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诱因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摘要: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青少年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国家的未来。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营造优良的环境,全力维护青少年权益,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为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贡献力量。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措施校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责任

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uency),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青少年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犯罪是各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能从反面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可以说,青少年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近年来,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据日本70年代的统计表明,14岁--20岁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占全国青少年的1.36%,英国为3%,美国为5%,南朝鲜为2.2%。如此大的数字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

70%以上。据南方某市教育局的老师估计,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初始年龄与七十年代相比已提前了两至三岁[2],14岁以下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上升。在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例已由1991年的1.3%上升到2000年的1.9%.而且还表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凶残化等新的犯罪特点。这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已经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学校、家庭的高度关注。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3] “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

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进行的。未成年人虽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们的犯罪行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显著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这是与作为犯罪主体的未成年人在这一特定年龄阶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分不开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未成年时期的年龄特点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贯穿未成年人成长的全过程的,虽然这些矛盾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产生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很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

(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因此,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

(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

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

(3)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

未成年时期,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然而,他们又缺乏组建家庭和负担家庭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经济能力,从而产生了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如果,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就有可能放纵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控制,从而强化这对矛盾,导致性方

面的违法犯罪。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秽制品的刺激下,为了发泄生理冲动,不惜实施强奸、轮奸等性犯罪;或者为了嫖娼而不惜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财产性犯罪。

2、未成年人个性心理结构内部的矛盾

(1)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

现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提前,生理上的突飞猛进,尤其是性器官的发育成熟,使他们的性意识、性冲动,性体验等接踵而至,这给他们带来了种种困惑或疑虑,产生各种神秘不安的复杂心理。与此同时,他们的心理成熟却明显滞后。他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来为因生理成熟产生的种种困惑解难释疑,无法合理地为自己减轻心理的重负。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成人感逐渐增强,对于内心的困惑和疑虑不愿轻易向他们吐露,于是表现出明显的心理闭锁。未成年人处于这种自我封闭之中在心理上与成年人产生隔阂,不愿相互交流思想、感情,因而产生孤独感。但是这种孤独感并不是他们所希望的,他们渴望被人理解,希望与人交往,希望在人际交往中有一定的地位,希望能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以维护自尊。因而人际交往的需要较为强烈,这种在心理上既感到孤独,又渴望交往的矛盾,可能使青少年陷于苦恼的境地。他们不愿与父母老师沟通,却希望与同龄伙伴拉帮结伙,有的甚至离家出走,出外寻找“友谊”。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少,认知狭窄、片面,分不清是非美丑,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诱,上当受骗,稀里糊涂地就加入犯罪团伙,不知不觉地就走上犯罪道路。

(2)好奇心强和辨别是非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对一切感到新奇,对自己不了解的现象,不理解的问题都表现出十分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由于他们社会经验不足,认识能力尚未发展成熟,对许多社会现象和科学的准则还没有自己定型的见解和观点,容易受暗示而模仿,自觉不自觉地受一些不良因素地影响,看问题时以偏概全、固执己见,自己认为正确符合自己兴趣爱好的知识就不加考虑的片面接受,以致受到不良的社会风气和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的不良亚文化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3)独立性和依赖性的矛盾

随着成人感的产生和增强,未成年人对自己估计过高强烈要求独立自主,想从心理上改变过去依赖成年人和受人监护的状态,即取得与成年人相同的地位,离开父母的管束,完全独立。但是,由于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且社会生活经验欠缺,不能适应错综复杂的社会,因此未成年人在生活上还要依赖于父母,在社会上还要依赖成年人。这种在心理上想独立,而实际生活中又不得不依赖父母的矛盾可能激发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冲突,加大代沟的裂痕。在现实社会中,有的因对父母的严格管束十分不满而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进而实施家庭暴力,甚至出现了弑亲现象。据报道,上海市一名17岁的少女因母亲对其管教太严,竟用刀将其母亲砍杀致死。

(4)强烈的情绪冲动和理智控制较弱的矛盾

未成年时期,情绪的兴奋性高,情绪的波动性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有时,当个人需要受到限制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产生挫折感,进而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这时理智的控制能力却显得无能为力,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计后果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向有关当事人或无辜群众实施攻击行为,进行报复。2004年马加爵杀人事件,今年药家鑫事件(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日本西北部一中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训斥,放学后用一把小刀连刺老师十刀,致老师惨死刀下。[5] (5)自我意识的矛盾

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已经形成的心理特点和正在发生进行的全部心理活动的认识,以及自己与外界事物相互联系的认识。未成年人由于独立性意向的发展,开始将对外界及外界事物与自己的关系的关注转变为对自己心理活动的关注。这样自己既是观察者,同时又是被自己观察的被观察者,自我意识被分成两个处于不同地位的部分:前者为理想的自我;后者为现实的自我。一般来说,现实的自我总是落后于理想的自我这样一来,二者的不一致便产生了自我意识的矛盾。

未成年人自我意识的矛盾通常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过高的自我评价,另一种则是过低的自我评价。过高或过低的自我评价往往导致个体自我意识确立过程中的过分自负或过分自卑这两大心理缺陷。

