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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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职教中心、远安职教中心、枝江职教中心
校际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教育教学资源优势互补、互通共享,进而推动加快学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均衡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发展竞争力,共谋职业教育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经当阳、远安、枝江三所职教中心学校商定,成立了以枝江职教中心为主体,当阳、远安等学校参与的校际联盟组织。
第二条以国家、省、市职教改革发展政策为工作指南,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搭建合作平台,展示教研成果,全面推进教学教研、技能大赛、德育管理、校企合作、招生就业、社会培训、成人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围绕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目标,建立交流机制,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校本研修,促进教师成长、学校发展。
第三条本联盟暂由三所学校自愿组成,是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组合成的学校发展联合体,各学校自愿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工作目标与内容
第四条结合各联盟学校实际,发挥各学校优势,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深层次、有特色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在教育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及教育教学帮扶等方面帮助联盟各学校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第五条以“加强校际交流,开展教科研活动,探索职业教育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为主题,以“促进联盟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管理层次的提升”为目标,完善“教研网络与层级职责”,增强校本研修与联盟教研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工作内容:
(一)构建网络平台,提高教研效率。
围绕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目标,克服学校布局分散的困难,提高联盟学校广大教师教研信息化水平,构建联盟学校间网络平台,以加强校际间的互动交流,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增强联片教研力度,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一是通过联盟活动,围绕课改工作,开展各类教学教研活动,共同研究学习职业教育新课程理念,组织教师学习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精神,并以此统领教育教学行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发展。
(三)扎实开展课改,提高课堂效益。
研究课堂教学,进一步推进“产教对接、工学结合”课堂教学改革的实施,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通过联盟研讨活动,完善各校教学模式构建,互相借鉴教学模式推广策略提升各校教学模式的推动成效,通过联盟互助,切实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讨论,互相交流意见和看法,充分体现学生的主题地位,让学生不同的观点发生碰撞,在碰撞中对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思考,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目的。
(四)加强集体备课,为打造高效课堂奠定基础。
重视联盟教师集体备课,做到常态化,通过联盟组织,让同年级同学科教师集体备课,互相学习、借鉴各自先进经验。采用研课式集体备课,要定主备人、定内容、定时间、定地点,学校领导要参加,并做出明确安排。开展课例教研,以一个课例或一个问题为载体,研究一堂课、一个部分、一个教学细节。以学科组教师为主,针对这个课例,自由发言,展开充分的讨论,畅所欲言、展示才智、相互启发、开阔思路、引发思考,加深对问题的认识,得出最优化的课堂教学方案。
(五)开展同课异构活动,探索高效教学模式。
通过联盟组织“同课异构”活动,为教师们提供一个面对面交流互动的平台,在这个平
台中,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探讨教学的艺术,交流彼此的经验,共享成功的喜悦,进而实现多层面、全方位、宽领域合作、探讨,从整体上提升各学校教师的教学教研水平,加速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
(六)开展学校发展研讨,提升管理水平。
通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研讨会、对口交流会,特色项目、优势项目参观展览会等,研讨学校发展策略,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取长补短,提升干部管理能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共同应对职业教育发展难题。
(七)开展校际学生交流活动,让联盟学校携手共赢。
通过联盟组织校际学生社团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充分展示学生各方面的素质、才艺、成长智慧,建立更广泛的交际圈,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体艺、社团交流活动,以促进联盟学校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不断上升。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联盟成员学校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参与联盟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决策和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和权力。
(二)可以共享联盟内的教育教学资源信息。
(三)可以用联盟的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第七条联盟成员学校要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联盟有关决议,并向联盟通报有关情况。
(二)根据本章程,为联盟成员单位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三)根据本章程,为联盟成员单位的学生提供联谊交流和展示的场所。
(四)根据本章程,积极为联盟工作建言献策。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联盟设立顾问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为联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为联盟日常工作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成员,正副理事长由联盟内各学校校长担任,成员由各学校副校长担任,常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和理事,由各学校副校长担任,理事长、常务理事由各校代表推荐产生,秘书处设在理事长所在学校,秘书长由理事长推荐,理事会审议决定。
顾问: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分管科长
理事会
理事长:袁新宏
副理事长:当阳、远安学校校长
成员:各联盟学校副校长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各联盟学校副校长
理事:各联盟学校副校长
秘书处
秘书长:
第九条理事会职责: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制定联盟年度工作方案,审议通过联盟常务理事会提出的工作方案。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职责:学期初研究起草学校联盟工作方案,具体落实理事会审定通过的决议、工作方案、活动安排等。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职责:协助常务理事会做好日常具体工作,联络、协调各联盟学校,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十二条联盟学校成员:枝江职教育中心、当阳职教中心、远安职教中心。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所有。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