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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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高标准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进一步改善省会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全市生态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大气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坚持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相结合,生态林与经济林建设相结合,专业造林与群众造林相结合,大规模推进造林绿化,逐步构筑起多层次、多树种、多效益生态绿化格局,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

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造林7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300万株。

(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以“3·12”植树节为契机,广泛动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驻军、大中专院校、工商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员,积极投身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组织好“3·12”市四大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和“3·24”省四大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带动全市义务植树活动向更广、更深发展。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一个党政领导义务

植树基地,为本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树立样板,通过示范带动,迅速掀起造林绿化高潮,确保完成义务植树1300万株任务目标。

(二)实施重点造林绿化工程

1、“一环”,即环城绿化林带工程。规划环城绿化林带,东为新京港澳高速公路,南为衡井线接青银高速公路,西为青银高速接京昆高速公路,北为北绕城高速公路,在以上道路两侧各建设500米宽绿化林带。主要涉及鹿泉区、正定县、藁城区、栾城区、元氏县、循环化工园区六个县(区)。环城绿化林带规划总长度113.06公里,绿化面积8.3万亩。其中,在道路内侧建设500米宽经济林带(衡井线两侧均建设500米宽经济林带),绿化面积3.2万亩;在道路外侧建设500米宽生态绿化景观林带,绿化面积5.1万亩。

2、“一山”,即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结合《河北省太行山绿化规划》,继续实施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全年计划完成造林57万亩。主要涉及平山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井陉县、元氏县、鹿泉区、矿区八个县(区)。

(1)人工造林:完成造林27万亩,在25度以上山场,选择种植生态林树种,在25度以下的浅山丘陵区域种植经济林。其中春季完成造林任务不低于全年任务的60%。在规划时尽量集中连片,每个县(区)要建设一个不小于3000亩集中连片的造林片区。

(2)封山育林:完成封山育林绿化任务30万亩。各县(区)要以政府名义发布封山育林公告,在封山育林区涉及到的村庄、道路两侧等显要位置刷写封山禁牧的宣传标语,封育区禁止放牧。

3、“一河”,即滹沱河绿化林带工程。在滹沱河两岸行洪治导线外,原有已建的生态林带断档地带,进行无缝隙连接,建设各500米宽生态或经济林带,提升滹沱河绿化防护林带整体绿化效果,在市区北部形成一道完整的绿色长廊。规划新造林2.3万亩。主要涉及藁城区、晋州市、无极县、深泽县四个县(市、区)。

(三)统筹开展其他造林工作

1、平原环村林、农田林网建设。结合县乡道路绿化、环村林建设和农田林网提升以及美丽乡村绿化等,大力开展平原绿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市规划平原绿化造林2.4万亩。主要涉及新乐市、晋州市、赵县、高邑县四个县(市)。

2、新元高速公路(衡井线至机场路段)两侧绿化林带改造提升工程。新元高速公路(衡井线至机场路段)两侧绿化林带改造提升工程,按照绿美廊道建设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县实施,在新元高速公路(衡井线至机场路段)两侧新建各50米宽、内低外高敞开式高标准景观林带,建设贯穿我市境内最漂亮的绿美廊道,打造省会城市新亮点,展示省会新形象。绿化林带涉及正定县、正定新区、长安区、栾城区、高新区五个县(区),总长度26.449公里,绿化面积3967.33亩,栽植各类苗木38万株。具体要求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元高速(衡井线至机场路段)两侧绿化林带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号)执行。

3、全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道、省道补植补造工程。对全市辖区内7条高速公路、1条高速铁路、4条国道、37条省道两侧已建绿化林带,进行高标

准美化提升和补植补造,确保林带完整,林相整齐。补植补栽各类苗木200万株。三环路涉及到的县(市、区)要对三环路两侧绿化林带缺株断带部分进行补植补造。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的县、乡道路两侧绿化林带进行补植补造和完善提升。

三、工程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和来源

“一环”,规划造林8.3万亩,市财政补助资金21743万元。其中外侧生态景观林带造林5.1万亩,苗木费一次性每亩补助3000元,占地补助暂补8年,每年每亩补助600元。内侧经济林带造林3.2万亩,参照环省会经济林造林补助标准,即建设补助资金前3年每亩补助800元,第4年补助400元,第5年补200元,苗木费一次性每亩补助275元。

“一山”,继续按照《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建设的意见》(石字〔2015〕30号),人工造林给予一次性每亩补助500元。

“一河”,市财政一次性每亩补助500元。

新元高速(衡井线至机场路段)两侧绿化林带改造提升工程,市财政一次性苗木费每亩补助7000元,占地补助暂补8年,每年每亩补助600元。

平原绿化,市财政一次性每亩补助500元。

“一山”和新元高速两侧绿化林带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市财政已列入2018年预算安排。“一环”、“一河”及平原绿化资金24093万元,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市财政将列入2019年预算资金。

四、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适合当地立地条件和林农种植意愿的树种,例如苹果、核桃、板栗,杨树、柳树、法桐、刺槐等本地乡土树种以及符合国家《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中适合我市种植的灌木树种。嫁接皂角要选择树针或树角优良品种,提高嫁接效益。环城绿化林带栽植的生态林树种主要有白蜡、栾树、法桐等景观树种;经济林带树种主要有苹果、梨等开花结果的经济林树种。滹沱河两岸绿化栽植树种有杨树、柳树、法桐、白蜡、栾树、刺槐、苹果、梨、核桃、桃等本地乡土树种。

(二)苗木标准。要选用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枝芽充实、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优质壮苗。山区造林生态防护林栽植的乔木树种胸径达到3公分以上,针叶树种如侧柏、油松等要全部采用营养杯苗木,苗高1米以上。灌木树种要符合相关规定。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就近起苗调运。环城绿化林带建设栽植的生态林苗木规格要求胸径5公分以上,定干高度4米;经济林苗木规格要求2年生嫁接苗(一级苗),截干高度1米以上。滹沱河两岸绿化生态防护林栽植的乔木树种胸径达到3公分以上,经济林苗木达到一级苗标准。

(三)造林密度。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造林项目要求,采取不同的造林模式和栽植密度。滹沱河绿化林带、平原绿化等造林密度每亩不低于75株。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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