①过低的自我评价。处于这种意识状态的未成年人,在把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进行比较时,对理想的自我期望较高,又无法达到,对现实的自我不满意,又无法改进。他们在心理上的一个特征就是自我排斥。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的距离过大所导致的自我矛盾冲突,他们往往会产生否定自己、拒绝接纳自我的心理倾向。这类未成年人往往降低人的社会需求水平,对自我过分怀疑,压抑自我的积极性,并可能引发严重的挫折感和内心冲突。他们的心理体验常伴随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丧失和情绪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郁等现象,尤其是面对新的环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时,常常会产生过激行为,酿成悲剧。近几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由此类心理问题所导致的。

②过高的自我评价。这是一种与过低的自我评价相对立的自我意识状态。在这种自我概念的支配下,个体往往扩大现实的自我,形成错误的不切实际的理想的自我,并认为理想的自我可以轻易实现。这种类型的未成年人往往盲目乐观,以我为中心、自以为是,不易被周围环境和他人所接受与认可,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和不满。因此极易遭受失败和内心冲突,产生严重的挫折感,导致苦闷、自卑、自我放弃。有时会引发过激行为和反社会行为。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社会学分析

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阶段。因此,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本身并不是决定犯罪发生的必然原因。但是,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化过程中接受错误、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形成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形成要经历一个不完全社会化或者错误社会化的过程,这是一个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过程。

1、从几年来青少年犯罪背景材料的分析中,不难看出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性格特点,绝大多数与他们的家庭有关,“家庭气氛可以成为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的直接原因,和睦、不和睦或冲突的家庭气氛,与违法行为率关系甚大。不和睦的家庭比和睦的家庭,其子女违法行为者明显增多。”[6] 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特征。

(1)过分宠溺的家庭

其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有这种性格的少年,一旦介入社会生活,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类少年如父母是领导干部或大款之类的人物,则表现的更为突出。他们往往有恃无恐,称王称霸,经常纠集一班“小兄弟”在自己周围,旷课逃学、打架斗殴,甚至偷盗抢劫,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而学校和社会对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管教和打击不力无不与其家庭的影响有极大的关系。

(2)简单粗暴的家庭。其子女最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这种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由此导致违法犯罪。

(3)父母形象不佳的家庭。由于父母行为不庄严、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使得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包括违法犯罪)的发生。这类家庭父母的不良行为,很容易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4)气氛异常的家庭。气氛异常主要是由于夫妻不和、争吵或离异,以及一方早逝所引起。由于夫妻的关系冲突或异常,因而他们很少关心子女。同时,这种家庭中的儿童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这种性格特征在他们长大成人后极易成为惯犯或罪犯的心理基础。

(5)经济贫困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小孩中途辍学的很多,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意

识很浓厚,改造教育的难度很大,抓了放,放了抓,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2、学校教育的缺失

学校也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教育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误,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

(1)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

由于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简单、陈旧或是流于形式,而且内容空洞、脱离实际,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再加上在教师队伍中,确实有一些素质差,职业道德低下的人。再一类是在一些学校中,成绩好的是好学生,成绩差的就是坏学生,并以此为依据,人为的把学生分成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使得学生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挫伤,失去了进取心和自信心,造成了一些学生的厌学、辍学,流失到社会上形成不良群体,无所事事,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堕落为犯罪团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法制教育效果不佳。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落后,效果不佳,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制教育课上课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让学生死记硬背。另外,法制教育也只是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不能使学生形成与法律规范的要求相适应的价值观,不能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自己的需要和行为,没有收预防犯罪的效果。

(3)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

目前,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而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学校期间度过的,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未成年时期面临着心理矛盾冲突的急剧发展和紧张

繁重的学习,这使得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产生了各种心理困惑、心理失衡甚至心理疾病。但是,由于目前的学校教育中,忽视心理健康教育,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进行疏导,当他们不能承受时,很可能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宣泄出来。

3、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

马克思说过:“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7] 同龄人的相互交往在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极少数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是与其未成年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团伙犯罪一直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很高的比例。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一些被家庭和学校排斥和抛弃的不良少年,在不良亚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由于相同的感受聚集起来,通过不健康的娱乐、游荡、交谈等方式形成不良交往的亚文化群体。法国犯罪学家塔尔德(Gabriel Tarade)在其专著《模仿规律》(Laws of Imitation)中指出:“模仿的程度,和人与人的距离成正比。关系密切的人,越彼此模仿,即发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强度越大。”[8] 他们通过密切的接触、相互观察和模仿,使得原有的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美国“犯罪学之父”萨瑟兰(Sutherlabd)认为:“犯罪是在交往过程中,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习得的。对犯罪行为学习的主要部分发生在亲密的群体中。这种群体的主要成员是犯罪人所熟悉的伙伴、朋友等。犯罪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项内容:一是犯罪的技术;二是犯罪动机、驱动力、合理化和态度等特定方向。”[9]这样,他们经过犯罪的学习,初步具备了实施犯罪的条件,通过违法尝试,加速下滑,沦落为犯罪团伙。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以其独特的行为方式,如暴力、抢劫等与社会对抗,社会危害性极大。

