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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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

公路交通事故是指在公路交通系统中,因过失原因引起的交通协调关系的破坏,并造成直接损失后果的事件。它包括普通公路交通事故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两大类。据不完全统计,自自行车问世以来,全世界死于公路交通事故的人数达3200余万,超过同期战争的死亡人数。一、公路交通事故的种类

公路交通事故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将其分为以下各类。(一)按照事故的危害结果分类

可将交通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4类。这一分类在不同时期,其具体标准有所不同。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2人;轻伤3人以上;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2人;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二)按照事故的发生状况分类

按照事故发生状况可将交通事故分为驶出公路事故,路上非碰撞事故和路上碰撞事故等。有的更进一步将碰撞事故分为:角碰、追尾碰、迎面碰、后退碰等。

(三)按照事故第一当事人分类

可分为货车事故、客车事故、摩托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行人事故等。

(四)按照损害结果分类

可分为死人事故、伤人事故、物损事故、混合型事故。

二、公路交通事故伤情分类

公路交通事故伤情严重、发生频繁、分布广泛、形成复杂,至今还未见系统而全面的伤情分类标准。下面就通常遇到的情况,结合事故损伤特征,作一简单介绍。

(一)按照创伤的部位分类

可将其损伤分为:头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腔损伤、脊柱损伤、肢体损伤等。若涉及到内脏器官的,还可分为心脏损伤、肺损伤、肝损伤、脾损伤、胃肠损伤、胰腺损伤、大血管损伤等。若涉及到多个部位,可以按系统进行分类,如神经、呼吸、循环、消化、泌尿、运动系统损伤等。

(二)按照公路使用者类型分类

可将其损伤分为行人损伤、驾车人损伤、乘车人损伤、摩托车骑车人损伤、自行车骑车人损伤、摩托车搭乘者损伤等。

(三)按照损伤性状分类

分为擦伤、挫伤、创伤性骨折、脱位、肢解等。

(四)按照损伤程度分类

可分为致命伤、重伤、轻伤、轻微伤。

致命伤:直接导致死亡的损伤。

重伤:严重大面积的撕脱伤、骨折、视力、听力丧失、内脏破裂、内出血等损伤。轻伤:一定程度的软组织损伤、关节脱位等。轻微伤:皮肤的一些小擦伤和轻微挫伤等。

(五)按照损伤形成方式和致伤原因分类

可分为撞击伤、辗压伤、跌倒伤、挥鞭样损伤、装载物损伤等。

(六)按照损伤与外界相通与否分类

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开放性损伤系指损伤与外界相通,这类损伤污染重、易感染。损伤与外界不相通者,称之为闭合性损伤。这类损伤皮肤和粘膜完整,污染轻,但易被漏诊。

三、公路交通事故的特征(一)公路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律

1、发生多车连续相撞的现象越来越多随着我国公路质量的逐步改善,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行车速度越来越快,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出现多车相撞的恶性事故越来越多,恶性程度越来越严重。2005年1月23日18时左右,广东省开阳高速公路开平驶往阳江方向69㎞加580m处发生一起特大多车相撞事故,致使13辆大小车辆损毁,24人死亡,31人受伤。几乎就在同一时间2005年1月23日19时左右,广东广东省开阳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江)江门恩平段又发生一起10车连环相撞的事故,造成14人死亡,多人受伤。2004年1月5日上午8时左右,京沈高速公路沈阳致北京方向637至641㎞路段发生多车相撞事故,造成30余辆车损毁,4人死亡,7人受伤。

2、造成多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近年来由于公路客运日益竞争激烈,每辆客运汽车的载客数量也越来越多,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也就会很多。2000年7月7日晚10时30分,在柳州市壶东大桥上一辆公交大客车坠入柳江,车内司乘人员79

人全部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2005年1月6日福建高速公路莆田仙游灵川段(同三线福建段338千米处)发生的造成28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就是由一辆福建长乐籍集装箱车失控越过中线,与对面驶来的“闽西快运”大巴相撞造成的;2005年1月3日中午1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藏AB0244的康明斯货车,运送104名从拉萨朝拜后返回四川省甘孜、阿坝等地的群众,该车途经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玉治公路80多千米处(玉树县隆宝镇以西10㎞处的阔拉山)时翻车,造成95人死亡,其中55人死亡,40人受伤。

3、发生事故的时间,每天以7时至14时和16时至18时的车祸较多。每年以6月至10月,周末及年底期间,机动车致伤的人数较多。由于驾驶员在恶劣天气里行车,注意力特别集中,行车速度慢,所以,在风雨、风雪或大雾时的车祸发生率反而比晴天时的低。如从深圳市和福建省的交通事故调查中发现:晴天的车祸发生率为

73.2%~87.2%,阴天的为15.2%,雨天的为10.8%,雾天的为0.5%,大风时为0.2%。并且晴天时每起事故死亡数为135人,为各类天气类型中的最高,此与驾驶员和行人在晴天里麻痹大意有

关。

4、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最多为平直路线,约占事故总数的58.1%,急弯段次之,为12.5%,交叉路口为10.0%,陡坡为5.7%,其他占13.7%。但是急弯段每百起事故死亡人数为136人。为各个路段的最高,此与驾驶员未能及时判断路面状况有关。市区内的交通事故多为于小轿车所致,约占47%,其次为面包车,还有公共汽车及卡车等。

在车祸的伤员中,骑自行车者和行人常常是主要的受害者。在自行车事故中,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的发生率为45.0%。而行人以17岁以及17岁以上者为交通事故高发人群,尤以36岁~59岁之间者最高。死者以农民居多,占全部死亡人数的52.4%。(二)公路交通事故人员伤害的表现特征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居世界首位。公路交通事故上的死亡率为2.7%至22.1%,死亡原因主要是严重的颅脑损伤(占50%~70%),其次为失血性休克(占20%以上)和内伤损伤(占10%),抢险救援之前和期间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2/3。在受伤人员中,不仅有车上的人员,还有车下的行人等。他们的创伤也不完全相同,所以在抢险救援中应当根据各自的受伤状况和具体部位采取合理恰当的有效方法,避免发生救援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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