。由于受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群众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知识学习较少,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高,对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不支持、不理解;有些群众受一些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正义感下降,“事不关己”等消极心理较为普遍,对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愿协助,不愿配合,不愿作证。反之,在发生重大案件一时侦破不了时,便横加责难;还有少数群众不履行法定义务,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就迁怒于公安机关,以至妨碍执法、殴打、谩骂民警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民警因素

1、服务群众观念不强,影响警民关系。公安机关一些警察对广大人民群众没有责任心,缺乏真情实感、群众意识淡薄。在接待群众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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