4、文化市场的失控

由于文化市场的失控,不良文化泛滥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等未成年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美国学者班杜拉

(Bandura)认为:“电影、电视常常生动地描绘暴力的画面,并且剧中的暴力被说成一种可以接受的行为,它甚至反映了一种英雄气概,那些勇于暴力的英雄从未因此而受到法律或社会的制裁。由此,人们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暴力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用于处理日常事务或人际关系。”

[10]未成年人处于求知和学习的人生阶段,其主要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的习得方式就是模仿。这样,媒体上大量的暴力渲染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并且残忍、好斗。遇事,头脑简单,很容易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导致暴力犯罪。

另外,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二、为了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一)从政策层面上可以进行以下几点预防:

1、保护性预防。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2、堵塞性预防。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3、控制性预防。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改造性预防。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之关键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6、在校园教育方面,除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学校还应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二)从社会法律、法规及道德家庭上可以进行以下几点引导:

1、规范网吧,清理整顿社会环境。鉴于网吧对青少年产生的危害,目前在我们国家,从大到《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样的国家立法,小到各地出台的一些规定,对未成年人出入网吧以及网吧设立的位置等都做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规定;但尽管如此,令不行禁不止的事依然屡有发生。因此,如何使这一高科技的产物确实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及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将其负面作用降到最低限度,这就需要我们在网吧的管理上下大力气,从而真正把青少年堵在不健康的网吧之外。同时,要加大对美容美发、桑拿等色情场所及有可能诱发色情活动的经营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做到不要让污泥浊水侵蚀我们的下一代。

2、加大对出租房屋及宾馆、旅馆的的管理力度。许多案件都反映出:个体小旅馆及出租房屋在一定程度上正在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同居,甚至是多名男女混居,在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另外,一些外来流串作案人员也常常寄居旅、招待所或租住房屋。因此,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刻不容缓。一是要建立出租房屋登记制度,做到对出租的房屋有帐可查,并对随意出租者进行严厉的处罚,使其得不偿失,从而扼制住黑屋出租的暗流;二是要加强对旅客

证件的审查,对那些证件不全或没有证件的以及青少年特别是青少年男女共同投宿的,一定要严格控制入住,并及时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三是要加大公安机关的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城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违规、违章者,不仅要进行经济上的处罚,而且要取缔其出租资格。

3、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区化管理。在面对失业、下岗,社会闲杂人员以及外来人口越来越多的新情况下,如何发扬社区管理的优势,实行更为有效的科学化的管理,使社区成为预防犯罪的一道坚强关口,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和探索。比如,上文提到的出租房屋,如果社区能真得担当起管理的职责,作用会更大一些。因为,社区对其辖区的居民比较熟悉,谁家有闲屋,谁家招住了客人,都是较为容易掌握的,所以管理起来也更具有针对性。

4、农村保障体系急待建立。目前,在我国的城市基本都建立起了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居民有了最低生活保障,如低保户;相对而言,在农村这一块目前还是非常薄弱的,在农村生老病死没有任何保障,加上有些人违背计划生育多子多女,因此,一旦生活陷入困境,改变起来就很难。其一贫如洗的家庭对于一个正处在好奇、发育并耳濡目染多姿多彩的现代生活中的少年来说,不亚于是一道沉重的枷锁。由此一旦犯罪也就难以回头,对社会产生的杀伤力也非常大。因此,应尽快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家庭教育是至关重要的。青少年的父母、亲友的影响巨大,家庭教育责无旁贷。

14至18岁正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年龄段,这时社会对他们影响比较大,比如录像厅里播放的黄片以及个体书摊上的黄色书籍等宣传品。这些黑社会文化浸入了他们思想之中,潜伏着一种犯罪意识与根源。从诸多青少年犯罪案件看,未成年人身上暴露出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未成年人都很推崇他们心目中的老大,即使已进入铁窗,还念念不忘老大的恩德,这就反映了黑社会意识对他们的渗透之深。他们为什么易接受阴暗面的东西?其重要原因就是家庭教育失控。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如果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或家教不当,

过度溺爱等都会导致一些青少年形成性格孤僻、缺乏责任感等不正常心态而失足犯罪。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则为青少年团伙犯罪埋下隐患。现在很多家庭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是非以及价值的基本判断,以致唯我独尊、任性妄为。有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在家庭暴力发生较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他们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他们在人生中走得孤独,亲情远离,使他们从孤独走向彷徨,从彷徨走向犯罪。

(三)从家庭及教育上考虑,要从根本上制止青少年犯罪,就是要重视家庭教育,法律教育,那么就请父母与社会同他们贴心交流,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1、观察少年的一言一行。一般情况下,少年犯罪都是有前兆的,家长要细心观察,及时加以引导。例如,有的少年突然变得厌倦学习,不遵守纪律,追求奇装异服;有的少年则染上了喝酒、抽烟等恶习,人际关系紧张,经常打架斗殴。这些坏习惯都有可能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如果家长能及时发现,给以正确引导,就会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2、多与孩子谈心。这种谈心应该是朋友式的平等交谈,而不是居高临下的训斥。有的家长一发现孩子有什么不良言行,就大骂出口,大打出手,根本不听孩子解释,不给孩子说话的机会。这种做法很可能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干脆“破罐破摔”,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如果家长能够做孩子的朋友,心平气和地与孩子沟通,交流,或许会避免许多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

