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供应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煤炭供应合同

煤炭供应合同书

甲方:宁夏伟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石嘴山市伟源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 __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煤炭采购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应概况:

1、

2、采购价格核算:以当地实际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2元计算。

3、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人工以及协调等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场地堆卸原煤,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

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 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原煤采办业务交由乙方(除甲方公司自己煤矿原煤)。

2. 化验标准依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如偏差较大,经甲乙双方协商,选第三方化验作为最终结果。

3. 乙方供应煤炭吨位依煤矿出矿磅单为准。

四、其它条款:

1、采办过成功,如对煤炭质量、吨位有改变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提前准备更改。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联系甲方了解储存情况提前准备。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煤炭采购合同书

甲方(需方):繁丰皮革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 _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联系本项目实际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生产锅炉用煤采购业务发包给乙方完成,乙方同意承包供应。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书:

一、项目名称:繁丰皮革有限公司锅炉用煤采购项目。

二、价格约定:以当地市场价格为依据,每吨(上、下)浮动元计算。

三、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质量约定:二类烟煤,发热量4600大卡/千克以上,挥发份为 20%以下,灰份30%左右,全水份20%以下,含硫1.5%以下。

五、数量约定:按xx年耗量2500吨为基数。

六、运输和费用责任:

双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场地(甲方锅炉煤场)过磅卸煤。乙方煤场至甲方煤场全部运费、装卸费均由乙方负责

七、结算方法:

乙方指定人员持甲方的验收单据,经甲方相关负责人核对签字

后,按期向甲方财务办理结算付款。

八、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保证公司全部锅炉用煤采购业务交乙方承包供应;

(二)甲方应当按期向乙方支付用煤货款。

(三)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提供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的二类烟煤;

(四) 甲方如发现乙方供煤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时,可向乙方送货(司机)人员提出采样检验,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采样,并在煤样封样袋(包)内签字认可;

(五)甲方将煤样送检时应通知乙方同行,乙方必须派员配合甲方送检;否则,乙方则认定甲方煤样送检所获得煤质检验报告书为准。_关于煤炭供应合同。

九、其他条款:

合作过程中,甲方如对煤炭质量、吨位要求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提前准备更改;乙方也应该经常联系甲方了解储存情况,以便提前备货。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恪守信誉、保证本合同完全履行。如一方违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赔偿给守约的一方:

(一)数量违约:按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基数换算合同总金额(年基数*市场单价)的5%处罚;

(二)质量违约:按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基数换算合同总金额(年基数*市场单价)的10%处罚。

十一、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_关于煤炭供应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

xx年月

日签字:xx年日月

1.3.1 市场价格波动在本合同规定的单价± 3 %以内的,合同价格维持不变;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价格± 3 %的,合同价格按双方共同书面约定的新单价结算。 1.3.2 仍执行本合同规定的单价。

1.4 货物产地:陕西西安、榆林、神木等地。

第二条交货期限、地点、计量 2.1 交货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xx 年 3 月 25 日止,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量均

衡供货,如供应计划有变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2.2 交货地点:新安县香江万基工业园区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电煤堆场。乙方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到货的车数及时间(须在甲方白天的工作时间内),以便甲方安排卸货。货物自卸至甲方堆场后视为交付。如乙方供货时间过于集中使甲方堆场不能满足卸货的,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供货。

2.3 货物重量以甲方磅房出具的计量磅单载明的数量为准(毛重,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条取样、检验方法、质量要求及结算扣款标准

3.1 取样:乙方将货物运到甲方堆场后,甲方质检部门应及时取样。检验批次(仅指汽车运输)以 10 车为一组样(如当日供货不足10 车的,以当天供货为一组样),按供应单位组成批样,实际操作

过程中以甲方电脑组样为准。甲方参照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GB475《商品煤样采取方法》的规定取样制样。所取样品粗样1份,

经破碎后缩分为两份,一份由甲方留存,另一份送交制样室,由制样室缩分后制成细样送交甲方研发部一份,留存一份。 3.2 检验方法、质量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