3、别怕家丑外扬。家长应克服虚荣心理,将孩子的不良言行告诉老师和邻居们,争取他们的帮助、配合,在孩子的周围形成一个监督圈,通过各方面的督促、引导,使孩子改邪归正,健康成长。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能正常发育,整个肌体就能健康地成长,家庭稳定,社会就相对稳定。家庭又是第一学校,父母是第一启蒙教师,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至关重要的条件。

每一个父母为此都必须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并自觉承担起一份对社会的责任。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需要。

建立一个健全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完善社会中教育管理机制,加强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来看,青少年受教育期也是极容易产生问题的“危险期”,而且犯罪呈低龄化趋势。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刻不容缓。在办好重点学校的同时,还要下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尤其是普通中学。改变不合理的快慢班,正确对待“后进生”和“双差生”,作为“阳光下最高尚职业”的教师要提高素质,无愧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号,司法部门要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开展预防教育工作,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依法惩处,震慑犯罪[11]。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教育方面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三道防线”。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在青少年当中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逐步树立起法制观念。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1世纪的主力军,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与培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国家的未来。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营造优良的环境,全力维护青少年权益,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贡献力量。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党、全社会都高度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落到实处,才能收到良好的成效,才能有效加以抑制,使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后记:注重青少年的教育一直是我所关注的,我就有一个青春期的孩子,做好孩子的榜样,观察孩子的一言一行及和孩子经常的交流是我一直在做的,我们都是从青春期过来的,青春期的孩子都比较冲动,和孩子的交流中我发现现在的孩子较以前的同龄孩子成熟、敏感、思想波动大,由于我们不是上海生源,政策对我们有一定的限制,经过我的努力我的孩子摆脱了这些限制可以在上海进行中考,但他的一些同学只能放弃中考,进入职校学习,这些不公平在我孩子的心理留下了很大的阴影,曾一度产生厌学情绪,从年级前20名退步到年级100名。由于没有兄弟姐妹,对友情的渴望比较强烈,对朋友遇到的不平事反应比较大,我儿子的一个同学由于成绩不好经常受到老师的冷言冷语,在课堂上、在家长会上经常受到批评,小孩压力很大,曾离家出走,儿子告诉我他们想揍这个老师。青春期的小孩情绪不是很稳定,对事物的反应比较大,对一般的孩子来说他们接触的世界其实并不大,学校是孩子主要生活的地方,在上海由于学校管理比较严,校园暴力不是很多见,但学校老师的冷暴力(冷言冷语、挖苦讽刺、不理不睬)还是比较多见,这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在这我呼吁,政策能否给所有的孩子公平的教育机会,老师能否对孩子再耐心一些,对分数能否考虑的再少一些。孩子是我们的未来,一个和谐的、公平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年近40岁的我走过这5年,回想起来正是感慨万分,这5年是我事业的上升期、孩子的青春期,家庭、孩子、事业多重的压力很多次我都想放弃学习,但学习法律一直都是我的梦想,这5年我放弃了所有的休息时间,安排出一切可能的时间去上课,珍惜每一堂课。现在我终于要毕业了,感谢学校给了我学习的机会,感谢这5年老师的辛苦教学,感谢一起走过这5年的同学们,同时对我的儿子和爱人

表示抱歉,这5年为了支持我的学习他们对我付出的太多,我对他们的关心相当不够,在今后的日子中我会补偿的。

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帮助过我的朋友们,我相信这个世界是充满着爱和希望的,我坚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的。

注释:

[1]:中央政法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预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R),中国档案出版社,北京,2002年出版,第6页。

[2]:王秉中主编,《罪犯教育学》(M),群众出版社,北京,2003年出版,第218页。

[3]:王大伟,《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带犯罪发展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北京,2004年版,第128页。

[4]:同[1],第5页。

[5]:https://www.360docs.net/doc/e111140620.html,/view/783506.htm

[6]:(日)森武夫,《犯罪心理学》(M),知识出版社,北京,1982年出版,第85页。

[7]:《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3卷,第515页。

[8]:周国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大学出版社,厦门,2004年出版,第110页。

[9]:杨焕宁,《犯罪发生机理研究》(M),法律出版社,北京,2001年出版,第63 页。

[10]:张小虎,《转型期中国社会犯罪探析》(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2002年出版,第105页。

[11]:蒋小燕《试分析新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培训与研究(湖北教育学院学报)》,1998年4月刊,第1页-第16页。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成员; 犯罪原因; 预防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暴力化、团伙化、智能化方面作案越来越多,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心理误区、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何谓青少年犯罪是指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实施的确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依法应按受处罚的行为。①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趋势,但是这个问题仍然很突出。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律特点:(一)犯罪类型多样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其中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但凶杀、强奸、敲诈、吸贩毒案件的比例也有所上升。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但又想不劳而获,也就从小偷小摸开始走向犯罪,再有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主人翁的种种作案手法,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持刀作案,以致犯下故意杀人或故意伤人等严重罪行。(二)犯罪年龄低龄化 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青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在这些青少年罪犯中,大多数为辍学少年,由缺乏学校的管制,他们便聚集在一起,形成团伙犯罪,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在校违法犯罪也比较普遍,经常发生中小学生以大欺小、 ;

谈谈怎样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谈谈怎样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商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家锋 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共产主义新人,是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兴衰的大事。在我们祖国正以日益强大昌盛的崭新姿态迈入21世纪,亿万青少年意气风发朝气蓬勃争做新世纪的主人的时候,我们也痛心地看到,有一部分青少年或由于教育方面的欠缺,或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或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或由于自控能力的不足小小年纪就以身试法,做了令自己抱恨终身,令亲人痛彻肺腑的事情,也给他人的社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和损失。如果把青少年比做花朵,那么误入犯罪泥潭的青少年就是被严霜打蔫了的花朵;如果把未成年人比做小树,那么在罪与罚的边缘挣扎徘徊的未成年人就是被冰雹摧折了的小树。全党、全社会都十分关注青少年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早在1979年中央八部委,(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劳动部、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就青少年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给中央作了《关于提请全党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作了转发,并明确指出:报告中反映的情况是当前广大群众极为关心切望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好这个问题。中共中央于1985年又专门下发了通知,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以及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的任务。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专门立法,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法律上解决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障问题。可以说全社会为培养、教育下一代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总的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的主流是好的,广大的青少年正在健康成长,他们是可以信赖的一代,是大有希望的

浅析预防青少年犯罪

浅析预防青少年犯罪 前不久,我校门前面的怡乐园门口,发生了一起集体群殴事件,当时我正好上完晚自习下班,我看到一群十七、八岁的学生正与社会青年打架,其中一名社会青年(说是青年也就是十八、九岁)已被打倒在地,十多名学生继续殴打这名倒地的青年,我大声制止不许再打了,但对我声嘶力竭的喊声,这些学生却置若罔闻,我尽力阻拦,却无法阻挡数十只拳脚的“狂轰烂炸”般的袭击,最后直到打人者有些累了,或者感到出完气了才作罢(被打者被人扶走)。事后听说是校内的一名学生受到几名校外的人欺负,正赶上放学学生听说后群起而攻之。这件事不禁让我思考,现在的青少年学生都怎么了,有问题不知道采取正当的途径去解决,把“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作为处世的法则,殊不知这种做法很容易触犯法律,到那时就悔之晚矣。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 1、当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1犯罪数量增加。据调查,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而且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2007年1月10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1.2犯罪类型多样化。他们的罪名主要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强奸罪,还有杀人、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20余种。其中暴力性犯罪占很大比例。暴力性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据统计,青少年涉及的故意杀人、抢劫案件各占总数20%以上,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也均占有一定的比例,且呈上升趋势,1999年重大杀人、抢劫案件占总案数的70%。青少年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007年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肢解,随后弃尸野外。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

毕业论文: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好

中共甘肃省党校函授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新形势下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班级:省函2009级敦煌法律本科班 学号:213904093400001 姓名:梁艳花 指导老师:姜生治 二0一一年十二月

论文提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的成长条件和成长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但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现代社会进步的伴生物,具有存在的客观必然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由于青少年处于人生观、世界观逐步形成的特殊年龄段,他们的犯罪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约占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为严重;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笔者认为深入分析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找出相应的对策,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成功之路。

论文提纲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浅析。(一)自身原因 (二)家庭原因 (三)学校原因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一)自身预防 (二)家庭预防 (三)学校预防 (四)社会预防 (五)司法预防

新形势下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约占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为严重;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我国也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结合新的社会实际,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进一步深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马百全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二十一世纪的主力军,重视和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势在必行,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问题,人民生命财产问题,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因此,本文试就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青少年教育谈一点浅薄的看法。 一、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及犯罪因素 预防青少年犯罪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即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的主体对自己所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危害社会结果所抱的态度,也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行为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其次我们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发展,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发展是受人的心理发展的一种规律制约的,人的心理发展就是把人的生物特征和需要,不断的纳入到这一特性的社会关系的规律之中,生物学因素决定心理现象的发生和存在,而社会因素决定心理现象发生和变化的方向。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有生物学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具体的说,是家庭、社会和学校的不良影响和青少年心理发展阶段中的不稳定性、冲动导致正常的文化、思想和道德的心理失调的结果。青少年是人生中的黄金时代,精力充沛,思维敏捷,感情丰富,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重要阶段,也是决定青少年走向生活的关键阶段。青少年犯罪目的确定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有一定的犯罪动机作指导的,这种动机促使他内心的冲动或者偏激。青少年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不同,成年人犯罪的动机是贪财、好色、仇恨、报复、嫉妒等等,而青少年除了这些以外,还与自身的特点有关系,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富于幻想,思维片面,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行为偏激,使他们幼稚的心灵看不清楚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的社会,他们分不清楚社会的真善美及其丑恶,是非观念模糊、价值观念扭曲、道德意志薄弱、好奇冒险、盲目的讲哥们义气,喜欢模仿他们心中的偶像,接受社会的东西快。如果他们不及时得到学校老师的正确引导,那么他们容易养成不良的习惯,走入歧途,从而走向犯罪。 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1. 家庭因素。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然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社会物欲横流,犯罪率居高不下。所以,如何在当前形势下让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使之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青少年群体不同于一般的群体,面对日益多发的青少年犯罪事件,如何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抑制青少年犯罪,这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事青少年犯罪。所谓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青少年犯罪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则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 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却着实令人堪忧。首先,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其次,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再次,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带有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最后,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犯罪的产生不仅要有引发犯罪的诱因,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青少年犯罪与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内外形形色色的文化交流,使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同时渗透入青少年思想中,毒害着青少年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也使千千万万的家庭陷入痛苦之中。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令人担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据有关职能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案件近年来不断上升。某高校在校大学生犯罪率2001年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百,2002年同比上升百分之一百二十;某县法院,20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四倍,2002年同比上升一倍。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环境影响教育法则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论文摘要】青少年违法犯罪原来越严重,学校、家庭、社会高度的关注。就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谈谈个人的看法。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类型犯罪原因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家中的孩子一般都为独身子女,父母的过分溺爱让孩子想到什么就要什么,没有就可能去偷、去抢,还有现代电影、电视的武打、帮派等内容也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常常带入角色中,给社会的管理造成了困难。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结合当今社会,我个人认为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疯狂性。 现在的青少年在不好的视频教导下,由于某些青少年在步入社会的进程中没有形成自己的人格,依样学样,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二)突发性。 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因为心情不好、哥们义气等因素的刺激,一时的感

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三)连续性。 有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只是因为图一时的心快,一次过后,后面去享受犯罪行为带来的快感等,就像电视放的去抢劫就是去证明自己行,头脑聪明,所以就很有连续性。(四)团伙性。 有的就是几个人之间互相看的顺眼,脾气相投,一说就同意,就聚众一起从事犯罪行为,时聚时散,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 (五)动机的单一性和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六)心态的逆反性。 不愿受到管束,喜欢自己想就怎么做,有时一被管教就发脾气,离家出走,最后干出错事。 二、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一)盗窃犯罪。 从我县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类型包括盗窃、抢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这是一种广义的犯罪预防的概念。当代犯罪学的概念更侧重于“预防”,即把先于犯罪的实施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视为预防活动,即更注重“防患于未然”。这也是基于“预防”的本意,“预防”在汉语中的基本词义就是“事先防备”;在英语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碍”(24)。这就是从狭义的角度所理解的“预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种措施和行为的总称。”其实笔者以为,我国一向贯彻执行的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我们既要重视罪前预防,但也不能忽视罪后治理,以防再犯。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 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鄞州职教中心学校政治组刘芳 摘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基础上,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已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 青少年是最有朝气和富于创造性的社会群体,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肯定,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重视和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他们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新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对青少年教育失当、管理失控,一些青少年精神空虚、道德失范、目无法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和下基层调研中,常看到、听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有的案件是触目惊心。如发生在云南省校园内的“马加爵案件”,是一起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报复杀人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此后,新闻媒体又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披露。 二、青少年犯罪突出的原因 在一些地方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教育失误,对学生管理不严。有的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品德和法制教育,有的虽然也开设了法制课,但缺乏师资和教材,多数采取上大课、念材料的办法,内容枯燥乏味,学生普遍不感兴趣。有的学校对“问题学生”是指责、体罚的多,甚至动辄采取停课、罚款、开除的办法,把他们推到社会上去。有的学校与家庭教育脱节,老师很少与家长联系,很少过问学生在家的表现,致使一些顽皮学生逃学、旷课,甚至从家中骗钱到外面看录像、上网吧、搞赌博,家长、老师都不知道。有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活动不正常,团结教育后进学生的工作未做好。

青少年犯罪论文

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四川省少管所失足少年家庭情况的调查分析 08心理1班20085743 宋盼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趋势一直呈居高不下态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元化、较低的知识层次、犯罪手段成人化、有极强的随意性、犯罪成员团伙化的特点。青少年犯罪有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几方面的原因。本文调查并分析了一些四川省少管所失足少年的一些家庭状况,力求归纳出容易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一些家庭特点,为家长和社会提供一些参考,帮助他们为孩子营造一个适合他们健康快乐成长的家庭环境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抚养者氛围 【正文】 一、研究背景: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 可见,青少年犯罪之普遍、之危险、之复杂、之麻烦、之难以治理. 近几十年来,青少年犯罪的问题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引进大量先进技术的同时,各种思想、文化、观念也都涌进我国,一些腐朽的东西通过各种传播媒介毒害着我国青少年。除此外,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失调,人口发展失控所带来的青少年待业问题,由于学校教育体制的弊端造在流失生增多等等,使得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主体低龄化,手段成人化等特点,成为社会治安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在这诸多因素中,家庭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客观因素。因此了解和研究各种类型的家庭及其变化,分析其与青少年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是配合社会和学校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早期预防工作的重要一环。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在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控制。但是,在新旧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比较严重。与过去比较,出现了犯罪性质、犯罪类型、犯罪方式、危害程度的一些新变化。 (一)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数量占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多数,青少年仍是犯罪主体。尤其是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小城镇以及交通枢纽地区,青少年犯罪活动更为突出,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症结所在。 (二)青少年犯罪性质恶化,暴力犯罪严重。青少年犯罪性质不断恶化,攻击性特别强,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绑架人质等重大暴力性犯罪增多,对社会危害加剧。 (三)青少年犯罪类型增加,出现了新的犯罪类型。以往青少年犯罪是以盗窃、抢劫、强奸、流氓、伤害杀人等类型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又增加了智能化、高科技犯罪类型。 (四)青少年犯罪方式更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出现早熟,犯罪方式也逐步升级。近几年逐渐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流动作案、结伙作案和利用高科技作案。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经济全球化,新的高智能、高科技犯罪正在不断出现,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本研究即是在这个背景下,以四川省少管所的失足青少年为调查对象进行研究,希望能了解解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并基于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对策建议,以期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四川省少管所的失足青少年为调查对象进行研究,全部为男生,共45

(001)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及方法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及方法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在加强对青少年关心和思想教育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江泽民总书记发表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从国运兴衰和民族复兴的高度,深刻、精辟地阐述了抓好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的繁荣发展,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推动了社会文明和进步,但是,搞改革开放,就必然会有利有弊,特别是在思想品德方面的不良影响,对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影响极坏,极易诱导他们误入歧途,使其违法犯罪,因此,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最大程度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新形势下,做好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全面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时代特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的影响,在当代青少年身上,既有着传统的基本特征,又集汇着鲜明的时代特征。首先是具他们有很强的“经济意识”。形成了“金钱是万能的”的观念。确实,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对我们的作用实在太大了。为了生活,人们都得通过合法的渠道挣到更多的钱,而青少年,他们是一个完全的消费者,由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金钱的认识较早,且需求量大,当家庭的供给不促时,他们会学会一些“投机取巧”的方法找钱,最后就越陷越深,直至犯罪。而在这方面的犯罪特征表现为暴力的、集体的,且犯罪的手段成人化。二是他们具有较强的心理依赖。这一特性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在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自己的子女

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治安(家长学校论文)

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治安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犯罪是各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能从反面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可以说,青少犯罪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这已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学校、家庭的高度关注。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各职能部门一项光荣职责和重要任务。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发展趋势。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特指从刑法学观点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一般认为从刑法学观点出发,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了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其中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依据刑法的规定。第二层含义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在我国就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这一时期。第三层含义是所谓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特征及发展趋势 1、犯罪趋势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 2、农村青少年犯罪将急剧上升。近年来,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新动向。工业化使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涌向城镇企业和城市,传统控制体制的弱化促使犯罪现象释放增多。 3、女性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明显增多,其中,因卖淫而被劳教的占较大比例。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女性青少年犯罪有男性化发展的动向。 4、流失生和在校生犯罪突出。当前,我国在校学生参与犯罪活动剧增,这是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的一个标志。 5、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提前,呈低龄化。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中,不满14岁以下的人员犯罪率极高占57%左右。 6、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青少年罪犯中,大都接受的文化教育少,好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

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对策

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新的世纪,他们时逢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正用自己的努力和创造改变国家面貌,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然而,也有极少数青少年,由于自身或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教训十分深刻。为了解当今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应对之策,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特点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除具备一般性犯罪的形式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犯罪活动团伙化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心理、生理还不成熟,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担心遇到被害人的反抗而不能得逞,为达到犯罪的目的他们往往采取团伙作案,以此减轻自身的恐惧心理,作出一个人不敢为的暴力犯罪。 2、犯罪手段暴力化 极少数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对宣扬暴力的影视节目津津乐道,甚至刻意模仿,有的动不动就用打碎的啤酒瓶、刀子等尖锐凶器朝被害人身体的要害部位猛刺、乱扎置人于死地而不顾,导致血

案发生 3、犯罪方式成人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犯罪方式日益成人经,他们模仿电影、电视剧中的某些情节,采取绑架、打电话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声称如果不把他们索要的现金送到指定的地点就撕票。 4、犯罪年龄低龄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学生的生理发育年龄大大提高,而由于学生心理发育的滞后,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日趋龄化。 二、青少年犯罪活动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1、社会消极现象的影响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存在一些消极腐败现象,这对幼雅、敏感而易于情绪化的青少年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并诱发青少年犯罪、堕落、报复等不良心理。由社会腐败而导致的丑恶现象和形成的高消费浪潮,使青少年的价值观发生偏离,他们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贪图物质享受,导致不良后果。 2、不良文艺作品的污染 文学、影视作品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很大。好的文学、影视作品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推动作用,劣质文学、影视作品对青少年的成长起潜移默化的消极作用。如有些文学、影视作品在有关

浅析青少年犯罪及预防开题报告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建国以来,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青少年人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1)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青少年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青少年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青少年人有3亿多(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青少年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青少年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青少年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对青少年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青少年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题目: 浅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教师: 职称: 中学二级 学校: 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目录 引言 (3) 摘要 (4)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4) (一)青少年犯罪概念 (4) (二)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5) (三)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类型 (6)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意义 (7)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9) (一)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含义 (10)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11) 总结 (12)

引言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事。完全或者限期取消青少年犯罪记录,不让刑事污点载入档案,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青少年犯罪法律研究专家近日建议我国应该立法加强对犯罪青少年获释后的保护,取消他们的犯罪记录,以利于他们重归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手机等通讯工具的逐步普及,我们迈进了信息化时代,各种信息快速传递,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思潮蜂拥而至,作为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受到误导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增强自己的辨别力以及社会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成为了我们应该深入探讨和研究的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课题。

摘要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预防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出现了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形式团伙化之趋势,已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关心到21世纪中国光明前景。我们要以战略的远见和对民族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章青少年犯罪概述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概念 一、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所谓“青少年犯罪”,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不良行为,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是指触犯刑法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是我们确定狭义要领的主要依据。 二、我国刑法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四第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上面这些规定,说明了我国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是采取了4分法,即: (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叫做“完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内容提要】:青少年是社会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他们的未来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未来,甚至说是祖国的未来。校园,也应该是社会中最纯净的地方,但这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屡见不鲜,这被现在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的“社会痼疾”,对于已经失足的青少年,社会更要加以关注,从根源处挖掘犯罪原因,寻找行之有效的对策,对他们,我们尽可能做到的不是惩罚,而是挽救!更要大力预防青少年犯罪,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分别从法律制定、社会预防和矫正、法律知识的普及、家庭教育等多方面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文明的发展。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 【案例一】恋上网络游戏无法自拔 小**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对他宠爱有加,经常给他许多零花钱。慢慢地,小**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在网吧里,他认识了几个朋友,一放学他们就到网吧打游戏,一直玩儿到很晚才回家。为了让他收心,好好学习,父母不再给他零花钱。可是为时已晚,小**此时迷恋上网络游戏已经不能自拔。即便兜里没钱,他也要去网吧里看别人打游戏。 有一**,几个朋友对小**说,要带他出去筹钱。为了能够继续上网打游戏,小**毫不犹豫地跟着他们去了。随后,他们抢劫了**县第三中学的一名学生,抢得的60元钱全部用于上网打游戏。 小**觉得这个来钱的方法很好,又快又省事,还没有什么风险。于是,他买来刀具专门用于抢劫。一开始,小**还需要别人带着自己实施抢劫,慢慢地他的胆子大了起来,敢独自去抢劫。2008年6月至7月,他和朋友先后在**市**县、**省**山市多次实施抢劫。 在接受庭审时,小**面对法官痛哭流涕,后悔为了一时的快乐而不计后果,最终铸成大错。【案例二】早恋毁了两个孩子 案发时,小**刚满14周岁,是**县一所学校初三年级的学生。小**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她和母亲一起生活。正值青春期的小**陷入了情网,和同学小**谈起了恋爱。由于小**的母亲整**忙于生计,对于女儿的早恋情况全然不知。 有一**,小**得知小**暗地里又和小**谈起了恋爱,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从而对小**心怀怨恨。2007年2月8日中午,小**约小**见面,央求她离开小**,结果遭到小**的拒绝。一怒之下,小**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尖刀向小**刺去,致使小**当场死亡。案发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有期徒刑15年。 【案例三】哥们义气害人害己 2009年8月23日中午,在**市一所中学的食堂里,高三学生小**与高一学生小**因为打饭时的小摩擦发生口角。饭后,两人各自找来好哥们相约到学校操场上见面。双方一见面,小**就与小**吵了起来,并且相互殴打。为了帮好哥们出气,小**的同学小**用砖头将小**打成重伤。 案发后,小**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审理,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同时小**以及参与群殴的几名同学共赔偿了小**10万多元。 【案例四】毒品惹祸 小**6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因为家境困难,他从小便被母亲寄养在表哥家。然而,他的表哥是个瘾君子,没过多久他也染上了毒瘾。那时,小**才14周岁。由于吸毒,表哥获得的几十万元征地补偿款很快便在烟雾缭绕中化为灰烬。为了筹措毒资,小**与表哥开始骗亲人、骗朋友。久而久之,亲朋好友都不愿意见他们,小**的母亲整**以泪洗面。 不忍母亲伤心难过,小**曾经5次下定决心戒毒,但均以失败告终。2005年10月的一**,小**和毒友在街上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民警抓获。从拘留所出来后,为了搞到毒资,小**和毒友开始偷盗。2007年5月的一**傍晚,小**和毒友在一家超市里偷盗时被当场抓获。经法院审理,小**和毒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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